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特征
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同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尚未奠定的過渡時期和已經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階段相區別的基本特點。這個階段,總的含義是:第一,我國社會已經是社會主義社會。我們必須堅持而不能離開社會主義。第二,我國的社會主義社會還處在初級階段。我們必須從這個實際出發。而不能超越這個階段。具體講主要有以下特點:①在生產資料公有製占主體的情況下,堅持多種經濟形式和經營方式共同發展;②剝削製度已經消滅,但還存在零星的雇傭勞動關係;③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④實行以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方式並存;⑤工農、城鄉、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之間的對立已消除,但仍然存在著差別;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已有相當基礎,但還很薄弱;⑦社會主義生產力得到一定發展,但發展水平和生產社會化程度還不夠高,社會主義物質技術基礎還不夠強大。總起來說,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逐步擺脫貧窮、擺脫落後的階段;是由農業人口占多數的手工業勞動為基礎的農業國,逐步變為非農業人口占多數的現代化的工業國的階段;是由自然經濟半自然經濟占很大比重,變為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階段;是通過改革和探索,建立和發展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體製的階段是全民奮起,艱苦創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階段。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所有製結構
以社會主義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形式、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包括全民所有製經濟、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經濟、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聯合成立公有製企業,以及各地區、部門、企業互相參股等形式的公有製企業。以公有製為主體,是我們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原則,是多種所有製形式、多種經營方式並存的前提。除了公有製經濟之外,其他所有製經濟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吸收外資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或外資獨資經營的企業。這些所有製形式和經營方式,都要服從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需要,受我國法律法令的約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的、有益的補充。發展多種經濟形式,並不改變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企業的性質,而且有利於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方式
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分配方式為補充的分配原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存在和發展多種所有製形式,因而也就有多種分配方式。和公有製為主體相對應的,是在分配結構中處於主體地位的按勞分配,和其他所有製成分相對應的,則有多種分配方式。在現階段已經出現的按勞分配以外的分配方式大致有3類:①企業經營者(包括公有製企業、個體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者)除了應得的複雜勞動的報酬,還取得一部分機會收益和風險補償;②個人投入生產要素而獲取的收入,如債券、股票的利息、紅利等;③少數雇用勞動力較多的私營企業的企業主,除本人勞動所得外,還會占有一部分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這些分配方式的存在,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生產經營者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些分配方式必須在國家法律的允許範圍之內。對於個人過高的收入,還要運用稅收等手段進行必要的調節。黨的十四大政治報告指出,我們的分配製度,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分配方式為補充,兼顧效率與公平。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又防止兩極分化,逐步實行共同富裕。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
1984年6月30日鄧小平在會見第二次中日民間人士會議日方委員會代表團時提出的著名論斷。基本觀點是:社會主義要消滅貧窮,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更不是共產主義。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就是要逐步發展生產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江澤民同誌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所作報告中進一步闡述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同步富裕又是不可能的,必須允許和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以帶動越來越多的地區和人們逐步達到共同富裕。
右可以葬送社會主義,“左”也可以葬送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