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庭審(中)(1 / 3)

我走到證人席坐下,這才能較為仔細地打量了一下庭裏的其他人。右手邊是被告席,依次坐著潘學、錢智商和方元,潘學還是那麼副很沉悶的樣子,看見我也幾乎沒有什麼表情,錢智商和方元則輕輕地向我點點頭,表示了支持鼓勵的意思。而左邊的原告席上則是我曾在走廊見過的那兩位,他們現在也都很留神地看著我。

我想現在薛華高一定想起我是誰了,因為他忽然側過臉去,露出了很不自在的表情。也許是想起了他那會兒****著身體被我強行送出係統的事了吧。這小子,難道你不應該先感謝下我救了你的命嗎?

法庭旁聽席上還有很零散的幾個人,也不知是什麼身份。我這個證人都不能進來,他們怎麼進來了呢?

法官這時對我說:“請證人在作證過程中要如實供述事實。法庭提醒證人,如果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據,將要被嚴肅追究法律責任。現在由被告方第一號證人向法庭提供事件發生時的情況。先請被告方辯護人向證人提問。”

我心想,就這麼說兩句就開始作證了?在美國,證人可是要按著聖經宣誓的,讓人覺得做個證人是個很嚴肅地、莊重的事。

方元站起來走到我麵前,開始了提問。其實我們之前已經進行過預演,當然,不像那一回買吉祥客棧,沒用我寫什麼劇本,但我估計方元那裏肯定有問題單子,應該算是個單方麵的“劇本”吧。雖然我們隻演練過一次,但我說的都是自己親眼所見所聞,根本無需背誦,也毫不緊張。方元當時說,上法庭你這樣就挺好。

方元先是問了我的基本情況,姓名、年齡,現從事的工作等。特別將我的工作情況作為重點。“像你這樣從事在虛擬環境中的工作,在全國現在也極為罕見,你是否很習慣?”

“現在已經很習慣了。更準確地說,是非常熱愛。從我現在是以一個誌願者的身份來做這項工作,不領報酬,就可以說明這點。”

這時薛華高的律師站起來說:“反對,這些事和本案無關。完全看不出被告辯護人這些問題有何意義。”

法官立刻對方元說:“喂,請提問和本案有關的問題。”

方元回答說:“原告方訴我方管理失職,我方將證明本公司所聘用員工是熱愛本職工作、出色完成職守的。這些問題當然是有價值的。”

法官臉拉長了,“還是請盡快進入有實質性質的詢問。”

方元回答說:“是的。請問證人,本案發生時你身在何處?”

“在係統裏。嗯,就是和本景區所有外來遊客進入的同一空間,虛擬紅樓夢世界,也就是公司通俗講的‘紅樓夢幻穿越遊’。”

“那麼,你是怎麼找到所謂的案發地點的?”

“這個——”我瞄了潘學一眼,上回我和方元預演時他可沒在場,現在聽我講這些事,肯定心裏不是滋味,不過,沒辦法,真相總是殘酷的嘛。“我是聽公司有人跟我提到被告的妻子在景區與別人幽會。因為本人把自己的家屬卡借給過被告,所以想證實一下這是否真實,所以便跟蹤被告妻子到了那個幽會地點——也就是後來的案發地點。這樣,在案發當天,我看見被告進了景區後,就直接去了那裏,結果確實在那裏等到了本案的幾個當事人。”

方元跟我提示過,在法庭上要盡量說法律用語,如“被告”、“當事人”、“案發地”等,這樣可以增加法官的認可度,覺得你不是法盲,會增加證詞的分量和可信性。

“你看到被告妻子幽會的對象在這個法庭上嗎?是否就是案發時的同一當事人?”

我轉過身,指著薛華高說:“是的,就是在原告席上的這個人。”說完,我心想,我還真是客氣,要不是在法庭上,潘學又在場,我一定會說,對,正是這個下流家夥,那個卑鄙奸夫。

方元又問道:“你沒有認錯嗎?因為遊客進入虛擬景區後會自動換上古裝,發式也會變化。”

我回答說:“決不會認錯。從這個景區開張營業,我就在裏麵工作,尤其是在導遊部擔任職務時,幾乎天天接觸大量遊客,對他們內外形象的變化特點有很豐富的經驗。這個人我已見過兩回,一次是我跟蹤時見到他和被告妻子相擁進入那所住宅,第二次是在那間屋子裏,他光著身子,和被告妻子同坐在鋪著被褥的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