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歲”既與封建最高統治者畫上了等號,老百姓必須在頂禮膜拜時呼喊,否則當然就是大不敬。但是,在包括像唐律、明律、清律那樣嚴密的封建法典中,並無此等條文。這就表明,皇帝“稱萬歲之製”,及相應的大不敬律,是用不成文法固定下來的;而無數曆史事實證明,不成文法比成文法更厲害百倍。當時的老百姓對此中奧妙也並非毫無察覺;在民間戲文中,動輒一開口就是“尊我主,萬歲爺……”,甚至供上一塊“當今皇上萬歲萬萬歲”的牌位(直到1941年,江蘇東台縣的海邊農村裏,有的人家還“供著一個木頭牌位,上麵刻著雙龍搶珠,並有一行字:當今皇上萬歲萬萬歲。”以表示自己對皇帝的所謂耿耿忠心,就是明證。
但是,正如清人張符驤在詩中所說的那樣,“未必愚民真供佛,官家麵上費莊嚴。”(《自長吟》卷十)因此也還有例外的情形。據清人趙翼考證,古代作為慶賀時歡呼的“萬歲”詞義,“民間口語相沿未改,故唐未猶有以為慶賀者,久之遂莫敢用也。”(《陔餘叢考》卷二一,“萬歲”條)就國勢積弱的北宋來說,史載“澧州除夜,家家爆竹,每發聲,即市人群兒環呼日大熟,如是達旦……廣南則呼萬歲。”(莊季裕:《雞肋編》卷上)“廣南……呼舅為官,姑為家……女婿作駙馬,皆中州所不敢言,而歲除爆竹,軍民環聚,大呼萬歲,尤可駭者。”(莊季裕:《雞肋篇》卷下)其實,有何“可駭”?在廣南那樣遠離封建統治中心的窮鄉僻壤間,在人們心目中,“萬歲爺”是“天高皇帝遠”,未見得那麼神聖、可親或可怕。因此,且不妨與皇帝來個平起平坐,把自己的女婿也稱作駙馬;至於這些駙馬是否也可稱自己的嶽父大人為“萬歲”?史缺有間,不得而知。事實上,在後周、隋、唐時的民間,老百姓的名字,仍偶有稱李萬歲、史萬歲、刁萬歲的(《陔餘叢考》卷二一,“萬歲”條);推其意,可能類似近代人給小孩取名長庚之類,意在祝福其長命百歲,至於除夕之夜,爆竹聲中,人們歡樂非凡,“大呼萬歲”,更無足駭;這不過是先秦時期古俗的殘存而已。孔夫子謂“禮失求諸野”,信然。
附識
本文初稿草成於1979年5月24日-8月10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寫作組主辦的內部刊物第34期上發表。接著,我將此文作了刪改,在9月1 5日出版的《曆史研究》第9期公開發表;
待看了該期雜誌後,才知道拙稿的最後一段,被編者刪去了。當然,編者有編者的考慮,這是無可厚非的;我自己現在仍兼編刊物,是深知編輯甘苦的。學術界的一些朋友們,讀了《曆史研究》後,都認為拙作比在內刊發表的原稿差,文字又變成幹巴巴的了。而我自己,對最後一段的砍去,則感到惶然:“萬歲”是個很複雜的曆史現象,這一段引了《陔餘叢考》中的“萬歲”條,正是要表明這一點。後來果然有讀者依據這條材料,來跟我商榷。最近,我將拙作的初稿翻出來,又認真讀了一遍。考慮本文問世後,曾為國內、海外的數家報刊轉載,影響較大。因此,此文在編入本書時,我決定按原稿發表,隻在個別地方作了修改。也許本文作為當時史學風雲的一頁來看,這樣處理更好一些。
在中國古代史上,“萬歲”喊了兩千年,產生過多方麵的巨大影響。要徹底把“萬歲”的來龍去脈研究清楚,涉及通史、文化史、宮廷史、民族史、民俗學、語言學、訓詁等多方麵的學科,完全可以寫成一部專著。淺學如我,顯然是不能勝任的。好在“磚”已拋出,我期待著“美玉”接踵而來。
“萬歲”一詞最早的文獻記載,似為《莊子·齊物論》:“參萬歲而一成純。”這裏的“萬歲”,詞意等於萬年。
《慶元條法事類》卷七三,《“刑獄門”·三·“決遣”》第4頁記載:“若以萬歲字文刺身體(字雖不同,意涉乘輿者亦是),其在受杖處者,增改訖,論決如法。”由此可知,宋代民間還有人把“萬歲”二字刺在身上,其用意想來是作為護身符,保佑自己長壽。想不到後來犯了法,淪為囚徒,在受杖時,雖刺有“萬歲”字眼處,必須按律“增改”,以免犯對皇帝大不敬罪。但是,不僅照打不誤,還要在皮肉上“增改”,“萬歲”又哪裏能保佑他呢?
同書卷八零,“雜門”,內錄一條關於“雜犯”的敕令。內容是:“諸輒呼萬歲者徒二年,兵級配本城,再犯配五百裏。”可見宋代隨便亂呼“萬歲”,是要吃官司、判刑的。凡此都充分表明,隨著封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強化,皇權的膨脹,“萬歲”一詞進一步成了帝王大辭典的“專有名詞”。
198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