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
經濟體製改革的一項措施。過去國家對企業管得太多太死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把全民所有同國家機構直接經營企業混為一談。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社會主義的實踐,所有權同經營權是可以適當分開的。全民所有製企業不可能由全體人民經營,一般也不適宜由國家直接經營,硬要這樣做,隻能窒息企業的生機和活力。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把經營權直接交給企業,理順企業所有者、經營者、生產者的關係,切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使企業真正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內在要求。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具體形式,可以依產業性質、企業規模、技術特點而有所不同。無論實行那種經營責任製,都要運用法律手段,以契約形式確定國家與企業之間、企業所有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責權利關係;都要通過競爭產生合格的經營者,以企業經營成果包括資產增值作為獎罰經營者的主要依據,促進大批精明強幹、勇於開拓的企業家在市場競爭的風浪中湧現出來;都要實行廠長(經理)負責製,完善企業內部各種經濟責任製,整頓勞動紀律,嚴格科學管理;都要注意發揮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經營者的管理權威和職工群眾的主人翁地位相統一,形成經營者和生產者相互依靠密切合作的新型關係。總之,要使企業具有自我改造自我發展的能力,成為具有一定權利和義務的法人。
企業自主權
指全民所有製企業作為國家計劃管理下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所擁有的經濟權力。1978年12月,鄧小平最早提出了擴大企業自主權的問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在國家統一計劃指導下讓工業企業有更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1979年7月,國務院下達了《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幹規定》等5個文件。1980年9月,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經委《關於擴大企業自主權試點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全麵闡述了企業自主權問題。在服從國家計劃和管理的前提下,企業有權自行安排增加國家建設和市場需要的產品;有權選擇自己的經營方式;在國家計劃外超產的產品,企業有權自定價格、自銷產品;在物資選購方麵,對於國家統一分配的物資,在訂貨時企業有權選擇供貨單位;在資金使用方麵,企業有權擁有和支配自留資金;企業有權按照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自行確定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有權自行決定用工辦法和工資獎勵方式;在聯合經營方麵,企業有權參與或組織跨部門、跨地區的聯合經營;有權擇優選點,組織生產協作或擴散產品,等等。企業擁有在國家計劃和管理下的自主權,既在全體上保證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統一性,又在局部上保證了各個企業生產經營的多樣性、靈活性和積極性,有利於把經濟搞活,提高企業素質,提高經濟效益。如果企業沒有自主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製也就無法建立和發展。
企業的民主管理
在企業中實行社會主義民主,保證職工群眾當家做主參與企業管理權力的重要形式,是我國企業管理的根本製度。企業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是職工代表大會。我國憲法規定“國營企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職工代表大會製的主要內容是:廠長有責任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接受代表的審查、評議和監督。職工代表大會對於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決策和生產管理的重要製度的建立具有審議權,對於職工福利方麵的問題有討論決定權,對企業的幹部有進行評議、監督,以及提出獎懲任免的建議權。實行民主管理,除了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製度以外,還要充分發揮工會和其他群眾組織的作用,豐富和完善企業的民主管理。動員職工群眾以各種不同方式,積極參與對企業的管理,發揮主人翁的作用,廠長(經理)應密切同職工群眾的聯係,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和批評,主動地改進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
橫向經濟聯合
我國經濟體製改革中,為打破條塊分割,推廣經濟技術協作等目的而實施的一項經濟改革措施的重要內容,是發展社會生產力的要求。企業之間的聯合,是橫向經濟聯合的基本形式,要在自願的基礎上,堅持“揚長避短、形式多樣、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不受地區、部門、行業界限的限製,不受所有製的限製。通過企業之間的橫向經濟聯合,逐步形成新型的經濟聯合組織,發展一批企業群體或企業集團。發展經濟聯合,應當圍繞以下目標和要求進行:①有利於充分挖掘現有企業潛力,做到投入少、產出多,產品質量好,技術進步快,經濟效益高;②有利於企業組織結構、產業結構和地區布局的合理化;③有利於形成和發展商品市場、資金市場和技術市場;④有利於打破條塊分割,實現政企職責分開、簡政放權和所有權與經營權適當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