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胡適:那些年,我們的情感鏈 (1)(1 / 2)

胡適在民國文化圈,是個中心人物,他脾氣好,名氣大,朋友遍天下。在留學歐美派知識分子中,胡適的地位,更為吃重,堪稱老大哥式人物。當時在北大念書的張中行說:

胡適博士1917年留美學成歸國、來北京大學做教授的時候,不過二十七歲。到30年代,論資曆,已經是老人物了。可是年歲並不很大,不過是“四十而不惑”;看外貌更年輕,像是三十歲多一些。中等以上身材,清秀、白淨。永遠是“學士頭”,就是頭發留前不留後,中間高一些。經常穿長袍,好像他的博士學位不是來自美國。總之,以貌取人,大家共有的印象,是個風流瀟灑的本土人物。

胡適比林徽因大十三歲,在輩分和名氣上,林徽因比胡適要小很多,是個謙和恭敬的晚輩。林徽因在北平培華女子中學就讀的時候,胡適就已經是出入北平西單新月社的頭牌人物,一舉一動都受人矚目。在林徽因眼裏,胡適的形象或許是成熟的、可親的、仔仔細細的、可以信賴的。確實也真是如此。胡適,字適之,無論身在哪裏,他似乎都能“適當為之”,所有困難在他麵前,似乎都不成為困難,他總是能找到辦法,使問題獲得解決。胡適先生應該被發“好人卡”,他人生中的一切,兜兜轉轉,似乎都能落在一個“好”字上,他是好兒子、好父親、好丈夫、好朋友、好老師、好同事、好玩伴……他是一個球形人物。

胡適與林徽因本身交集不多。林徽因青少年時,胡適是忙大事的大人;胡適去美國,林徽因約他見麵,也隻是短暫幾天;等林徽因也長成大人,學有所成,結了婚,生了子,從美國返回中國的時候,胡適依舊在忙;20世紀30年代,林徽因在北平北總布胡同支起了太太的客廳,一舉成為文化圈裏女性人物的絕對中心。當時胡適在北京大學文學院當院長,少不了去林徽因的“太太的客廳”走動走動。隻是,他可能去得不是那麼頻繁,畢竟,他自己那一攤子已經夠“門庭若市”了,沒有太多閑暇。不過,從婚前到婚後,林徽因與胡適的社交位置,也有了微妙的變化,結婚前,她更像是胡適的學生,她是個“悉聽尊便”的小女孩,結婚之後,有了自己的家庭,林徽因成了太太,成了女主人,她的社交地位慢慢浮升,她與胡適更像是朋友了。事實上,當年出入太太客廳的各類人等,大部分要比林徽因年紀大,但這絲毫不妨礙林徽因成為社交的絕對中心。

英諺裏有一句:It’s a small world。的確,世界太小,小到一個在北平一個在上海,偶爾都能硬生生碰上,更何況又是在同一個社交圈裏?那感覺有點像,你吃完飯,在樓下拉著狗遛著彎,沒怎麼注意,一抬頭,就見到了熟人。胡適和徐誌摩是至交,他們都留學歐美,性格都偏爽朗,很容易就吃喝玩樂在一起,1923年10月22日,胡適寫日記說:

晚上與誌摩、經農遊湖。到壺春樓吃飯。我戒酒已近十日,今夜心中不快,遂複喝酒。三個人共喝了二斤半。到湖心亭,看月。我在石板上仰臥看月,和誌摩、經農閑談。後來又到了平湖秋月,人都睡了。我們抬出一張桌子,我和誌摩躺在上麵,我的頭枕在他身上,月亮正從兩棵大樹之間照下來,我們唱詩高談,到夜深始歸。

又是喝酒兩斤半,又是把頭枕在誌摩身上,交情之深,可見一斑。當然,弟兄們聚在一起,女人,幾乎也是必談之事。

徐誌摩為了追求林徽因,不惜與發妻張幼儀離婚,不管八方反對,林小姐不給回應,他就是要將愛情進行到底。胡適青年才俊,樣貌堂堂,在江湖走動,身邊又有徐誌摩這一班情感豐富的朋友,情感上有一些波動,當屬正常。且一班朋友,又樂得替胡適隱瞞。1923年,在杭州西湖,水光山色,胡適與其三嫂同父異母的妹妹繾綣旖旎,寫就浪漫佳話。那幾乎是胡適一生中最富粉紅色彩的一段時光。有徐誌摩的離婚的樣子在,回到北京後,胡適很可能也跟包辦婚姻的老婆江冬秀提出過離婚。隻不過,江冬秀生猛,拿起菜刀,挾持孩子,索性魚死網破,胡適斯文,哪裏見過這等場麵,隻好作罷。性格即命運,胡適的婚姻,是其性格的最佳注腳。張愛玲在美國拜見過胡適,她這樣寫胡適的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