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黨的組織體係和結構(3)(1 / 3)

簡稱“總行委”。黨的曆史上曾一度設立過的領導機關,李立三“左”傾盲動主義錯誤的產物。1930年6月11日,由李立三主持的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的決議決定成立。同年7月,在上海召開的全國組織會議提出:目前黨的總任務是武裝暴動奪取政權,並決定從中央到地方成立各級行動委員會。6日正式成立由黨、團中央及全國總工會領導機構合並組成的中央行動委員會,開始有委員14人,8月19日決定擴大到21人。9月24日至28日召開的黨的六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三次會議,糾正了李立三“左”傾冒險主義錯誤,正式決定成立“蘇區中央局”。中央行動委員會隻存在一個多月。

中共中央局

1921年7月至1927年5月中國共產黨的中央領導機構。黨的一大決定由3人組成,選舉陳獨秀為書記,張國燾和李達分別負責組織工作和宣傳工作。1922年7月,中共召開二大,選舉了中央執行委員會作為黨的最高領導機關,中央局隸屬其下進行日常領導工作。中共五大後,改稱中央政治局。1933年1月,“上海臨時中央政治局”主要領導成員轉至中央根據地瑞金,同“蘇區中央局”會合後,有一段時間中共中央領導機構亦稱中共中央局。有時仍稱“蘇區中央局”,未另建領導機關。

黨的各中央局

黨中央派出的代表機關。黨的“八七”會議以後開始設立。1927年9月成立北方、長江、南方三個局,曾先後撤銷,又於1930年重建。1931年1月成立蘇區中央局。1936年7月成立西北局(後一度改稱陝甘寧邊區中央局)。1938年11月成立東南局。1939年1月成立中原局。1941年5月,東南局、中原局合並為華中局。1945年8月成立晉察冀中央局、晉冀魯豫中央局(1948年5月兩個局合並成立華北局)。1945年9月成立東北局。1946年4月成立上海局。1949年11月成立西南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根據中央政治局的決定,曾設立過東北、華北、中南、西南、華東、西北等中央局。後相繼撤銷。

蘇區中央局

“中共蘇維埃區中央局”的簡稱。黨的中央領導機構。1930年9月第六屆中央委員會擴大的第三次會議決定成立,1931年1月15日在中央蘇區的寧都縣黃陂宣告成立。1933年“上海臨時中央政治局”的主要領導成員轉至中央根據地瑞金。同“蘇區中央局”會合。開始仍沿用“蘇區中央局”的名稱,後改稱“中共中央局”。

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

黨的臨時中央領導機構。曆史上曾設立過兩次。第一次是1927年黨的“八七”會議選出,直到1928年黨的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選出中央政治局時結束。第二次是1921年6月以後,經共產國際代表和陳紹禹(即王明)等指定而組成的“上海臨時中央政治局”。1933年1月,其主要領導成員轉至中央根據地瑞金,同“蘇區中央局”結合,始稱“蘇區中央局”,後稱“中共中央局”。

前敵委員會

簡稱前委。又稱前線委員會,在革命戰爭中為組織領導特定的武裝起義或組織指揮重要戰役而由中共中央決定設立的黨的高級領導機構。如1927年中共為組織南昌起義而設立的以周恩來為書記的前敵委員會,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的井岡山前敵委員會、抗日戰爭時期的前敵委員會、各野戰軍黨委作為中央代表機關,也簡稱前委。解放戰爭中還根據需要設有總前委,如1948年11月16日組成以鄧小平任書記的淮海戰役總前委。

中共中央組織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七大以前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的協助機關之一。1943年3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設立宣傳委員會、組織委員會等機構,直屬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領導。中央組織委員會統管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務委員會、統戰部、民運工作委員會、中央研究局、海外工作委員會等。

中共中央組織局

黨中央組織部門的前稱。1927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成立,1928年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決定改稱中央組織部。在1934年1月黨的六屆五中全會以後的一段時間裏,曾稱中央組織局。

特別委員會

第一次大革命時期審查黨員違犯黨紀問題的組織。1927年7月,第一次大革命失敗,黨的活動轉入地下,黨的監察機關實際上已不存在。1928年6月召開的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便刪去了“監察委員會”一章。對黨員違紀問題,規定由黨員大會或各級黨部審定。

各級委員會成立特別委員會以預先審查關於違犯黨紀的問題,所作決議須經該黨部批準後,方能生效。

中央黨務委員會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後期及抗日戰爭時期黨的最高紀律檢查機關。1933年8月8日,中共中央決定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決定指出:為防止黨內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紀,不遵守黨的決議及官僚腐化等情況發生,在黨的中央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之前,特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負責處理黨員的黨紀、黨籍和申訴等問題。1934年1月,中國共產黨六屆五中全會選舉了中央黨務委員會,由5人組成:趙雲(康生)、陳雲、高舷、李富春、董必武。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戰爭時期,擔負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的任務。中國共產黨“八大”黨章將黨的最高紀律檢查機關改稱“中央監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