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迷社群集合活動中,我們不可忽視個體交流的重要性。出於資訊交換、安排活動等原因,迷虛擬社群在網絡版麵上的交流往往延伸到IE即時通訊(MSN、QQ、Yahoo即時通)、郵件乃至電話、親自見麵等更為直接的單個交流方式。這種人際即時交流方式比版麵集體交流更能促進感情的宣泄和默契,使情感得到最大化的肯定和精神滿足。至此,虛擬社群活動轉變為單個實體活動。這種非整體性交流往往比迷在虛擬社群中存在狀態持續性更久,並通過單個個體交流改變了虛擬社群的訊息流通狀態,由原先的同等交流關係轉而遠近親密關係凸現,最終在虛擬社群中出現派別。龐惠潔在文中也提到了迷群內存在的派係,其“各擁規範價值與活動,因顧及他派自我約束行動,並將活動私下化”。除此之外,還有針對同一媒體文本的不同地域多個迷虛擬社群,社群之間為資源共享相互合作,又為體現本社群專業性和資曆相互“冷抵製”。這也是迷社群中特殊而有趣的現象。
上文我們提到觀望型成員,這些成員在迷虛擬社群中屬於比較特殊的部分。由於迷對媒體文本的私自占有欲及排他性,往往將媒體文本假想為自己獨有的專屬物。一方麵,他/她期望通過參與虛擬社群的活動獲得及消費更多媒體文本;另一方麵,當接觸虛擬社群時,他/她發現媒體文本並非自己獨有而被其他成員(有些“資曆”更高)同時享有從而產生壓力。這種矛盾的心理使得他們站在虛擬社群的邊緣窺望,往往這群迷不會輕易參與文本討論,參加虛擬社群線下的實體活動。比如,有些偶像迷即使在線上收到了偶像活動的訊息,也不會在線下與實體迷群團體共同參加而是單獨前往。文化批判論壇第三十七場迷文化研究中的發言人李明聰認為,“它(迷參與虛擬社群)是一個不是那麼需要有一個嚴格規則在那邊,我要怎麼入會,我才會成為一員,而是隻要你參與了那個想象,你就在那個裏麵”。這種在迷虛擬社群邊緣遊離的方式既幫助觀望型成員獲得及時的文本資訊,又不妨礙其為自己與媒體文本構建自我臆想世界。
值得關注的問題是,誰來定義一個受眾是否為“迷”,是迷自身還是“非迷”?進一步的問題是,定義迷的標準是什麼?怎樣判定消費文本的“多次數、大量”?很顯然,“迷”首先自我判定自身為某一種文本的喜愛者,再通過與其他“迷”屬性狀態的對照自動將自己歸納入某類群體,群體對其的容納最終使迷感到“被認同”,從而確認自己為某“迷”。也就是說,迷身份的建立是要經過個體——整體——個體的過程。
電視媒體培養出的迷群最終在網絡等電子媒體中完成社群構建,其與實體社群一樣有其自身的階級分類和權力累計方式。電子媒體比電視等傳統媒體更能調動閱聽人的積極性、消費更多媒體文本、更主動地反饋傳播效果、參與媒體文本的再創作。電視媒體與電子媒體就是通過這種較量將傳播的經濟及社會效益得以最大化地發揮,而迷群也在這個博弈的過程中呈現出豐富的樣態。
參考文獻
龐惠潔:《初探迷社群內階級與權力差異——以台灣傑米斯迷為例》,論文。
Matt Hills:《迷文化》,朱華瑄譯,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
黃少華、翟本瑞:《網絡社會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殷曉蓉:《網絡傳播文化:曆史與未來》,清華大學出版社。
Reid.E.,(1995)“Virtual Words:Culture and Imadination”,In Steven,G.J.(Ed),Cybersociety:Communication and Community.
《台灣紫藤廬文化批判論壇第三十七場:粉都(Fandom)——迷文化研究筆記》,台灣文化研究學會官網,http://www.cc.ncu.edu.tw/~csa/journal/55/forum_37.htm。
〔作者係上海戲劇學院電視藝術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