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是學生在校內的主要活動,也是留守兒童在校內接受教育的重要途徑。但它不能代替其他教育活動,特別是社會實踐活動對留守兒童成長的特殊影響作用。如通過報告和社會調查,對社會形勢、政策的了解,使之明白父母外出打工,既是家庭收入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組織參加勞動或社會公益活動,加強對勞動及勞動者情感、態度及良好勞動品質的培養,使之感受到父母外出打工不易、辛勞,促使其勤奮學習,熱愛勞動,珍惜勞動成果;這些品質的培養,都是單純的校內學習活動所不能完全給予的。學校領導必須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新課程要求,組織學生(留守兒童)參加適量的社會實踐活動,包括生產勞動、軍訓、社會調查、政治宣傳和公益服務等活動,提高思想認識,更新勞動觀念,促其健康成長。
四、正確處理留守兒童教育中的耐心說服教育和嚴格組織紀律關係
在留守兒童教育的實踐中,對於不能嚴格遵守學校規章製度,不能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作業和逃學、躲學的留守兒童,我們要加強教育。在教育過程中堅決反對一是不做耐心細致思想工作,出了問題就訓斥和紀律處分,搞懲罰主義,不僅不能解決留守兒童思想問題,還往往使留守兒童產生抵觸情緒,消極對抗;二是反對片麵強調說服教育,甚至對那些屢次違反校規校紀的留守兒童也不予處理,結果會使其他留守兒童效仿,致使學校、班級組織紀律渙散,歪風邪氣盛行,說服教育流於形式,變相縱容個別留守兒童目無紀律、欲所欲為。實際上留守兒童在家缺失必要的教育,學校對他們再不敢嚴管,放任自流,就不能教育好學留守兒童。實踐證明,對留守兒童教育必須立足於說服教育,疏導思想,以理服人,但說服教育不是萬能的,對那些嚴重違紀屢教不改的,必須輔之以嚴格組織紀律處分,即教育本人,又警戒大家,隻有把兩者結合起來,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正確處理留守兒童教育中的內外環境關係
環境是指人們所在的周圍地方與有關事物,即指人們生活於其中,能對人的身心發展起著影響作用的環境因素。學校教育有內外環境之分。即內環境是指學校、班級(也稱小環境),外環境是指社會、家庭(也稱大環境)。
學校承擔教書育人重任,更有教育留守兒童重責,必須全力以赴,想方設法,營造良好的環境,做好留守兒童教育工作。班級是學校的組成單位,更是留守兒童教育的主陣地。班主任、授課教師要充分利用班級陣地和學校這個場所,加強班風、班紀和班貌建設,培養團結友愛精神,構建和諧班級,積極營造留守兒童教育的良好環境,為留守兒童教育鋪墊基礎。
學校是社會一部分,無時無刻不受社會大環境影響,留守兒童父母不在身邊更是如此,使他們的發展帶來不同的曆程和效果。所以,留守兒童的社會教育必須依靠政府、社區(村),發動黨員、幹部、社會有識之士,共同加強文明城鎮、文明社區(村)建設,加快留守兒童之家建設,為實施留守兒童教育營造寬鬆、和諧、積極向上的社會環境,使留守兒童健康快樂成長。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留守兒童的奠基環境。父母在血緣、倫理方麵具有權威性和在經濟生活方麵的支配性以及家庭成員關係和文化素養上的潛移默化的滲透性和遇物則誨的靈活性,對留守兒童教育影響的深刻性是其它具有影響無可比擬的。然而恰恰由於留守兒童父母不在身邊,達不到這樣的教育效果。因此,在實施留守兒童教育過程中始終起主導作用的是學校,必須注意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況下,學校教育要去主動彌補。積極發揮內環境教育主導作用,尋求外環境支持、配合,協同做好留守兒童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