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少年時光:從弗吉尼亞到喬治城(4)(1 / 1)

但是,弗裏曼至少給了艾弗森一樣東西:他是個粗人,打籃球時也不會輕聲細語。和艾弗森一對一,在孩子麵前得一分,他也會得意洋洋吼著:“來呀,小子!”他一點都不像個慈父,但這對艾弗森有好處:從一開始他就明白,籃球場上,沒有情麵和憐憫可講。

籃球進入他的生活後,他便時常跑去附近的街頭球場、公園裏打球。與他唱對台戲的,是同樣的貧民窟孩子,或是窮極無聊的小混混們。野路子廝混,壓根不知道學院派籃球為何物。水準良莠不齊,動作七枝八叉。不規則的吹罰、野貓般的抓撓、惡意犯規、推搡、吵鬧、垃圾話。阿倫?艾弗森在人群裏跌跌撞撞地學習著籃球,對那些亂七八糟的聒噪甘之如飴。小孩子們即便凶惡,總比人高馬大、不留情麵的弗裏曼好對付。

自己的家庭,除了母親之外的一切都陰暗得令人絕望。橄欖球是光輝夢想但充滿了奔殺、衝撞和令人喘不過氣的緊張。隻有籃球——這項還沒來得及成為阿倫?艾弗森的未來理想的愛好,於是成為理想與現實之間的一個小桃花源。這裏的對抗不算激烈,這裏的對手迅速被他趕超。他可以把籃球當作純粹的娛樂。他在橄欖球上的速度、強韌和敏銳,使他在籃球場上隨心所欲。

而且,籃球還有一項橄欖球沒有的特質。橄欖球強調整體配合,強調隊友之間的信任,眾誌成城方能百戰百勝。所以他必須在進攻端獨自麵對山呼海嘯而來的對手,需要尋找隊友……可是,籃球允許你獨自去挑戰對手。四目對視,晃動,欺騙,猜透對方心思,先出一步。玩弄對手,晃過,得分結束進攻。就像西部牛仔們在仙人掌與夕陽下的決鬥一樣過癮。在每個一對一得分的瞬間,艾弗森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樣,滿足自己當英雄的欲望。

街頭籃球不像學院派或職業球隊:鐵打營盤流水的兵,公園與籃架不變,隊友則今是昨非。哪家的孩子又被拘留了,哪家的大人又被打傷了,哪家正忙於逃避警察追捕了。阿倫?艾弗森最初的籃球世界沒有固定的隊友。於是,他習慣於做一個英雄。街頭籃球是若幹組簡化的一對一;拿著名街頭籃球痞棍大師哈蒙德的話說,“如果你在街頭籃球回避單挑或者規行矩步,大家就會像笑個娘們一樣嘲笑你。”互遞垃圾話,叫陣,一對一,戰而勝之。艾弗森成為漢普頓街頭籃球的名人。

他的風格逐漸成形。因為把籃球視作愛好,次於橄欖球,所以他從來沒有把籃球技藝去仔細雕琢、打磨和矯正。沒有人教導過他學院派籃球的標準,所以他也無所謂——以他的性格,即便有人告訴他籃球“應當如何打”,他也未必會當真。很多年後,他的投籃姿勢依然不算標準。他的出手奇快,他的運球手讓人產生翻腕的錯覺,他有各種不規範、不標準的醉八仙姿勢。實際上,他的大多數籃球技術細節,都是為一對一而生的:出手過快?因為他需要把握稍縱即逝的一對一空間;大幅度左右拉球?那是為了擺脫對手。學院派不會理解他的招式和套路,因為學院派從沒經曆過他在漢普頓的安德森公園那些摸爬滾打。在街頭,勝者可以繼續打球,敗者就必須被淘汰出場,並且被嘲笑和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