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成運動習慣,貴在堅持。孩子的自覺性和毅力不強,習慣於放棄,若沒有家長督促、鼓勵,很可能出現“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情況,不利於運動習慣的養成。對於哲哲,我一開始就和他商量,每周遊泳兩到三次。征得他的同意,確定遊泳時間之後,風雨無阻地執行下去。之所以這樣做,還意在培養他堅守原則的規則意識。
不遊泳的日子,我們就去附近的大學跑步,每次他都欣然前往。如果感到有點累,就在小區裏玩一些跳繩、羽毛球等稍微輕鬆的項目。時間久了,即使我沒時間陪他出去玩,他也主動要求姥姥或媽媽帶他出去。堅持鍛煉的好處是學校舉行運動會的時候,哲哲積極參與,並能取得不錯的成績。而看著他高興地參加學校的體育活動,並能為班級做一點貢獻,我也由衷地為他高興。
所謂知子莫若父,多觀察孩子在運動方麵的強項和弱項,並適當地加以引導,再讓孩子嚐試幾種不同的項目,直到找到一種適合他或他最擅長的運動,這樣就會讓孩子愛上運動,在運動中最大限度地獲得成就感,從而在童年乃至成年時代都堅持運動。
4.專項培訓要有教練指導
有專業教練指導的好處之一就是少走彎路,避免運動傷害。
給哲哲報遊泳班之前,我特意考察了教練的從教資曆,又跟他聊了聊技術上的一些細節。我發現,教練在技術水平和指導方案上都不錯,所以放心地讓哲哲跟他學。結果就是現在兒子遊得很好,可謂又快又輕鬆,打下了比較紮實的功底。即便很長時間沒去遊,再下水時,動作也不會變形。
裏克·沃爾夫是一位享譽全美的運動心理學專家。他的《做孩子的教練》是一本專為家長們寫的關於孩子運動指導的教程。他在書中介紹了運動培訓入門知識、孩子開始運動的最佳年齡、個人運動和團體運動的差異等內容。還針對孩子應具有卻經常被忽視的競爭意識,如何處理棘手問題,如何減少孩子的運動傷害等問題為家長提出了訓練指導。
書中的很多觀點讓人受益匪淺,建議家長們不妨讀一讀。例如,他在書中提到孩子運動的兩個關鍵是耐心與表揚。父母首先不要急於求成,一個人的成長無論在學習還是運動上,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就像龍應台所謂的“孩子你慢慢來”。其次,父母要控製訓練中的期望值,期望過高往往給自己和孩子都帶來壓力,反而適得其反。而多表揚孩子,引導孩子發現自己一點一滴的進步,每天都在成長,有助於幫助孩子感受到運動的樂趣與成就感,逐漸走上科學鍛煉的軌道。相對來說,我們都缺乏相關的運動常識和知識。例如,怎樣在運動前熱身,熱身需要多長時間?遇到了諸如扭傷、肌肉拉傷、骨折等,應如何應對?運動結束後又應該做哪些放鬆練習?這些問題我們都給不出完美的答案,所以問問專業人士的看法,百利而無一害。
更重要的是,有專業教練的指導,不至於從一開始就走錯了方向。就像自己在打籃球方麵從未經過專業訓練,練的都是野路子,盡管對付一般人還可以,碰上專業隊伍,隻有被動挨打的份兒。總而言之,有還是沒有專業指導,效果大不一樣。
需要指出的一點是,雖然我們都不是運動專家,但並不意味著擔當不了教練的職責。眾所周知,教練的一個重要職責是為運動員鼓勁,即從精神上激勵他們勇於挑戰逆境、挑戰自己、挑戰極限。這一點在曾經的曼聯主帥弗格森身上有著直觀體現。比賽時,他總是大吼,鼓勵隊員打起精神,不放棄每一次機會。
哲哲初學遊泳的時候,有一段時間不敢把頭放到水裏,怎麼跟他說,他就是做不到。我知道,他這是難過心理關。於是,我給他講了英國網球名將安迪·穆雷的故事。
生於蘇格蘭格拉斯哥的穆雷,小時候對足球有著狂熱的愛好,因為他的外公羅伊·厄金斯是一名職業足球運動員。母親曾短暫進入了職業網球圈,他的哥哥吉米也是一名職業網球運動員。穆雷9歲的時候,在鄧布蘭小學就讀。在這兒,他經曆了駭人聽聞的鄧布蘭慘案。
那是1996年的3月,穆雷穿著厚厚的衣服去上課,那時他還隻是小學二年級的學生。那天,他和同學們正在體育館裏上課。突然,闖進一名成年男子,手裏拿著槍,然後朝著孩子們開槍。孩子們開始尖叫,朝四麵八方亂跑。小穆雷什麼都不敢看。也不知道過了多久,警察趕來,用毛毯裹住他發抖的身子,把他救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