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和“大龍”(5)(1 / 1)

我更願意這樣想。

我們的房子建造於20世紀70年代,已破舊不堪,牆麵的灰泥多已剝落。窗戶裝有柵欄。在那些鷹的屍體下麵,是鋪有木瓦的屋頂,但木瓦多已鬆動,而且很多已經不知去向。大門上有一個牛頸鈴,每次隻要有人進出,它都會發出響聲,如同拳擊比賽的開賽鈴一般。

父親把房子高高的水泥外牆都粉刷成了明亮的森林綠。為什麼?因為綠色是網球場地的顏色,當然也是因為父親喜歡簡便地給別人指明去我家的路:向左轉,向南走半個街區,然後找翠綠色的牆。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曾經有過訪客。

房子的四周除了沙漠還是沙漠。對我來說,沙漠就是死亡的另一種說法。這裏隻有些零星生長的多刺灌木、風滾草還有響尾蛇,除了作為人們拋棄厭倦之物—床墊、輪胎等的地點外,我們家周圍的沙漠似乎並不具有存在的理由。拉斯韋加斯—賭場、酒店、長街—在遠處依稀可見,如同五彩斑斕的幻夢。

父親每天都會開車駛入那一幻夢。他是一個賭場的侍者領班,但他拒絕就近居住。我們搬出來,搬到了這片無名之地,這一虛無之地的中心,因為隻有在這裏,父親才買得起一座房子,有足夠大的後院,可以供他建造一個理想的網球場。

這是我的另一個童年記憶:同我父親和房產經紀人在拉斯韋加斯轉來轉去看房子。如果搬家不是那麼令人惶恐不安,這本應該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每到一座房子,房產經紀人的車還未停穩,父親就會跳下車子,大踏步地走在人行道上。經紀人一邊快步緊跟我父親,一邊喋喋不休地講著當地學校、犯罪率、房貸利息等情況。但是父親根本不會去聽,他徑直盯著前方,直接衝入房子,穿過起居室、廚房,直奔後院。到達後院後,他便掏出卷尺,開始丈量。隻有達到寬36英尺、長78英尺—一個網球場地的尺寸—他才會滿意。他一次又一次地喊道:不夠大!快點兒,我們走!然後父親就會大踏步穿過廚房、起居室,回到人行道上,而經紀人則緊趕慢趕,盡力跟上父親。

我們曾經看過一座房子,我的姐姐塔米非常喜歡。她懇求父親買下它,因為那座房子的形狀很像字母T,而T又恰恰可以代表她的名字(Tami)。父親差一點兒就買下了它,可能是因為T也可以代表網球(Tennis)。我也喜歡那座房子,媽媽也是。但是房子後院的長度“太”短了—差了幾英寸。

“不夠大!我們走。”

終於我們看到了這座房子,它的後院如此之大,以至於父親根本不必費時去量它。他隻是站在院子的中央,慢慢地轉身,凝視著,微笑著,暢想未來。

“就這個了。”他平靜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