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毛澤東在延安整風時提這個口號,主要是要人們從王明教條主義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粉碎“四人幫”之後,鄧小平針對“兩個凡是”和一部分同誌的思想還處於僵化半僵化狀態,把解放思想同實事求是聯係在一起進行了闡述。指出:“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實際相符合,使主觀和客觀相符合,就是實事求是。”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是互為條件、互相依存的,要做到實事求是,必須首先解放思想,而解放思想又必須符合實事求是的原則;必須堅持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原則。
不唯上,不唯書,要唯實
陳雲在延安整風時針對一些同誌思想還沒從教條主義的束縛中解放出來,表現為唯上和唯下兩種錯誤傾向,提出“不唯上,不唯書,要唯實”。意思是說,上級的指示,下級是要執行的,但不能不顧具體情況盲目執行,要把上頭的精神和下頭的具體情況相結合,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來;馬列主義的書是要讀的,但不能照抄照搬,要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普遍原理同具體實踐相結合。正確的做法是“唯實”,即一切從實際出發,認識要從實踐中來,檢驗主觀認識之是否正確要看實際效果,要做到主觀與客觀一致。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
毛澤東對檢驗真理標準問題的一種明確表述。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指出:“隻有千百萬人民的革命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尺度。”後又在《實踐論》中指出:“真理的標準隻能是社會實踐”,實踐不僅是檢驗真理的標準,而且是唯一的標準。人們的社會實踐是主觀見之於客觀的東西,實踐具有把人的認識和客觀實際聯係起來的特性。隻有實踐才能夠完成檢驗認識是否符合客觀世界及規律的任務。革命隊伍中的教條主義者,常常把領袖的言論當作真理的標準,這就違背了實踐標準的原則。粉碎“四人幫”後,鄧小平倡導展開的真理標準的大討論,衝破了“兩個凡是”的思想束縛,恢複了實踐作為真理唯一標準的權威。
群眾路線
中國共產黨的政治路線、組織路線和認識路線。1922年,在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中,要求黨的一切運動必須深入到群眾裏麵去。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提出,革命的命運取決於共產黨會不會組織群眾,依靠群眾,引導群眾。北伐戰爭期間,毛澤東由向群眾調查研究入手,宣傳了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放手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眾鬥爭的思想。大革命失敗後,在白色恐怖和反“圍剿”的殘酷鬥爭中,黨同群眾血肉相連,在實際工作中逐步形成了群眾路線。1929年9月,周恩來在《中共中央給紅四軍前委的指示信》中,指出紅軍的革命活動不要紅軍單獨去幹,“一定要經過群眾路線”,開始含義比較明確地指出“群眾路線”的概念。不久,毛澤東在古田會議決議中,也提出一切工作“要經過群眾路線去執行”。此後,毛澤東等許多同誌論述了群眾路線的重要性,群眾路線被推廣到農村革命根據地的各項工作和白區秘密工作中。毛澤東又闡述了關心群眾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把革命利益和群眾的切身利益結合起來,把人民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築成革命的銅牆鐵壁等思想;提倡工作“群眾化的方式”。抗日戰爭時期,經過總結提煉,黨的群眾路線上升為科學的理論形態,達到成熟。1942年,毛澤東在《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幹問題》中,把黨的群眾路線領導方法科學地概括為“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闡述了它的內容、實施步驟和全過程,把群眾路線同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統一了起來,把它上升為黨的認識路線。1945年,劉少奇在黨的第七次全國代表人會上,把群眾路線的內容作了係統的闡述,指出它是黨的根本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1962年,他進一步概括了群眾路線的兩個基本點:第一,信任人民群眾,相信他們能夠自己解放自己,相信他們是曆史的創造者。第二,黨必須根據群眾的實踐來檢驗自己的工作,黨的方針、政策、措施都必須“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1981年,中共中央在《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中,更概括說:“群眾路線就是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是來,到群眾中去”。群眾路線的內容,包括黨的曆史唯物主義的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的領導方法與工作方法兩個方麵。既包含了黨的全部工作目的、開展革命和建設的途徑與力量源泉,也包含了黨形成正確的領導思想,實現正確領導的基本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它是無產階級政黨與人民群眾建立正確關係和對人民群眾實現正確領導的路線。貫徹群眾路線,必須反對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尾巴主義,還必須分清同“群眾運動”的區別和聯係。群眾運動是一定曆史條件下和一定領域裏貫徹群眾路線的一種形式。不是貫徹群眾路線非搞群眾運動不可,也不是搞群眾運動就是貫徹群眾路線。違反人民群眾利益,“運動”群眾的行動,根本上違背黨的群眾路線,也踐踏了黨的群眾路線。群眾路線是馬克思主義的曆史觀、認識論在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具體運用,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一個獨創性貢獻,是黨的集體智慧的結晶之一,是毛澤東思想的一個活的靈魂。無論革命和建設,包括黨的自身建設,一切工作都必須貫徹群眾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