(1)蒙台梭利教育階段的實施特點。在蒙台梭利教育的施行上,我們需要注意兩個方麵的事項。
給孩子自由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的最基本原理。蒙台梭利認為,自由可以是兒童不受任何人約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強製與壓抑的情況,可以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愛的活動。生命力的自發性受到壓抑的孩子絕不會展現他們的原來本性,就像被大頭針釘住了翅膀的蝴蝶標本,已推動生命的本質。這樣,教師就無法觀察到孩子的實際情形。因此,我們必須以科學的方法來研究孩子,要先給孩子自由,以促進他們自發性地表現自己,然後我們再加以觀察、研究並使之更好的發展。
這裏所謂給孩子自由不同於放縱或無限製的自由,蒙台梭利說:“讓孩子學會辨別是非,知道什麼是不應當的行為。如任性一、無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礙團體的活動都要到嚴厲的禁止,逐漸加以根絕,必須耐心的輔導他們,這是維持紀律的基本原則”。事實上,放縱也絕對不能使孩子得到真正的自由。
關於紀律蒙台梭利認為,紀律是一種積極的狀態,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礎之上的。積極的紀律包括一種高尚的教育原則,它和由強製產生的“不動”是完全不同的。她說:“一般學校給每個兒童都指定一個位置,把他們限製在自己的板凳上,不能活動,對他們進行專門的紀律教育,要求兒童排隊,保持安靜等等。這樣的紀律教育是不可能達到目的的。因為紀律的培養不能靠宣傳和說教,也不能靠指責錯誤,而是在自然的活動中發展起來“。她認為兒童的活動應當是自願的,是一種自然的潛在趨勢,不能強加給他們。重要的是使兒童在活動中理解紀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體的規則,區別對和錯。因此,真正的自由也包括思考和理解能力。她多次強調一個有紀律的人應當是主動的,在需要遵守規則時能自己控製自己,而不是靠屈服於別人。
把握幾個實施的特點在蒙台梭利教學的實施中,以“兒童為中心”的思想作為指導。可以從下麵的幾個特點中體現出來。
——不教的教育之特點蒙台梭利反對以教師為中心的填鴨式教學,主張由日常生活訓練著手配合良好的學習環境,以及豐富的教育,讓兒童自發地主動學習,自己建構完善的人格,此也即不教之教。
——把握兒童敏感期之特點對幼兒來說,若在某種特性的敏感期學習該特性,要比他在生命中的其他時期學習該特性來得容易。蒙台梭利教學環境運用了這些事實,讓孩子在各階段的敏感期,自由的選擇活動。
我們知道,孩子從呱呱落地後到會走路、說話、吃飯、寫字……就有一種自然賦予正在發育中的生命特有的力量促其成長。蒙台梭利指出,助長幼兒發展的主要動力有二:一是敏感力,一是吸收性心智。其中的敏感力是指一個人或其他有知覺的生物個體,在生命的發展過程中,會對外在環境的某些刺激,產生特別敏銳的感受力,以至影響其心智的運作或生理的反應,而出現特殊的好惡或感受,這種力量的強弱,我們稱之為敏感力。當敏感力產生時,孩子的內心會有一股無法遏止的動力,驅使孩子對他所感興趣的特定事物,產生嚐試或學習的狂熱,直到滿足內在需求或敏感力減弱,這股動力才會消逝。蒙台梭利稱這段時期為“敏感期”,有些教育家則稱為學習或教育的關鍵期。
蒙特稄利形容“經曆敏感期的小孩,其無助身體正受到一種神聖命令的指揮,其小小心靈也受到鼓舞”。敏感期不僅是幼兒學習的關鍵期。也影響其心靈、人格的發展。因此,我們應尊重自然賦予兒童的行為與動作,並提供必要的幫助。以免錯失一生僅有一次的特別生命力。下麵是我們對孩子的教育需要把握的幾個敏感期——秩序的敏感期:1歲~4歲運動的敏感期:1歲~2歲手的敏感期:1歲~10歲語言敏感期:(口語0~3歲)、(文字4歲以後細節敏感期:1.5歲~6歲生活規範和禮儀敏感期:2.5歲~5歲音樂敏感期:4歲以後數學敏感期:3歲~10歲——教師扮演角色之特點一般稱蒙台梭利教師為觀察員或引導員。他必須對孩子的心靈世界有深刻的認識與了解,對於孩子發展狀況了如指掌,才能給予孩子適性、適時地協助與指導,讓兒童成為教育的主體,使他們動腦、有智慧。
教師另有必須掌握的三大原則:預備好符合孩子成長需求的環境;協助與觀察孩子在環境中的需求;訂立明確地行為規範,並時常提醒孩子自我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