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回 嬌妝豔(2 / 3)

珍珍家是二層閣樓,門虛掩著。霍仲煌拾階而上,進了內堂,殊無人聲,想必是珍珍睡了,卻空著被子等他前來,心中暗笑,便在弱光中摸索。突地腳下一滑,低頭一看,珍珍躺在地下,不知怎地心中頓起不祥之感,大著膽子手執燭台一照,隻見珍珍躺在血泊中,雙目兀自睜著,身體僵硬,已然死去。

霍仲煌嚇得跌坐在地,勉強起身要下樓,雙腿一軟,滾將下去,顫聲喊道:“出人命了!”頓時驚動了臨舍正收拾杯著的餘公、餘婆、王甌子等人。眾人圍攏將來,膽大的王甌子上樓去看,須臾王甌子出來,嘴唇發白,說珍珍被人殺死。眾人看見霍仲煌一身汙血,魂不附體,心疑他是凶手,便扭住不教走,又著人去報與楚家,吵嚷了一陣兒,楚源夫婦來了,其時已然天明,楚源一直到官府來叫屈。州裏見是人命事,準了狀,發於楊雄、石秀審問這件事。

楊雄、石秀帶了仵作,先去相驗屍首,相得是個婦人屍體,死者珍珍,二十出頭,被人用刀在頸中割了一刀。遂把屍盛了,回衙門來審問。先問原告,楚源大哭道:“小可女婿不在,小女珍珍獨宿,半夜卻被霍仲煌害了。求官老爺做主!”

楊雄、石秀先問鄰人,餘婆道:“小人收拾打烊,聞人叫喊,趕出來看,見霍大官人滿身汙血從房中出來,神色驚慌,老身心疑霍大官人有幹係,結扭住他,才來府上叫屈。”再問餘公、王甌子,皆是恁般口詞。

再問霍仲煌,人命關天,霍仲煌不敢隱瞞,戰戰兢兢道:“小人與楚氏相好,晚間吃罷酒便來尋她,上樓見珍珍已被殺倒在地。”連問幾遍,皆如此說。餘婆又道:“小人在鄰舍,白晝即聞彼處口角,因與己無幹,未去管那閑事。”一問霍仲煌,果然是真。此時仵作回報,珍珍被害的時辰大約是戌、亥時。

霍仲煌早不來晚不來,偏此時帶血出現,著實有些嫌疑。一時難斷,楊雄便有些焦躁,昔日他妻子潘巧雲與裴如海通奸,以至家破人亡,故對這“奸”字切齒。

官府素來對霍仲煌這般有些身家之人禮讓三分,楊雄卻不理會,對他拳腳相加,罵道:“分明是一對狗男女鬧翻,你怕她上門攪擾,趁熟睡將她殺了,不巧被人撞見。卻謅謊來搪塞!”霍仲煌辯道:“小可心裏愛她,奉承還恐不及,怎會殺她?餘婆這廝憊懶,見小可略有家資,平日不正眼覷她,心懷妒恨,此番借機嫁禍!”一迭連聲喊冤。他竟有幾根硬骨頭,被夾棍夾得哀嚎不已,口詞兀自不改。

石秀察言觀色,不則聲旁觀了良久,方問兵卒:“可曾見殺人凶器?”兵卒答:“閣樓已搜遍,未曾見。”又轉問:“昨夜誰同你吃酒?”霍仲煌偏著頭想,忽喜道:“榮海、孫楓、趙犁子,都是我的證見!”頃刻將三人拘到,都說四人大約亥時酒散,因吃酒迷糊,卻記不清具體時分。

石秀問餘婆:“你甚麼時分聽見珍珍家吵鬧?”餘婆凝神想想,道:“都是下午。”石秀喝道:“‘都是下午’,莫非有多次?婆子,你爽利些,一發說個清楚!”

餘婆磕個頭,道:“中飯後不久,聽霍大官人罵得凶,似是嫌棄楚家來人。第二次珍珍罵得凶,霍大官人壓著聲兒。時辰說不上來,隻記得日頭未落,老身門首來幾個喝茶的,因人多,隔舍聲響聽不真切。”餘公、王甌子皆如此說,竇氏也含淚說有吵鬧的事。又問霍仲煌,霍仲煌道:“小可曾受其弟折辱,昨日午後見她母親和兄弟都在,氣忿不過,罵她幾句。然某離去之後事,全然不知。”

石秀笑道:“適才喊冤,怎又扯謊?”霍仲煌一驚,正要分辯,石秀道:“你適才說‘小可心裏愛她,奉承還恐不及,怎會殺她?’你辱她家人,明明是瞧她不起,何謂‘心裏愛她’?”霍仲煌一時啞然,轉而又道:“小可實無害人之心。大人明鑒!”

石秀審問時,兀自偷眼瞄著楚源夫婦,但見他二人頭發蓬亂,眼白赤紅,卻不與人對視,悲痛之中帶幾分倉惶,石秀心中鑊鐸,忽然心念一閃,問:“家中還有甚人?”楚源道:“一個十七歲幼子,生郎。”石秀發令道:“即是苦主,一發拘來。”楚源忙道:“家男少不更事,恁般慘事,不教他經見了罷?”石秀轉眼看他,楚源忽覺失言,眼中閃過一絲慌亂,低頭不再則聲。石秀又遣兩撥兵卒外出訪探,臨行對其附耳低言。

頃刻生郎拘至,果然一副麵黑目赤、心神不定的晦氣枯槁模樣,石秀此時已瞧科了七八分了。他看過書吏手中供詞,道:“原、被告各執一辭,一時不能定奪。”且教將原、被告下在監裏,餘公、餘婆、王甌子著裏正保了,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