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察紀、傳、誌之異同
清代考據學興盛,表在其中也發揮了新的作用。夏燮在《校漢書八表敘》中說:“史之有表,創自龍門,蓋仿周譜為之,遂為曆代史家之所不可廢”,“至於表之自為一體,可以考紀、傳、誌之異同焉,以補紀、傳、誌之闕軼焉。且據表以正紀、傳、誌之誤與據紀、傳、誌以正表之誤者,恒得失相半焉,然則表曷可廢乎哉!……夫所謂是者莫如以紀、傳、誌校表,三者既得,然後以表校表,而識其致誤之由,如是,則善本可束,而誤書可思也。”【40】以紀、傳、誌所載來校表,這種校勘考證法,在史著中運用得較廣泛,大多是用於在同一部史書中尋找證據,人們稱其為“本證法”。清人錢大昕在《元史本證序》中表彰吳縝撰《新唐書糾謬》以本證法為主,且申明其例【41】。除此之外,趙翼、陳垣等都曾運用這個方法。如趙翼在《廿二史劄記小引》中說:“此編多就正史紀、傳、表、誌中參互勘校,其有牾處自見,輒摘出以俟博雅君子訂正焉。”陳垣說:“予於《元典章》曾以綱目校目錄,以目錄校書,以書校表……□牾自見,不必盡據異本也。”【42】
可以說,從司馬遷創立表體,到史表發展為獨立的史書體裁,再到考據方法中表的運用,史表始終在史書編纂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清代史家關於史表撰述的理論和方法原則,有的也已超出它本身的範圍而具有普遍的意義,這與司馬遷《史記》史表所展現的內容和形式的豐富性分不開,也與曆代史家對史表的編纂和研究息息相關,在他們的追隨和努力下,史表才會在史書編纂園地中不斷生發新的生命力。
(三)清代史表撰述的興盛
清人的史表撰述,大致分為三種:補正正史史表、創新之作和評論史表之作,其中評論和考證史表的撰述和言論,已如上述。新創史表有單篇,也有專書。單篇如吳非著《楚漢帝月表》和黃大華著《隋唐之際月表》,都是仿照《史記》月表編纂而成。月表是《史記》十表中比較特殊的一類,其特征和運用技巧也較難把握,而清代史家卻知難而進。吳非在《楚漢帝月表序》中說:“月表之文原春秋書法而通變焉,詳也,詳於他表也。亦略也,略於諸紀傳也……故推司馬史意為楚漢帝月表。”【43】黃大華著《隋唐之際月表》,也是仿太史公之例:“昔太史公作《秦楚之際月表》,司馬貞謂擾攘僭篡,運數又促,故以月記事而名表也。讀書至隋唐之際,其大勢適與之同……爰變太史公之例,采《隋書》、《唐書》作直表以便觀覽。”【44】他們從不同方麵闡釋了《史記》月表的特點,前者強調月表書法謹嚴、詳略得中和蘊寓為史之意的特點;後者則根據月表擅長記載變化劇烈的曆史時期的特點,而在記述有這種特征的曆史時期時運用月表,並且改造史表不便觀覽之處。他們不僅能領會司馬遷作史表的意圖,並且能較準確地掌握史表的特點,並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運用。這是他們注重研讀史表,繼承前代史表編纂經驗的結果,在史學編纂領域推進了史表編纂傳統的發展。
與此同時,史表專書的不斷出現,體現了清代學術總結各種專門史的趨勢和特點,成為清代史學專史興盛的一個顯著特征,如:
《春秋大事表》,清顧棟高撰。
《曆代帝王年表》14卷。清齊召南撰,阮福續補。文選樓本,仁和葉氏重刻本。此書最簡括。始三王五帝迄明。
《曆代帝王年表》,黃大華撰,起唐堯,迄清光緒,並將農民起義政權和割據政權列入。
《曆代史年表》,張紱撰。
《曆代帝王廟諡年諱譜》1卷。陸費墀撰。阮福刻本,仁和葉氏重刻本。
《曆代統紀表》13卷,《疆域表》3卷,《沿革表》3卷。段承基撰。自刻本。
《廿一史世譜》54卷。沈炳震撰。海寧查氏刻本。
《曆代建元考》10卷。鍾淵映撰。守山閣本,金壺本。
《曆代地理沿革表》47卷。陳芳績撰。道光間刻本。
《輿地沿革表》40卷,楊丕複撰。
《曆代方鎮年表》56卷,清吳廷燮撰。
《曆代政要年表》,清胡子清撰。
《曆代紀事年表》100卷,清王之樞撰。
《曆代職官表》63卷,清黃本驥撰(據乾隆四十五年敕撰官修的《曆代職官表》縮編而成)。
清代史表撰述的興盛,與由明入清的萬斯同有極大關係。由於他參與《明史》的編纂,撰述史表有很多便利條件,其史表之作有《曆代史表》、《明史表》、《曆代宰輔彙考》、《儒林宗派》等。僅他一人之作就占《二十五史補編》所收史表的近1/2,因此被梁啟超譽為“清儒絕詣而成績永不可沒”【45】。可見,他對清代重視史表風氣的形成有極大促動作用【46】。萬斯同所作史表中影響最大的是《曆代史表》,朱彝尊《曆代史表序》稱其為:“覽萬裏於尺寸之內,羅百世於方冊之間,其用心也勤,其考稽也博俾覽者。”我們可以從萬斯同重視史表的程度及其史表撰述中所遵循的原則上,看到他是在自覺地繼承和總結司馬遷以來的史表傳統。首先,他對史表在紀傳體史書中的作用有深刻的認識,他說:“史之有表,所以通紀、傳之窮。有其人已入紀、傳而表之者,有未入紀、傳而牽連以表之者,表立而紀、傳之文可省,故表不可廢。讀史而不讀表,非深於史者也。”【47】《四庫全書總目》認為萬斯同“宗《史記》、《前漢書》之例,作《諸王年表》、《外戚侯表》、《外戚諸王世表》、《異姓諸王世表》、《將相大臣》及《九卿年表》。宗《新唐書》之例,作《方鎮年表》、《諸鎮年表》,其《宦者侯表》、《大事年表》則斯同自創之例也。”【48】可見,他是在繼承傳統的同時又有創新。此外,萬斯同還繼承了司馬遷作《秦楚之際月表》的史法【49】,不僅在更替之際,而且在每一朝代內發生的大事,也注以月份,表現了他作表力求詳盡的原則,並且把司馬遷作表“詳近略遠”的史法和記大事的史意較好地結合起來,表現出相當的史識和編纂才能。正因為這些原因,萬斯同作表的成績在生前就受到很高的讚譽,他的老師黃宗羲稱讚《曆代史表》是“不朽之盛事,大有功於後學”【50】。
顧棟高,康熙六十年進士,卒於乾隆二十四年(1759)。所著《春秋大事表》,為研究春秋史的傑作,全書用表的形式組成,列表50卷,在地理、曆法方麵尤為精審。此外,姓氏、刑賞、田賦、五禮以及各國會盟交兵等,都就其主要者表列之。從性質上看,這些表可分為地理疆域表、天文曆法表、世係表、官製表、職官表、姓氏表、人物表等。可以說,作者是綜合運用了《史記》以來各種史表形式,對春秋學研究中重要的事件或事目加以總結,並以表的形式依類編次,使許多表具有紀事本末體的特點。白壽彝稱之為“紀事本末式的史表體著述”【51】。不僅如此,《春秋大事表》還附有敘和論130篇,注重總結事物盛衰變化的規律,及春秋時期強弱相變的形勢【52】。《四庫全書總目》稱其辨、論諸篇“皆引據博洽,議論精確,多發前人所未發”【53】,確非溢美之辭。書後還有《春秋輿圖》13篇,可謂是表、論與圖相結合的新形式,補足了章學誠所批評的《史記》有表無圖之缺憾,在這方麵《春秋大事表》是對史表的進一步創新,對《史記》史表傳統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在中國古代史學中,對官製的研究,曆來是政治史的重要內容,它對於了解國家機構的形式和政權性質極為重要。清朝統治者很重視對職官專書的編纂,《曆代職官表》是清乾隆年間官修的一部關於古代官製的工具書,它在形式上將縱橫經緯和列敘綱目相結合,以清代官職為綱,將曆代官製比附清製。全書共分67門類,每門有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即“表”,以表格的形式首列清代各職官名,下分三代、秦、漢至明18欄,排列曆代與之相應的職官名稱,較為清楚地反映了曆代相承的一些職官的沿革情況;第二部分“國朝官製”和第三部分“曆代建置”是表的補充,分別敘述各官的品級與執掌及考訂曆代官製沿革,引用資料極為豐富,所占篇幅也最多。因而在資料豐富和頭緒明晰這兩點上遠遠超出了前代同類撰述。但也由於內容過於繁瑣,查檢不便,道光年間,黃本驥刪去釋文,僅留各官製表和簡略的清代官製說明,約為6卷,仍名為《曆代職官表》。盡管它在把曆代職官與清代比附上有不當之處,但仍不影響它基本的實用價值,直到今天仍是學者們很重視的一部工具書。
清代晚期的史家中,吳廷燮以擅長史表而著稱,其主要成就表現在補舊史表、創新史表和編撰方誌表等方麵,如《曆代方鎮年表》、《清史稿》諸表及方誌中的表【54】。其《曆代方鎮年表》56卷,補舊史所未備,是吳廷燮的代表作。雖然自漢代起朝廷就在邊疆設立軍事重鎮,但到唐代這一製度發展得較為完備、典型,最終形成了藩鎮割據的局麵。《新唐書》始有《方鎮表》6卷,將“安史之亂”以後藩鎮分合更易的複雜情況,逐年反映出來。但它隻表地而不表人,即僅記各個方鎮的置廢以及區劃變更的沿革情況,未列節度使的任命和罷鎮年月。吳廷燮在此基礎上編撰成《唐方鎮年表》8卷,除包含《新唐書》方鎮表的內容外,還從新、舊《唐書》的紀、誌、列傳中輯錄各方鎮任免遷徙的時間,將漢至清的地方大員的事跡一一表出。其以行政區劃為線索並專詳職官的特點,尤為突出,是一部在體裁上有創造性的作品。他還從一些類書、地理誌、文集、碑刻、雜史中輯出有關史料,甚是詳備,免除了讀者搜尋翻檢之勞。
可以看出,這類史表專書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貫通曆代,有專史的性質,而且在形式和內容上能變通創新,征引豐富。總之,學術發展到總結時期的鮮明特征在史表中體現得尤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