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3章 矽穀與築波成敗的體製分析(8)(2 / 3)

一是建立統一的領導機構和責任機製。為統籌協調全方位就業,中央政府要建立國務院促進就業工作領導小組,黨中央、國務院每年要召開全國促進就業工作會議,全麵推進就業工作。地方各級政府要建立相應的管理體製,黨政“一把手”要實施就業工作責任製,積極貫徹中央就業工作會議精神。從上到下各地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團結協作,注重實效。廣東省一些城市如廣州、深圳、東莞等成立了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或就業工作委員會,其經驗值得總結和推廣。在建立良好工作機製的同時,要建立適合工作需要的統計指標體係,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二是認真處理好就業和再就業的關係。就業是一個大概念,再就業是就業的重要內容。抓就業包括了抓再就業,但抓再就業不一定抓住了就業。再就業工作十分重要,抓緊抓好非常必要。其他就業量更大麵更廣,同樣重要,如果搞得不好,將會影響更多人的切身利益,也將會危及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必須認真處理好就業和再就業的關係。黨中央、國務院要統領就業,全麵指導,對各方麵就業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落實責任,把相關就業工。作搞好。

三是製定統一促進就業的政策意見,加快就業立法。抓就業關鍵是要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製。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首先要有積極的就業政策可實施。目前,除了一些專業部門或某個方麵的就業措施外,並沒有總體的就業規劃和指導意見;除了積極的再就業政策外,積極的就業政策並不明朗。何況現有再就業政策執行到2005年底基本結束。必須盡快研究製定統籌促進全方位就業的政策措施。同時,要盡快製定就業促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依法解決諸如就業市場中的歧視、職工的勞動工資拖欠等問題,切實保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

(三)把經濟社會發展、推進改革開放、加快結構調整和擴大就業緊密結合起來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改革發展和結構調整都要與擴大就業緊密結合。改革發展調整與就業的關係,是互相聯係、互相促進的辨證統一關係。要根據就業優先發展戰略和政策目標的需要,認真做好改革發展調整的各項工作。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經濟發展、結構調整和推進改革,不僅要有利於擴大就業,而且要逐步建立起促進就業的考核指標和評價體係。

一是把經濟社會發展與擴大就業結合起來。經濟增長可以使就業彈性提高,也可以使就業彈性降低。我國目前麵臨新生勞動力增多、下崗失業人員增加和就業渠道又不夠暢通的狀況,較高的增長率很有可能不能拉動較高的就業率。我們努力工作的目的要達到雙重效果,一方麵,要繼續保持平穩較快的增長速度,防止經濟大起大落,避免企業倒閉和職工下崗。另一方麵,要保持具有積極意義的經濟增長速度,即讓持續較高的增長速度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帶來較高的就業彈性,保持經濟和就業協調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與就業關係密切,應根據新形勢需要,在加快自身發展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就業的因素,要有就業目標,有利於擴大就業。

二是把改革開放與擴大就業結合起來。改革開放為經濟建設服務,也要為擴大就業服務。出台重大改革方案、進行各項改革試點,都要實行就業評估和就業考核,都要考慮人民群眾的承受能力。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要慎重處理增效與就業的關係、重組改造與就業的關係、製度創新與就業的關係,搞好國有企業不要以犧牲職工就業為代價,堅決杜絕“人財兩空”式的“減員增效”。在改革的過程中,要積極尋找新的就業增長點,要把大力發展非公有製經濟和中小企業作為擴大就業的主渠道。要以不斷擴大對外開放和發展對外貿易促進就業,一方麵,要拓寬外商投資的地區和領域,增加國內就業;另一方麵,要堅持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境外就業。另外,要配套推進戶籍、人事等製度改革,為擴大就業創造條件。

三是把結構調整與擴大就業結合起來。製定和實施突出就業目標的經濟結構調整戰略是擴大就業的關鍵。根據擴大就業的要求,這裏對調整著重提出做好兩個方麵的工作:一方麵,大力調整產業結構和產業政策,加快增強第三產業吸納就業的功能。第三產業具有廣闊的就業空間,但我國2003年第三產業的就業比重僅為29.3%(GDP的比重是32.3%),不僅遠遠低於發達國家的水平,也低於發展中國家的水平。加快發展第三產業勢在必行。另一方麵,大力調整投資結構,有效控製投資規模。目前,我國出現投資項目過多過濫、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過大和速度過快的現象,任其下去,有可能帶來大的市場風險,直接導致大批工人失業。必須吸取教訓,采取有力措施盡快加以製止,確保經濟社會和就業安全。

(四)統籌發展城鄉區域經濟,協調促進城鄉區域就業增長,引導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和向非農產業轉移統籌城鄉地區經濟協調發展,保證農村和欠發達地區群眾安居樂業,不僅是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重大的政治問題。從目前的就業形勢看,東部、沿海地區、大中城市較好,中西部、農村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矛盾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