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貿結合
我國發展對外貿易,加速科學技術進步的一項重要政策,也是外貿體製改革的重要措施。技貿結合有三方麵的含義:①在進出口貿易業務中,技術部門和外貿部門聯合對外,分別負責技術和商務談判;②外貿部門根據不同商品情況,積極發展與科技部門的聯合經營,③允許科技部門經營進出口業務。
進出口代理
我國外貿體製改革的主要措施,其內容是:生產企業的出口和進口由有進出口權的外貿企業或外貿公司(包括進出口公司)代理進行,取消過去那種收購製的做法,不發生收購、庫存和墊付資金,而是代理供方和需方同需方和供方簽訂貿易合同,從而酌情收取手續費(傭金),但不負責國內企業的盈虧。這樣,有利於工貿結合、技貿結合,使企業更接近國際市場,增強競爭意識,提高外貿經濟效益。
外貿承包經營責任製
是我國於1988年開始推行外貿體製改革的中心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及直接承擔出口任務的國家外貿公司,分別向國家承包出口收彙、上繳外彙和經濟效益指標。地方向國家承包以後,把這三項承包指標再分解落實到所屬各類外貿公司,即由地方各類外貿公司向地方承包。完成承包指標以內的外彙收入,大部分上繳國家,少部分留給地方和企業;超過承包指標的外彙收入,少部分上繳國家,大部分留給地方和企業,這項改革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外貿單位的經營積極性,從而有利於提高外貿經濟效益。
貿易許可證製度
國家管理對外貿易的一種措施。包括進口許可證和出口許可證兩項內容。進口許可證製度,一般規定商人洽談進口,須向有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按進口品種、數量、價格、來源國別核發進口許可證。通過進口許可證,國家對於進口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以及從何進口等情況,可以直接掌握和控製。同時,有些國家對若幹商品的進口許可證收取較高手續費,實際上等於提高進口關稅,也屬於非關稅壁壘的性質。采取出口許可證製度,除按商品分類進行管理(如,對於軍用物資、珍貴物產、民生必需品等分別列為不準出口、特準出口、限額出口等)外,並對經營出口的企業、出口目的地、出口價格、收彙方式等進行管理。實質上是組織、指導出口。采取進出口許可證製度,一般都由進出口貿易管理部門簽發證件,而由海關監督管理,憑證放行。
走私
指根據我國對外貿易法規定,凡違反國家的政策法規,未經海關批準,非法運輸、攜帶、郵寄貨物、貨幣、金銀、票據、有價證券及在國內私自買賣無權出售的進口貨物等行為。中國海關將走私行為按其性質分為一般走私和重大走私兩種。一般走私是指個別的人為投機牟利,將一般貨物或物品等以非法藏匿、偽報、化整為零等方式進出國境,逃避海關監督的行為。重大走私是指具有政治破壞性的,集團性的,武裝性的,慣常的,以暴力抗拒檢查的,私運毒品,軍品或其他違禁品,以及偽品的,冒用政府部門證件掩護走私的違法行為。查禁走私是我國的一貫政策,因為它嚴重影響了對外貿易及社會經濟生活的正常秩序。
對外技術交流
指一國和外國進行的生產經驗和技術的交流。對外技術交流的方式主要是技術貿易,即國際上通過協議或買賣的形式轉讓先進生產技術和技術設備。通過技術貿易,可以從國外取得先進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和經營管理方法,同時也可以把自己先進的技術向國外出售,以獲取外彙來加速對外經濟關係的發展,並為世界科技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做出貢獻。另外,對外技術交流還包括國與國之間的技術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出國考察等項內容。對外技術交流是我國對外經濟關係的重要內容,對加速我國的現代化進程有重要作用。
專有技術
又稱技術訣竅,指為生產某種產品或采用某種流程,以及為此目的而建立某一企業所需要的知識、經驗、技巧的總和。它既包括製造技術,也包括銷售技術、服務技術等。它與專利技術的區別在於,保密性強,但不受法律保護。
專利技術
指一項技術發明經向本國或別國申請注冊,根據注冊國的法律規定予以公布,在一定期限內取得壟斷的權利,並受到注冊國法律保護,任何人未經發明人同意不得利用該項專利技術進行生產或出售使用該項專利技術製造產品,否則,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它與“專有技術”不同,專有技術又稱技術訣竅,保密性強,但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