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改稅後,準許企業在計算征收國營企業所得稅前,用貸款項目新增利潤歸還經批準的專項貸款的一種特殊規定。為了照顧當前企業資金較為困難的實際情況,促進發展經濟,本著歸還貸款由國家和企業分擔,投資增加的收益也由雙方分享的原則,並對貸款及其歸還適當加以控製,國務院1984年9月13日批準頒布的《國營企業第二步利改稅試行辦法》規定:國營企業在申請技措性借款時,借款項目所需資金的10%~30%,要用企業專用基金自行解決,在歸還技措性借款項目和基本建設改擴建借款項目借款時,經過財政部門批準,可在計算交納所得稅之前,用該項借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利潤歸還,以上規定是允許企業先用貸款項目新增利潤歸還經批準的借款,再計算征收應交納的所得稅稅額。其實質是準許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符合前項規定條件的歸還借款數額,而並不是改變“先稅後貸”的銀行扣款原則。當企業的存款不足同時交納所得稅和歸還借款時,銀行仍要按“先稅後貸”的原則辦理。
稅後還貸
由稅前還貸發展演變而來的,它是指國營和城鎮集體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後,增加利潤先按規定繳納所得稅,然後再用稅後利潤歸還各項技措貸款。由於稅前還貸實質上不能使企業承擔貸款風險,結果助長了基建投資和消費基金的雙膨脹,也影響了國家財政收入。國務院頒布的《全民所有製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製暫行條例》規定,承包後國營企業的各項技措貸款一律實行稅後還貸。
複稅製
複稅製全稱“複合稅製”。單一稅製的對稱。稅製分類的一種。複稅製是一個國家同時實行由若幹種稅構成的一種稅收製度。它是從各個方麵選擇課稅對象,設置稅種,確定征收辦法,從而使具有不同特點、作用的各個稅種,能夠相互配合運用,更好地發揮稅製的組織財政收入、調節經濟的杠杆作用。現各個國家都普遍采用。我國一直采用複稅製,隻是在一個時期內,對國營企業有征稅單一化的傾向,但就全國的整個體係來說,仍是實行複稅製。
單一稅製
它是“複稅製”的對稱。稅製分類的一種,是一個國家隻征收一種稅而不征收其他稅種的一類稅收製度。是於18世紀由法國重農學派提出的一種理論,認為隻有農業才是唯一創造社會財富或“純產品”的生產部門,要使農業充分發展,就必須免除租地的農場主和從事經營的工商業者的一切稅收負擔,而隻對地主征稅,把該重稅的重擔,加在地主頭上,以促進發展資本主義。這就是單一的土地稅製。到了19世紀,資本主義各國普遍推行消費稅製時,資產階級學者又提出實行“單一所得稅製”的主張,還有提出實行資本稅製的。但是,這些稅製設想,在各個國家都未實行。我國從1973年以後到1981年的長時期內,對國營企業隻征收工商稅一種,有人認為這是單一稅製的一種類型。其實不然,因確定是否為單稅製,不能隻就一種經濟性質的企業是否交納一種稅來判斷,而應就整個國家是否還有其他稅種來判斷。在該時期內,我國還有工商所得稅、農業稅、關稅、屠宰稅、牲畜交易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等多種稅收存在,因而不是單一的工商稅製。
全額累進稅率
按照課稅對象的大小劃分若幹不同的征稅級距,規定若幹個高低不同的等級稅率,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都按該相適應的同一個等級稅率計算征稅的製度。凡課稅對象的數額由一個征稅級距,升到另一個較高的征稅級距時,即對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都按照該上升後的征稅級距適用稅率計算征稅。
超額累進稅率
按照課稅對象數額的大小,劃分若幹不同的征稅級距,規定若幹個高低不同的等級稅率,各等級分別適用相應的等級稅率征稅製度。課稅對象的數額由一個征稅級距升到另一個較高的征稅級距時,不是按照課稅對象的全部數額,而是隻就超過部分的數額,按照該上升後的征稅級距適用稅率計征稅。一定數額的課稅對象,除第一個等級部分外,要同時適用幾個等級部分的稅率,各等級稅額之和,就是納稅人的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