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關於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3 / 3)

中國法律規定,凡是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這也是世界許多國家通行的做法。在中國,對罪犯實行的勞動改造政策,不是單純為了懲罰,而是一種有利於罪犯改造和身心健康的人道主義的政策。通過組織他們參加勞動,學習法律、文化、技術,把他們教育改造成為遵紀守法的新人。中國法律規定,對確有悔改和立功表現的罪犯,經人民法院裁定分別給予減刑、假釋。說中國強迫罪犯勞動完全是無中生有。罪犯勞動的產品,主要是滿足監獄係統內部自身的需要,隻有很少一部分通過正常的渠道進入國內市場,一律不允許對外出口。中國出口商品的經營是由外貿部門統一管理的。中國的外貿管理機構從來沒有批準過勞改部門有外貿經營權。說中國將勞改產品出口是別有用心的捏造。

中國的勞動教養工作,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1957 年批準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等法規執行的。勞動教養不是刑事處罰,而是行政處罰。按照規定,被勞教者隻是那些年滿16 周歲,在大中城市危害社會治安而屢教不改的,或有輕微犯罪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符合有關勞動教養法規規定的條件的人。對勞動教養的決定,有嚴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律監督製度,避免錯誤地決定收容勞動教養。被勞動教養的人,除必須遵守勞動教養法規所規定的限製某些權利的管教措施外,仍然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廣泛的公民權利。被勞動教養的人每天勞動不超過6 小時。中國自實行勞動教養以來,平均每年新收容5 萬多被勞動教養人員。經過勞動教養,絕大多數人棄舊圖新,其中不少人已成為國家建設的有用之材。據調查統計,解除勞動教養後重新違法犯罪的,僅占7%左右。實行勞動教養,使那些家庭、單位、學校管不了,處於犯罪邊緣的人,避免繼續違法和陷入犯罪的泥潭,並進而使他們成為有益於社會的新人,起到了預防和減少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的作用,受到廣大人民群眾和被勞動教養人親屬的稱讚。怎麼能把中國行之有效的勞動教養製度與任意逮捕和拘禁混為一談呢?

從中美之間在個人人身權利方麵的鬥爭可以看出,美國在這個問題上至少犯了三個錯誤:

一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錯誤。客觀地講,在中國這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國家,某些地方出現個別的侵犯人身權利的案例是不足為怪的。不能把這些個別現象說成是普遍現象。但是,無論是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還是美國政府某些人的談話,亦或是某些人的著作或文章,都把中國社會中侵犯人身權利的個別現象和事例當作普遍的現象。特別是美國的人權報告,更是羅列一些個別事例,並加以誇張甚至不惜編造故事來損害中國政府的形象。好像中國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完全沒有保障,人們完全生活在恐懼之中,世界人權宣言所提出的人人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在中國無法實現。其實,任何一個尊重客觀事實的人都會承認,現時的中國,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最好的保障。美國無視這一事實,拚命地往中國臉上抹黑,這當然隻能激起中國的憤怒。

二是把某些個人因素造成的問題與國家的製度和政策混為一談。在看待中國對個人人身權利保護時,應該把某些人員因個人素質造成的問題與國家的製度和政策區別開來,不能把某些個人侵犯人權的行為說成是國家和政府對人權的侵犯。在中國確實存在著一些侵犯個人人身權利的現象。比如某些私營或外資企業違反勞動法,限製工人人身自由、搜身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為、超時勞動以及不給工人合理的勞動報酬等。再比如,有極少數幹部違反國家政策,在計劃生育工作中采取簡單粗暴的做法,造成了不良影響。還比如,司法係統中存在著某些司法腐敗的現象,等等。但這些都不是中國政府的行為,而是某些人的個人素質造成的。我們不能把某些人員的違法行為說成是國家的行為,恰恰相反,這是與中國政府的政策和法規背道而馳的。美國也存在著公職人員的違法行為,比如美國前總統尼克鬆的“水門事件”。這能不能說是美國政府對人權的侵犯呢?

看一個政府是不是重視人權的保護,除了看它的政策法規以外,還要看它對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的態度。中國政府對於某些由於個人素質造成的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從來都是嚴肅查處的無論是對社會中各領域、各部門,還是對於司法中的侵犯人權行為,我們都堅決予以打擊。為了保障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中國政府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的違法犯罪活動。為了懲治司法腐敗,維護司法公正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中國政府在司法係統進行了教育整頓。比如,1998 年,全國法院和檢察係統普遍開展了集中教育整頓活動。通過集中教育整頓,提高了各級執法人員依法辦事的自覺性,糾正了一批冤案錯案,嚴肅查處了一批執法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同時建立健全了保證嚴格執法、文明辦案的規章製度和監督製約機製。據統計,在集中教育整頓中,全國法院共複查各類案件456 萬餘件,發現原判確有錯誤的案件1 。2 萬件已依法改判1 。16 萬件;共嚴肅處理2512 名違法違紀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其中追究刑事責任的221 人。各級檢察機關複查各類案件47 。7 萬件,糾正超越管轄範圍立案等有問題的案件3773件,給予161 名錯案當事人刑事賠償;糾正729 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超期羈押問題;共立案調查違法違紀人員1641 人,已查結1550 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的116 人。這對於教育廣大執法人員,加強司法中的人權保障起了重要的作用

大量事實說明,中國政府非常重視公民的人身權利保護。在這一點上比美國強得多。美國政府對待侵犯人權行為的態度是怎樣的呢?1998 年7 月7 日,美國“人權觀察”組織發表的一份報告稱,美國許多城市警察濫施暴力,是美國由來已久、最為普遍和嚴重的侵犯人權的表現形式之一,而美國各級政府對此卻視而不見。報告說,在美國的許多城市,警察在缺少正當理由和不必要的情況下濫用槍支、使用暴力的現象普遍存在。受害者多為黑人和拉美裔等少數民族。而地方當局乃至於司法部都沒有采取斷然措施來處理這類問題,甚至沒有將其嚴重性記錄在案。美國司法部的調查報告表明,1980~1995 年共有125 名平民被警察虐待致死,但是隻有一名警察因此受到懲罰。從中美兩國對待侵犯人權行為的態度可以看出,中國政府比美國政府更重視個人人身權利的保護。

三是對中國的人權問題吹毛求疵,而不檢討本國在保護公民人身權利方麵的問題。在美國,公民的人身安全沒有保障。美國是世界上槍支最為泛濫的國家。美國的校園槍禍橫行,血案不斷,經常發生師生慘遭槍殺的事件。事實說明,美國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國度。目前,美國是世界上犯罪率最高的國家之一。據美國司法部統計,到1999 年6 月,美國的監獄和拘留所裏共關押186 。052 萬人,每147 個公民中就有一名囚犯。①

美國司法中侵犯人權的現象也相當普遍。1996 年約有50 萬美國人受到警察的粗暴對待,包括被毆打、推搡,或者警察用警犬、槍支進行威脅。1998 年10 月6 日,大赦國際發表題為《美國:所有人的人權》的報告,揭露美國存在著“一貫和廣泛的侵犯人權”的現象,其中包括警察暴力、監獄管理問題突出以及濫用死刑等。2000 年5 月9 日,大赦國際還敦促聯合國譴責美國警察施暴等侵犯人權的行為。大赦國際在長達46 頁的報告中指控說,美國監獄中“酷刑及其它國際法所禁止的虐待方式大行其道”。① 美國監獄暴力盛行,犯人不僅遭到其他犯人的虐待,而且遭到看管人員的虐待。美國是世界上使用高技術懲治犯人的國家。美國監獄管理局、執法局、100 多個縣和至少16 個州使用防暴霰彈槍和防暴皮帶對付犯人;有大約3000 個警察局使用辣椒噴射劑等化學製劑,許多犯人由於挨了辣椒噴射劑而死亡。這嚴重地違背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美國的一些人權組織揭露說,美國有些監獄牢房汙穢、破爛不堪,簡直就是中古時代的小動物窩;有的監獄獄卒像放牧牲畜一樣騎著馬監視犯人,一些囚犯被迫同群犯搏鬥並遭牛鞭子抽打;許多囚犯終年見不到太陽;有的監獄將違反規定的囚犯銬住手腳,吃飯隻能趴在地上,學狗似的用嘴舔盤中的食物。②

美國還無視其承擔的國際義務,拒不讓被捕的外國人享受獲得其使領館幫助的權利。許多外國公民在美國被判處死刑,其中大多數未被告知有關他們可以享受《維也納公約》中的權利。就連美國前總統尼克鬆也承認:“我們的司法機構完全沒有向人們提供本應是最重要的自由,即擺脫恐懼的自由。”③

美國確實沒有資格來指責中國。美國應該好好檢討自己國家的人權狀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來解決本國存在的嚴重侵犯人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