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2.胡適之母馮順弟:是慈母,更是嚴師(2 / 3)

胡適的母親待人最仁慈,最溫和,從來沒有一句傷人感情的話。但她有時候也很有剛氣,不受一點人格上的侮辱。胡適的五叔是個不務正業的浪人。有一天在煙館裏發牢騷,說胡適的母親家中有時總請某人幫忙,大概總有什麼好處給他。這句話傳到了胡適母親的耳朵裏。她氣的大哭,請了幾位本家來,把五叔喊來,當麵質問他,她給了某人什麼好處。直到五叔當眾認錯賠罪,她才罷休。

這一切胡適都看在眼裏,他的身上留有母親的品格的烙印。胡適後來也說過,他日後好脾氣的養成,和他這段日子的冷眼旁觀很有關係。胡適在母親的教訓之下住了9年(1895-1904年)。9年的鄉村生活,對他的一生產生了巨大、深刻、無以替代的影響。

胡適14歲便離開母親赴上海求學,在這廣漠的人海裏獨自混了20多年,沒有一個人管束過他。後來胡適回憶說“如果我學得了一絲一毫的好脾氣,如果我學得了一點點待人接物的和氣,如果我能寬恕人,體諒人——我都得感謝我的母親。”

懲罰不可或缺

在胡適成長的過程中,由於父親早逝,母親馮順弟擔當了慈母兼嚴父的雙重角色,既對胡適疼愛有加,又對胡適要求嚴格。事無大小,隻要胡適犯了錯誤,都用嚴厲的方式對他進行懲罰,甚至有時罰跪、甚至擰肉。也正是母親嚴厲的目光和懲罰使胡適養成了如何待人接物的良好習慣。

對於馮順弟的嚴格和懲罰的教育方式,在素質教育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許多家長會認為這樣會對孩子造成傷害,引發親子對立情緒,甚至會導致孩子做出極端舉動,對孩子的成長造成不良的影響。因此,許多人普遍擁有了一種感覺:不敢批評孩子,更不敢“懲罰”孩子,甚至“談懲罰色變”,寧肯孩子“違規”,父母也不要在教育孩子上“違紀”。

教育孩子到底要不要懲罰,眾說紛紜。中國青少年研究專家孫雲曉指出:“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一種虛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負責任的教育。”

其實,當一個人知道自己犯錯誤的時候,內心都有一種要接受懲罰的準備,這是一種心理需求。為自己的愧疚承擔責任,取得心理平衡。隻有那些年紀很小的孩子,或是社會化程度比較低的人,才會選擇逃避責任。回想我們自己長大的過程,一定有一些懲罰是讓自己終生難忘的。一般來說,孩子犯錯誤的時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機,因為內疚和不安會使他急於求助,而此時明白的道理可能會使他刻骨銘心。

懲罰孩子的一個基本出發點,就是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教育不是改造人,是喚醒人,喚醒人內心中沉睡的巨人。當一個孩子犯了錯,要懲罰他,首先要肯定他是一個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錯誤。比如,對他說你確實是個好孩子,但是今天這件事,你傷害了別人,你是怎麼想的,你怎麼辦……懲罰的出發點和最終目的,都應該是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克服缺點,糾正錯誤行為。

也許有人會說:“像胡適的母親馮順弟這樣‘狠’得下心來的母親恐怕不會太多吧。”而青少年研究專家孫雲曉在一次訪談中說:“應該說還是越來越多了,現在的家長也在漸漸分化。有一位母親在孩子去夏令營前,問孩子東西都準備好了嗎,孩子說,都好了,你就別管了。這個媽媽一看,衣服帶得不夠,手電沒帶,就問孩子,那邊的氣候你知道嗎?衣服夠不夠?晚上活動的東西都準備了嗎?孩子答,沒問題。這位媽媽就沒再說什麼。第二天,孩子背著包就走了。一個星期後,孩子回來。媽媽問,玩得開心不開心?開心。有沒有什麼麻煩?哎呀,凍死了,沒想到山裏這麼冷。還有呢?晚上活動沒有手電很不方便,那怎麼辦呢?以後得像爸爸一樣,出差之前拉個單子,好好谘詢一下。這個媽媽采用的是自然懲罰法,讓孩子體驗到自己過失的後果。因為孩子凍一點,晚上麻煩一點,沒有危險,但經過這一次他就記住了。

孩子犯了錯誤,無論采取那種方法都要懲罰他,幫助他找出錯誤的根本原因,然後和他一起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一個切合實際的目標,通過多種途徑去實現它。隻有這樣,才能實現我們教育的目標。

孩子更需要尊重和愛護

表揚和獎勵、批評和懲罰,都是教育的手段和方式,幾種方式應該相輔相成。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沒有獎勵的教育也是一種不完整的教育。教育的秘訣是真愛,專製不是愛,把人家不需要的愛強加給別人,是專製;溺愛不是愛,溺愛對人是不尊重,明明你行我覺得你不行。在信任了解的基礎上,給孩子充分的成長空間,其實孩子就是在磕磕碰碰中長大的。要相信,孩子的能力,永遠超出大人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