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政策方麵,中國政府也製定了照顧少數民族的政策。政府規定,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的企業要優先招收當地少數民族公民進入企業工作,各民族地方政府應有計劃地從農、牧區招收少數民族農牧民進入國營企業做工等。這些規定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群眾的勞動權。
中國政府還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醫療衛生事業,改變這些地區長期以來缺醫少藥的狀況,少數民族地區醫療衛生條件明顯改善。西藏已初步建成遍布城鄉的醫療衛生網絡,截至1997 年末,已有衛生機構1324 個,醫院床位6246 張,平均每千人擁有床位超過2 。5 張;專業技術人員10929 人,平均每千人擁有醫生1 。84 人。寧夏回族自治區有衛生機構476 個,每千人擁有醫生數5 。15 個,人均衛生事業費為19 。51 元,分別比1957 年增長51 。59%、213 。41%和2923 。14%;貧困山區缺醫少藥的狀況得到徹底改變。
當然,由於自然、曆史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少數民族比較集中的西部地區與東南沿海地區在社會經濟的發展上還存在著較大差距,這在相當大程度上製約著少數民族的發展。為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中國政府於2000 年開始全麵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從政策、資金、人才等各個方麵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支持力度。相信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將會有一個長足的進步,中國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局麵將會得到根本的改觀。從而消除漢族和少數民族事實上的不平等。
三、關於民族地區的宗教和文化傳統
美國攻擊說,中國少數民族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不僅沒有得到尊重,而且受到極大的破壞。這種破壞來自諸多方麵。首先,國家的某些發展計劃忽視少數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慣,對少數民族的文化及環境造成了不良影響。中國政府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實施經濟發展計劃時“強迫某些居民遷徙出最貧困的高山地區”,“破壞了少數民族傳統的生活方式”。其次,大量地向西藏和新疆地區移民,使西藏和新疆某些地區的漢人超過了當地少數民族的居民,使西藏和新疆的宗教、文化和語言傳統受到嚴重威脅。美國特別攻擊中國在西藏的宗教和文化政策。美國指責中國說:“數十年來漢族移民已導致新疆首府烏魯木齊的漢族人口同維吾爾族人口的比例從20∶80 變為80∶20.”美國人編寫的《外交與威懾:美國對華戰略》一書也說:“經濟發展使大批非藏族的商人和工人湧入西藏。在一些傳統上屬於西藏的地方,藏人的數量現在已經或即將成為少數。”1996 年11 月舉行的美國人大會有一篇文章說,自1950 年以來,漢人對西藏統治不當,中央政府及其在這個地區的代理人大大削弱了西藏文化的核心———藏傳佛教得以興旺的複雜的寺廟係統。美國人理查德·伯恩斯坦和羅斯·芒羅在他們合著的《即將到來的美中衝突》一書中誣蔑說:“(西藏)畢竟有著長達2000 年之久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如今這種文化和生活方式正在被摧毀,就像上個世紀北美洲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被摧毀一樣,隻是戰爭沒有那樣公開,殺人遠沒有那麼多而已。自從西藏在1959 年基本上被吞並以來,中國對那個地方采取的政策一直是對西藏的土地實行大規模的殖民化,消滅西藏文化的許多方麵,對於人民表現出來的任何擁護流亡的佛教領袖達賴喇嘛———全體西藏人民都承認他是某種精神權威———的情緒實行殘酷鎮壓。”“中國(在西藏自治區)采取的行動表明,它所實行的是漢人定居和文化滅絕政策。”
中國認為,美國的這些攻擊完全沒有根據。中國政府曆來重視保護少數民族的宗教和文化傳統。
在中國,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保護,不僅中國的憲法規定了中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且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對保護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還作了具體規定。這些法律在少數民族地區特別是在西藏地區得到認真的貫徹執行。目前在西藏自治區有藏傳佛教各類宗教活動場所1780 多處,住寺僧尼4 。64 萬人。西藏自治區及所轄7 個地市均設有佛教協會,自治區佛教協會辦有佛教刊物和藏文印經院。在西藏地區,政府不僅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俗習慣,而且出資維修、修複著名的寺廟,加強對宗教典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和研究。國家尊重活佛轉世這一藏傳佛教的信仰特點和傳承方式,尊重藏傳佛教的宗教儀軌和曆史定製。1992 年,根據宗教儀軌,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批準了第十七世噶瑪巴活佛的繼任。按照宗教儀軌和曆史定製,於1995 年經金瓶掣簽,並報國務院批準,完成了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禪的冊立、坐床、受戒這一佛門盛事。
中國政府重視維護和發展各少數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大力發展少數民族的教育文化事業,少數民族的教育文化權利受到保障。1997 年與1950 年相比,各級各類少數民族在校學生:小學生由94 。3 萬人增加到1248 。2 萬人,增長了12 。2 倍;中學生由40316 人增加到403 萬多人,增長了99 倍;大學生由1285 人增加到216831 人,增長了167 。7 倍。政府於2000 年開始實施“東部地區學校對口支援西部貧困地區學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對口支援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貧困地區學校工程”,並製定了《關於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要求采取多種措施建立健全發展少數民族地區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機製和保障機製,積極為少數民族地區培訓教師和管理人員。據統計,2000 年,全國有少數民族專任教師92 。5 萬人,各級各類學校少數民族在校生1852 。49 萬人;小學、普通中學、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少數民族學生占學生總數的比例分別為9 。08%、6 。77%、5 。71%。55 個少數民族都有了本民族的大學生,有的還有了碩士生和博士生。中科院和工程院均有少數民族的院士。西藏自1951 年和平解放至今,國家為發展西藏的教育事業,累計投入10 億多元,不僅在內地設立了西藏中小學和大學西藏班,而且在西藏建立了4 所大學、1000 多所中小學,使西藏適齡兒童入學率由過去的不到2%提高到目前的85 。8%,為西藏培養了3 萬多名各類人才。為了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事業,國家還專門設立了少數民族教育補助經費和各種財政專款。
現在,民族教育已形成從小學到大學、從普通教育到職業和成人教育的完整的教育體係,既包括民族自治地方辦的學前班、小學、中學、大學,也包括自治地方以外舉辦的主要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的民族小學、民族中學、民族中專和民族院校等;既有普通教育,也有職業教育、特殊教育,這些學校涉及國家教育的所有門類。
中國保障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中國的法律規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執行公務和廣播、影視、圖書、報紙、雜誌等都依法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或多種語言文字;自治機關同時使用幾種通用的語言文字執行職務的,可以以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語言文字為主。在中國司法活動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與漢語文是平等的,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政府幫助少數民族發展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文化教育事業,從50 年代開始,中國政府根據少數民族自願自擇的原則幫助10 多個少數民族創製和改進文字體係。目前,全國55 個少數民族中,有53 個少數民族有自己的語言,語種達80 多種;21 個少數民族有現行的本民族文字27 種,這些文字都實現了計算機信息處理。許多少數民族都擁有了自己語言文字的廣播、影視、圖書、報紙、雜誌。國家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語文教學、雙語教學,加強民族文字教材建設。西藏中小學普遍實行藏語教學或藏語、漢語雙語教學,從小學到高中共16 門學科的181 種課本、122 種教學參考書和16 種教學大綱被編譯成藏文。繼蒙古文網站之後,世界首家藏文網站———同元藏文網站已於1999 年12 月在中國蘭州西北民族學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