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導論:高全之,學院外文學批評的築路人(2)(2 / 3)

高全之的識見稱得上目光如炬。他解決了兩岸文壇長久以來對張愛玲《小艾》等一類的作品過於褊狹的“各自表述”,摘掉政治標簽,還諸文學。這些所謂無產階級文學實驗,絕對不是張愛玲文學生命以外的藝術或變體,它有充分的條件,作為她整個創作世界的一個側麵。至於《小艾》的版本,經過高全之版本學家一般周密的勘誤與校正,原始的文本已經呈現。《小艾》等作多年來受到塗改、刪節、割裂等不公平待遇之冤,也得到恢複。

在本書《張愛玲的政治觀》這一章的文前,高全之引了胡適“獅子老虎永遠是獨來獨往的,隻有狐狸和狗才成群結隊”幾句話,我在筆談中問高全之可不可以以此來說明張愛玲的離群索居。他說:“如果我是張,受人無端攻擊人品、政治立場,遭人在公寓偷窺,我也會離群索居。其實早年在上海不會如此。這不是個性使然……晚年她不寫了,嫌別人煩。連善意的朋友也不理了。”張愛玲當然有她的政治觀,她的作品師承五四,不過這裏所說的五四,乃是一個廣義的五四,高全之用思想家榮(Jung)“民族回憶”的說法來解釋這種廣義性,認為文評家不可用單一的政治立場來褒貶張愛玲個別的作品,忽視小說藝術的整體考慮,而造成誤讀現象。說《小艾》是親共之作,《秧歌》有反共傾向,《十八春》還涉及漢奸問題。高全之認為這些論者大多對史料史實的陳述考證不夠精嚴,有些還無中生有,道聽途說。為避免以訛傳訛,必須加以匡正。

“張愛玲是好作家,但並非偉大作家”,我問高全之,對這樣常聽到的評語有何看法?他說:“欲論張‘偉大’,先得定義‘偉大’。這是個沒有結論的議題。夏公(瘂弦按,指夏誌清)最早肯定張,也最早說張不夠偉大。不過後來在《張愛玲給我的信件》裏再說,以西方文學來衡量張,或是不公平的,張應該在中國文學傳統裏去定位。……拙著《張愛玲學》避免這個議題,不過我曾引用夏公那個自我翻供,其他人提出的‘不夠偉大論’,我覺得不值得回應。……我在張愛玲的作品裏,看見她所代表的那個時代的中國人的苦難與奮鬥,看見中華文化如何幫助支持她的文思,看見移民美國的困頓。她的作品距今已五十年,有多少評論家的高見能禁得起半個世紀的考驗?我非常尊重夏公,但是已經有人開始談他的張論限製了。其他‘偉大論者’的論述有多少年的壽命?”

高全之這段話說得峻偉雄辯,擲地有聲。一個評論家,就應該具有這種就事論事,直言不諱的態度。同時代作家與作家間彼此的稱讚總是比較慳吝,前幾年柯靈來台北開會,會後幾位文友同他一起吃飯聊天,談到張愛玲,柯老對張的評語是:“寫得嘛也是好,捧得嘛也是凶。”如果我沒有會錯意,他的意思似乎是說,張愛玲有今天的地位與名聲,除了“寫得好”,與大家“捧得凶”也不無關係。可見高全之的想法是對的,偉不偉大的問題,還是不談的好。特別在“偉大”這個字眼被人濫用的今天,尤其不必談,免得“顯學”變“俗學”。我看張愛玲是否“已經到達偉大”或“距離偉大還有多遠”的丈量工作,還是留給五十年、一百年以後的人去做吧。落實於張著文本的研究,把她當做一門學問來建構,毋寧是更重要的。讀者不妨細讀本書中寫得最好的一章,《張愛玲小說的時間印象》,就知道高全之,這位謙稱自己是文學界、學術界圈外人的文評家,是怎樣深入張愛玲文學的核心,通過意象追求明晰、冷靜的人生及人性觀察。那不隻是考證、評點與詮釋,而且是一種創造。一開始可能是科學的、邏輯的、社會學的,最後轉化為哲學的、神話的甚至是詩的了。這種生發、深化的工作,比華而不實的在張愛玲頭頂上加上一個“偉大”的光環,有意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