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比西藏更美的重逢在西藏(2)(2 / 3)

那是一個上午,魏晶急火火撞來告訴我,說一家電視台要來采訪“羅輝”。

為躲避麻煩,我住到小旅館去,對老板稱自己生病了。這一躲就是好幾天。

一天,魏晶來看我,我問她上次提到那個夜晚到底出了什麼事。她十分羞愧地說:“那天晚上,老板單獨找到我談話,他說我長得很漂亮,應該在夜總會裏陪酒,那樣可以多賺些錢。我當時不答應,說那些客人太雜,有的動手動腳,我受不了那種下流的事情……”

我問他:“老板當時怎麼說呢?”

魏晶低下頭支支吾吾地說:“老板說這有什麼要緊,不要把男女之間的事情看得那麼重。誰想到,他趁我不防備一下子把我緊緊摟住……”

“這老混蛋他!”我氣急敗壞地攥著拳頭。

“當時好在我把他推倒,跑脫了……”

我對她說,看來這老板是個色狼,往後多加小心。

十天後,我回到夜總會,才知道魏晶出事了。

老板早就想在魏晶身上打主意,要她當“三陪”,魏晶怎麼也不幹。可老板纏著她,說這是有意關照她,給她多賺錢的機會。後來,她同阿明商量,阿明說:“老板不就是叫你陪人家喝喝酒嗎?隻要不陪人家出去,保住貞節,其他都好說。”

魏晶歎氣道:“唉,咱握在老板的手心裏,要是不依,不曉得他會幹出什麼事兒來。上次那個小朱沒依著他,就被開除了。”

阿明說:“這麼吧,你先幹幾天再說,要是順當的話,同老板簽合同。你說呢?”

於是,魏晶就忍著性子,當上陪酒女郎。一個星期過後,來了幾個財大氣粗的大款,喝得醉醺醺的。正好是魏晶作陪,她想溜,卻被大款們纏得緊緊,又是摟又是抱,無法脫身。到了深夜,他們在酒吧間裏鬼哭狼嚎地唱起卡拉OK。老板進來,見魏晶很不耐煩,就把她拉到一旁,要她必須陪到底,因為這幾個人是市裏頭麵人物看重的大款,千萬不能得罪,不然“陽光”會砸在他們手中。老板還對她說,今晚要給她加時費。

午夜時分,一個三十出頭的家夥,硬把魏晶緊緊拽出去,拉進了轎車,消失在黑夜中。

阿明聞訊追出來,朝小轎車呼喊,轎車已無影無蹤。地上隻有魏晶失落的那條紅紗巾……

第二天上午,魏晶回到陽光夜總會。阿明就知道她遭噩運。魏晶放聲大哭。我覺得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也無法去安慰魏晶。阿明怨恨自己沒能保護魏晶,他敲著自己的頭罵著:“我不是人,不配當他的好哥哥。這可怎麼辦呀?”

我大聲說:“到法院告那壞蛋!”

正在這當兒,老板聞聲走來,吼了起來:“你們敢告狀?簡直是太歲頭上動土。你們知不知道,人家是誰?”

“管他是太上皇,咱得靠法律!”我也向老板吼著。

老板指著我罵道:“你算什麼?小小打工仔,想翻天?別管閑事,你唱你的歌,會有你的好處。要是胡鬧,小心你們的飯碗!”

第二天,我和阿明悄悄叫上幾個打工仔,到一家律師事務所。沒想到,律師質問我:魏晶既然是三陪女郎,這種事,不能立案。如果要上訴,應該由當事人親自起訴,拿出事實來,證明人家確是施暴,法院才會受理。你們幾個人隻能是旁觀者,最多提供人證,不能代替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如果不按程序辦,搞不好對方會向你們反訴,那樣你們這幾個打工仔能吃得消嗎?

告狀的事被擱下來了。

魏晶從此拒絕陪酒,做起了粗活。

一天,老板對我說,和我訂合同,我說,你要我幹,得用我自己的名字,正大光明。老板說,用你的真名可以,你得預交兩萬塊押金,等你真的闖出來了,我把一半押金還給你,不然的話,我這“陽光”會砸在你身上,怎麼辦?

我同老板沒談成。那天晚上,我作最後一場演唱,那是我重新演繹的《我終於失去了你》:“當所有的人,離開我的時候,你勸我要耐心等候……”掌聲潮水般地響起。也正是那時,有流氓來找魏晶的麻煩。阿明早已盯上那家夥,他不考慮後果,把燈光熄滅,朝那家夥衝去,猛地一拳,把那家夥打倒在地。當時,幾個保鏢將阿明亂拳打得昏死過去。

我在舞台燈光熄滅時便感到事態不妙,立即跑到後台通知魏晶,拉著她從後門朝外跑。

阿明被打成重傷,大家把他送到醫院。我們十幾個打工仔和打工妹臨時湊錢,幫阿明交了押金。一周過去了,阿明終於清醒了,我買了鮮花和食品去看阿明。醫生問我,阿明的醫療費誰出?我看醫生遞給我的醫療費賬單,一萬多,阿明是無法支付的。我隻好悄悄幫他交了。醫生對我說,阿明的體質好,恢複快,再過兩天就可以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