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黨的組織體係和結構(2)(1 / 3)

中共中央直接領導的培養黨的高中級領導幹部和馬克思主義理論工作幹部的學校,也是黨的最高學府。前身為馬克思共產主義學校,1933年3月在中央蘇區江西瑞金洋溪村創辦。1934年10月該校幹部及留校學員隨中央紅軍長征,1935年隨紅軍長征到達陝北後立即複校,改稱中央黨校,1937年2月遷入延安。1942年初毛澤東兼任校長,並為中央黨校新建禮堂題寫了“實事求是”的校訓。同年2月毛澤東在中央黨校開學典禮上做了《整頓黨的作風》的演講,延安整風運動就是從中央黨校開始,後來逐步推向全黨的。1947年3月黨中央撤離延安後,中央黨校暫時停辦,1948年7月黨中央又做出《關於創辦馬列學院的指示》,指出:“由於時局發展的迫切需要,中央決定創辦高級黨校,名為馬列學院。”它的任務是,“比較有係統地培養具有理論的黨的領導幹部和宣傳幹部”。並決定由劉少奇兼任院長。同年12月14日,劉少奇在對學員的講話中論述了黨的領導幹部學習掌握馬列主義理論的重要意義,希望馬列學院在全黨的理論學習中起指導作用,使全黨的理論水平有所提高。1955年8月,改馬列學院為中共中央直屬高級黨校。“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林彪、江青、康生等人的破壞,中央黨校停止了招生、教學和科研工作。“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中央決定恢複中央黨校,並派胡耀邦主持中央黨校工作。1977年10月中央做出了《關於辦好各級黨校的決定》。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黨校教育事業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幾十年來,中央黨校畢業的學員遍及全國各條戰線,其中不少人擔任了黨、政、軍和思想理論戰線的重要領導職務,為黨的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

中央政法委員會

曾是黨的中央工作機關,中共中央於1980年1月24日決定成立。並決定彭真為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在中央的領導下,研究處理全國政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中央提出建議,協助中央處理各地有關政法工作的請示報告,協調政法各部門的工作,對政法各部門共同的有關全局的問題,根據中央的方針、政策、指示統一認識、統一部署、統一行動,調查研究貫徹執行中央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的情況,調查研究政法隊伍的組織情況和思想情況,辦理中央交辦的其他工作。黨的十三大後,在改革政治體製、精簡機構時,中央決定撤銷中央政法委員會。

中央保密委員會

黨的中央工作機關。它的主要任務有:①在黨中央的領導下,統一領導黨、政、軍各方麵的保密工作;②製定、修改有關保密工作的政策、條例、規定;③製訂每個時期的保密工作計劃;④掌握、督促檢查重點單位、項目的保密工作;⑤追查重大的失密泄密事件;⑥主持召開保密工作會議,交流經驗、指導工作。中央保密委員會成立於1960年。“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林彪、“四人幫”的幹擾破壞,保密組織機構、保密製度被衝掉了,保密工作無人負責,給黨和國家機密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為了保守黨和國家機密的安全,經黨中央批準決定,於1978年恢複中央保密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

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它的前身是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委員會,成立於1949年10月。第一任書記是楊尚昆。黨的十三大後,為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中共中央於1988年2月做出決定,將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委員會改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它作為黨中央的派出機構,按照中央的要求,結合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實際,規劃、指導、監督、檢查並負責領導中央直屬機關黨的工作。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提出中央直屬機關黨的建設的規劃,指導基層組織搞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負責審批各部門機關黨委和紀委書記、副書記的任免;指導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及時向中央反映部、委、辦、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負責審改或審批中直機關部分領導幹部的黨紀處分,領導中直團委的工作;執行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

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

它的前身是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委員會,成立於1950年1月。黨的十三大後,根據黨政分開的原則。為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中共中央於1988年2月做出決定,將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委員會改為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它作為黨中央的派出機構,負責領導國家機關黨的工作。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負責提出中央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規劃,指導各部門黨組織搞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負責審批各部機關黨委和紀委書記、副書記的任免,指導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及時向中央反映部、委、辦、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情況,負責審改或審批國家機關部分領導幹部的黨紀處分,負責指導中央國家機關各級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共青團中央國家機關委員會等群眾組織的工作,執行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