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社交,就不免生發出人際關係。親情、友情、愛情,從每一段關係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同側麵、不同深淺的林徽因。從與父親的關係中看一個父親對女兒的滋養;從與母親的關係中,看兩代女性之間又愛又怨;從與丈夫的關係中,看責任與成全;從與朋友的關係中,看敵視,看相愛,看忠誠,看逃避,看種種微妙又熱烈的情緒,看各式樣或濃烈或淡雅的交往。馬克思說,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離開了身邊的人,林徽因也不成為林徽因。比如徐誌摩在文學層麵與她的互動,後期她寫詩,很多也都是對徐誌摩的的懷念;比如梁思成在建築領域與她的合作,晚年她參與設計國徽、人民英雄紀念碑,建築生涯衝到了頂峰;再比如沈從文、蕭乾在寫作上與她的交流,等等。林徽因像一棵多觸角的植物,隨意地伸展出去,總是能獲得一些生命體驗。
最後是看氣骨。這個氣骨,不光是指林徽因的民族情感。的確,林徽因是很有民族感情的,她一生追求民族形式,留過洋,但對西洋的一套隻是批判地鑒賞,抗戰時期,林徽因在物質上一度山窮水盡,但她沒有選擇出國,而是留在國內,與民族共存亡。林徽因的氣骨,更重要的是一種精神。她總是在永不止息地追求著什麼,她的時間總不夠用。她煩家務,不是因為家務“低賤”,而是因為她認為自己需要有時間,做一些更值得去付出的事。她是有使命感的人,有一種對生命本身的使命感。她熱愛聊天,熱愛精神領域的互動,也正源於她的這種使命感。
她很像西方神話裏不停地把石頭推上山的西西弗,明知道石頭要滾下來,但他還是要推。這就是林徽因的厲害之處,因為知道人生的終點無非是死亡,所以格外珍惜生的時光。即使在已經做了腎切除,肺結核發展到晚期的時候,林徽因還願意抽出時間教一個初出茅廬的女孩子英語,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助人為樂”,而是對生命本身的不妥協。隻要活,就要燦爛地活,好好地活。我喜歡林徽因的這種“不墜落”。她的追求之高遠,讓她超越了性別的閾限,而成為一個精神符號,她始終向上、向前。她知道,人生太短,逝者如斯,愛的,不愛的,一直在告別中,時間永恒,我們都隻是曆史長河的一瞬,與其哀歎,猶疑,消磨,不如起來,做點什麼,再做點什麼。終點不重要,重要的是過程,活出一個精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