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出訪,是以某個城市的某個院團為基礎的。比如中國京劇院一共四個團,就不妨以其中某個團為基礎,再適當補充力量。這樣的團一般有兩三位主演,出去之後輪流唱大軸,劇目安排得還算“勻稱”。但從香港方麵看,後去的陣容一定要超過前邊的,於是以後再去,就習慣把整個劇院的精銳集中在一起,拚盤般給予展示。到了最後,幹脆把不同城市的名伶集中成一個趨豪華的“團”。等做到了這一步,下邊就自己斷了自己的後路。
還不妨研究一下香港接待方麵的情形。最初,是一些傳播藝術的公司出麵,但其中又由幾家(位)特別愛京劇的大老板“擔任中堅”。這幾位要分別“包票”,你每場三十張,他每場五十張,我每場七十張。剩下的散票才零賣。在這些大老板中,分擔最大份額的當然功勞最大,於是劇場最顯赫的包廂就屬於他了。比如京劇演出團一共演出二十天,其中最重要的幾天,他總要在包廂中露麵,他總要寒暄著向四麵招手致意。這,也是他的經濟實力的一種體現。至於零散購票的觀眾,其中真正的戲迷居多,他們當年或許在內地生活過,什麼樣的名角都見過。現在欣聞內地粉碎了“四人幫”,他們進入劇場捧場,就是支持內地的改革和開放,一方麵看“老角兒”寶刀不老,同時欣賞新人輩出。第一次他們蜂擁著進劇場,第二第三次的熱情就會減弱,一是自己一天天老了,“老角兒”也同樣在衰老,再好的戲連看三遍,味道也會淡下去的。更有甚者,是原先那些大老板的欣賞水平迅速提高,同時經過身體力行,自己也逐漸會唱,而且唱得越來越好了。在這種大背景下,他們開始在心裏算賬:今後再聽好戲,實在不必邀請內地的整個演出團來香港,這樣做花費太大。如果北京上海有好戲,直接飛北京上海好了。私下裏請名伶一塊“玩玩兒”,總比支持一個團要節省得多。
再往後,香港一些名票戲癮犯了,就飛北京唱戲,請大陸名角“傍”自己。他們不是“端著架子”麼?咱就拿紅包“打垮”他們。如果嫌錢太“直接”,咱就用汽車去試試!其實,八成新的二手車就足夠了。咱在北京、上海唱,讓大陸的名角“傍”,最後咱把錄像帶回香港,誰“最合適”就是不言而喻的了!
這樣一來,京劇在香港的市場漸漸飽和;八十年代中期,內地又開拓出台灣的京劇市場,但不久也趨於飽和。
京劇在歐美的市場,情況和香港台灣不太一樣。因為香港台灣畢竟都是華人,京劇作為一種文化,在那裏“有根子”。歐美自有人家的文化,京劇貿然前去,必須適應人家的情況。從前是官方的文化交流,這種情況好辦——咱在國內怎麼演,出去依樣畫葫蘆,可以不計賠賺。現在情況變了,用市場經濟實現文化交流了,你再出去,就得根據人家的要求進行改動——把慢板幹脆刪了,讓情節快速推進,再適當加點雜技、魔術……這樣,國內那些馳名的流派大家喪失了用武之地,倒是“海派”些的東西更有市場。有時,外方經紀人提出的要求叫梨園人忍無可忍。迪斯科與《蘇三起解》
八十年代初期,音樂會上偶然出現了一曲迪斯科的《蘇三起解》,給當時社會不小的震蕩。樂隊是西洋的,歌手卻是一位相當有名的京劇旦角。她的歌聲很輕鬆,但內心卻緊張。唱兒上沒出“錯兒”,旋律都對,現場效果也“還可以”。幾天之後,這種唱法便不脛而走。在梨園外的廣大青年當中,這不僅是一首“好歌”,同時也引導年輕人在通往京劇的路上猛跑。
我當時還在中國京劇院工作,劇院內的編導音美人員定期開會,談話中時也涉及到當時社會上的文化思潮,看它是否有利於京劇的推廣或普及。一位音樂設計曾憤怒提起:“簡直是對京劇的糟蹋!《蘇三起解》是什麼戲?蘇三唱這段時的心情是什麼?那個演員把蘇三處理得如此輕快,把西皮二六處理成心旌搖蕩——這合適麼?她師傅當初就是這麼教她的麼?”
如果單純從藝術上看,用迪斯科去包裝《蘇三起解》是站不住腳的,至少也有簡單化的傾向,這是一;還有二——這或許才是更重要的,從文化上看,年輕聽眾可以(也有權)略去這段唱詞的內容,單純把它當成一種音樂來聽。這些年輕人,可以根本不管蘇三是什麼人,隻注意到“她”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女性,當眾唱了這麼一首“彈跳歡樂”的曲子。如果承認了這一點,下麵的推導就順理成章了——
第一,曲子好聽;
第二,演唱的人好看;
第三,以後深入進劇情一考察,會大吃一驚;
第四,最後把藝術和文化分割為兩個層麵,發現它們既有聯係,同時也允許“各是各”,允許年輕人可以暫時忽略文化去隻顧藝術!
這樣想過,就會逐漸心平氣和,就會對眼前的事物還有信心。因為今天的京劇不再是昔日的“國劇”,要求今日青年從一開始就要帶著京劇的眼睛和耳朵去審美,肯定是要被碰得頭破血流的。既然如此,我們就要承認嚴酷的現實,就要有所讓步和有所犧牲,允許不正規的東西先進來,然後再給予正確的引導,把昨天不正規的東西逐步剔除。
這種認識是可以舉一反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