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蒙台梭利教學的教具(1 / 3)

在本節裏我們對蒙台梭利教學教具的內涵理論作一基本說明,由於篇幅所限以及其風格差異,我們對其教具的具體細節操作及使用活動,在後附的“薈萃教學活動案例透視蒙台梭利教具”章節裏有比較詳細的內容介紹,下麵是蒙台梭利教學五個方麵教具含義的簡述。

(1)蒙台梭利日常生活。教具“中國人用筷子吃飯”、“蘇格蘭的男人穿裙子”,從這兩項陳述中,我們即可引伸出日常生活教具的特製。

依各個文化的不同,內容也就不完全相同。

日常生活的一切活動,大都可納入這一項目中。

基於以上的特製,蒙台梭利並未替這項訓練列出教具的目錄,而希望導師能協調“智能啟發”與“文化常規”的雙重要求,自己研製教具,整備環境。

日常生活這項練習分為四大類:1.動作教育,例如大肌肉運動、小肌肉運動(抓、倒、擠、夾、舀…)2.照顧自己,例如穿鞋子、衣服等。3.照顧環境,例如養小動物、拔草、教花等。4.生活禮儀,例如打招呼等。

日常生活教育在生命成長上的目的是在於訓練感官能力和肌肉活動兩者之間的協調。因為對幼兒來說,動作的平衡會促進智能上的發展,而且手眼協調也會為他們將來的寫字、畫圖能力,作了“預備”的工作。比如說想要寫字,就需要使手部的小肌肉發育起來,而在蒙台梭利的日常生活教育中,就有許多小肌肉的練習;經過了反複練習,時日一久,自然水到渠成,可以發達到有握筆描畫的力量和越來越準確“有模有樣”的程度。

日常生活教育可以說是蒙台梭利教育的起步,假如這個部分沒有做好,就出現不了蒙台梭利教育教育現象(秩序→專心→反複練習→協調),而往後的感官、教學教育部分也就不能做得很好,無法達到最大的開發效果。

(2)蒙台梭利教學感官教具。感覺教學教具在蒙台梭利教育中占有突出地位。蒙台梭利經過多年觀察發現,兒童從出生到五歲是感覺敏感期。在2~2.5歲達到高峰,3~7歲感覺發展最快的時期。兒童通過直接接觸周圍世界,利用感覺懼外界的各種刺激,獲得經驗,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才能概括和思維,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有直覺思維,行動思維,接著才有形象思維。最後達到抽象思維和邏輯思維。這種思維形式從低級到高級,離不開感官教育做基礎。蒙台梭利主張,在孩子這一年齡段,要正確地使用感官教育訓練孩子,能達到以下四個目的。

①以教具來刺激感官發展,奠定兒童智力發展的基礎。

②通過教具進行工作,發展觀察力、理解力、注意力和抑製力。

③通過教具的刺激,使之秩序化,培養兒童的認知能力。

④通過教具進行工作,激發兒童的欲望及自發性。

感官教具的範圍包括:視、聽、嗅、味、壓、辨認實體等各方麵的感官訓練,將顏色、氣味等抽象的感覺帶入具體實物,用以啟發孩子認識的敏銳性,為進一步的教育目的立下根基。例如:以“嗅覺瓶”練習各種味道的認識和識別,讓孩子經由親自的體驗而有清清楚楚的辨認能力。

所以,感官教具的作用是。

用合理的方法,直接幫助感覺器官的發展。

形成嬰幼兒“自發性”的發展,也就是進一步讓嬰幼兒會自動的觀察和思考。

為使幼兒能適應現在和未來的社會,因而必須先奠定他們對環境有卓越的觀察力,養成由觀察到實驗的科學習慣。

這三項目標,都可在蒙台梭利教具的效果中產生來。例如,導師以教具訓練他們觀察能力時,也必須同時讓孩子從中辨別相似和對比物,以誘導兒童進一步形成研判,在心智上產生“推斷”,而能做成決定性的思考和行為。

再以典型的視覺感官教具(帶插座圓柱組)為例:它真正的目的,不在於兒童能將每一個圓柱體,放回適當的洞裏,而是在精練兒童的觀察力,培養他們能辨別相同性(都是圓柱體)、相異性(或高度不同,或直徑不同等)和秩序性(由左到右或由大到小),引導兒童能夠由了解和思考來判斷事物。

所以蒙台梭利教具的操作,注重訓練兒童的“工作曆程”(秩序觀念和習慣培養),遠比要求他的“工作結果”更為重要。教師一定要特別重視,才不至於本末顛倒。

感官教育教具的內容有五個方麵。

一、視覺教育教具通過視覺練習,使孩子掌握形狀、麵積、體積。視覺教具裏有——插座圓柱體(高低粗細大小的比較組合)粉紅塔(認識大小等差)棕色梯(認識寬窄)長棒(認識長短、數量的等差)彩色圓柱體(顏色識別、高低粗細組合)色板(顏色的種類、色調的明暗度、顏色搭配)幾何圖形相嵌板(三角形的種類、組合)構成三角形(三角形的種類、組合)幾何立體組幾何嵌板二、觸覺教具觸覺板(體驗物體表麵的粗糙與光滑)溫覺板(觸摸溫度的感覺)重量板(大小相同及不同、拈重量)觸覺布(棉布、麻紗布、毛料等)三、聽覺教具(訓練孩子聽力、強弱練習)發音筒(訓練聽力強弱)音感鍾(韻律和節奏的訓練)弦樂器(管樂器、鍵盤樂器、打擊樂器)四、味覺教具如味覺瓶(感受酸、甜、苦、差事、辣、鹹)五、嗅覺教具如嗅覺筒(生活中有味道的食品、香油、醋。感官教育教具在操作中強調分類、配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