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創傷和戰傷

影響傷口愈合的局部和全身因素及治療創傷,廣義的是指機械、物理、化學或生物等因素造成的機體損傷;狹義的是指機械性致傷因素所造成的組織結構完整性破壞或功能障礙。本章主要介紹狹義創傷。

分類

1.按致傷因素分類燒傷、凍傷、擠壓傷、刃器傷、火器傷、衝擊傷、爆震傷、毒劑傷、核放射傷及多種因素所致複合傷。銳器―刺傷、切割傷;鈍性暴力―挫傷、擠壓傷;子彈、彈片―火器傷;高壓高速氣浪―衝擊傷。

2.按受傷部位、組織器官分類

按大部位分為顱腦傷、頜麵頸部傷、脊柱脊髓傷、胸(背)傷、腹(腰)傷、骨盆(會陰、臀部)傷、上肢傷和下肢傷。

進一步按受傷的組織器官分,如軟組織損傷、骨折、脫位、內髒破裂等。

3.按傷後皮膚是否完整分閉合傷開放傷。①閉合傷:即皮膚完整、無傷口,如挫傷、扭傷、關節脫位和半脫位、閉合性骨折、震蕩傷等;②開放傷:即皮膚完整性受破壞,有傷口,如擦傷、撕裂傷、撕脫傷、刺傷、切割傷、火器傷等。

4.按傷道的形態分切線傷、反跳傷(人口和出口在同一點)盲管傷、貫通傷。主要是指火器傷而言,投射物對人體造成的傷道形態與投射物和人體的接觸方式,投射物的大小、重量、外形以及接觸人體時的動能有關,分為切線傷、反跳傷、盲管傷和貫通傷四類。

5.按是否穿透體腔分穿透傷和非穿透傷。凡穿透體腔最裏麵,也是最有力的防禦屏障(如腦膜、胸膜、腹膜、關節腔的滑液膜等)者,稱為穿透傷,而非穿透傷則是在這些防禦屏障以外的傷。

創傷的診斷

1.病史詢問

(1)致傷原因、作用部位、受傷時姿勢:如老年人跌倒,臀部著地,可能發生股骨頸骨折。

(2)傷後出現的症狀及演變過程:如顱腦傷後曾出現中間清醒期,可考慮硬膜外血腫形成。

(3)處理方式及處理時間:如止血帶使用時間。

(4)既往健康狀況:如原有高血壓病的創傷病員,應根據原有水平估計傷後血壓的改變。

2.體檢

全身:生命體征,意識、麵容、體位,尤應注意有無窒息、休克等表現。

局部:根據受傷史及突出體征進行。如腹部傷應檢查觸痛、腹肌緊張、反跳痛、移動性濁音、肝濁音區、腸鳴音等。

對於開放性損傷,必須認真查看傷口或創麵,並注意其形狀、出血、汙染、滲出物及傷道位置等情況。

3.輔助檢查

化驗:血、尿常規、生化、肝功。血、尿澱粉酶等。

穿刺和導管檢查:胸穿、腹穿、腹腔置管灌洗、導尿管插入或灌注試驗等。

影像學檢查:X線、超聲、選擇性動脈造影等。

其他特殊檢查:對嚴重創傷,尤其是並發休克的病人可采用血氣分析及各種電子儀器進行檢查。

急救原則

首要的是搶救生命。

優先搶救的急症有:心跳驟停、窒息、大出血、開放性和張力性氣胸、休克、腹部內髒脫出等。不可忽視沉默的傷員。初期複蘇的任務和步驟可歸納為氣道頭側、抬下頜;插管、切開。

心髒按壓頻率為80~100次/分,與人工呼吸配合,雙人操作,每吹氣1次,心擠壓5次;單人操作,每吹氣2次,心擠壓15次。小兒複蘇用單手按壓100次分,新生兒隻用2指按壓。

多器官功能障礙和缺氧性腦損傷是複蘇後治療的主要內容。腦循環完全停止僅3~4分鍾,腦組織可發生不可逆的缺氧性損傷,進而顱內壓升高,形成惡性循環,最後腦內血液供應極度障礙而使腦細胞壞死。

創傷的治療原則

1.一般處理體位和局部製動:體位應有利於呼吸運動和保持傷處靜脈血流,減輕水腫;局部適當製動,可緩解疼痛,利於組織修複。預防和治療感染:清創、應用抗生素及破傷風抗毒血清。維持體液平衡和營養代謝:補足容量、維持酸堿平衡、給與要素飲食或靜脈高營養。

2.鎮痛鎮靜和心理治療

閉合傷的處理軟組織挫傷,早期局部冷敷,中後期溫敷和理療。

骨折和脫位:複位、固定。

胸腔和腹腔內髒器傷:血氣胸可先行穿刺或引流。較輕的腹腔髒器傷,無明顯腹膜炎者,可暫予支持療法,並密切觀察。頭部傷:頭皮血腫先行加壓包紮,血腫液化後可穿刺抽吸並繼續加壓包紮。腦震蕩和腦挫傷,需用脫水劑治療。如有意識障礙可行頭部降溫。顱內血腫和顱內壓增高脫水無效時,則需緊急開顱手術處理。

3.開放傷處理

一期愈合:是指縫合後順利愈合的傷口,其組織層次對合良好,其瘢痕組織很少。清潔傷口和部分汙染傷口。

二期愈合:是指開放的傷口經過傷口收縮和肉芽組織增生,然後達到愈合,其中瘢痕組織較多,故又稱瘢痕愈合。二期愈合所需的時間較長,且常影響生理功能。部分汙染傷口和感染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