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財政部門認為保護文物是財政係統的一個包袱,我們算了一下文物係統的直接經濟貢獻和間接經濟貢獻,“十五”期間產出投入比是8.1倍,“十一五”期間是4.4倍,因為“十一五”期間國家的投入有顯著的增長,相當於邊際效益下降了。這種比例說明了文物本身和經濟部門的聯係是非常強的。而且在國際交往中它受的偏見會比較少一些,就是剛才講的巧實力會多一些。中國是一個文明古國,三千多年的文明信史,這是在全世界都沒有的,這個力度通過以文物作為載體發展相關文化產業在國際交往中這是非常重要的方麵,其他方麵容易形成文化的壁壘、政治的壁壘,這是我們的強項。
確實在發展文化遺產相關產業的時候會遇到一個大問題,我們講產業發展的時候,核心問題就是保護和利用的關係要處理好,這確實是很多方麵有非議的地方。我們把它概括為三個方麵具體的問題,一個是公益性和非公益性怎麼樣區別開來,並且怎麼樣製度化。第二是對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市場和單位的邊界在什麼地方。第三是經營如何與保護統一起來,達到經營和保護利用的目的。這是非常重要的三個界限,如果不把這個弄清楚的話,我們國家在很多旅遊景區產業化的過程中對文物的損壞就非常多,一個地方領導即便想把相關產業開發起來也顧慮重重。我們每年在藍皮書裏提了一些建議,核心是對於大多數文物來說,生產關係不適宜生產力發展這是普遍存在的,但卻是相關製度建設確實有一些困難。比如講到資金機製,剛才有專家特別提了,在美國公益事業得到的支持比較多,我們平常講類似的公益事業有三條支持渠道:財政渠道、社會渠道和市場渠道,如果財政渠道能成為主體的話,社會渠道市場發展的話,我們對市場渠道就沒有過高的期望,這樣它有序的發展就有了基本的基礎。但中國現在由於稅收製度方麵的障礙,使得社會渠道很難發展起來,我們企業的公益捐贈量比美國要低得多。但是在我們整個文物事業發展中,要麼過於依賴財政資金把它做死了,要麼過於市場化,把文物本體損壞了,這是一個特別大的問題。
另外,在文物具體經營方式上也有一些大問題,現在做得比較活的方式就是大多用企業化、集團化的方式去做,把整個文物景區承包起來,然後按市場化的方式去做,這樣肯定就做不到保護為主。另外,像故宮博物院在經營的時候不是用特許經營的方式,是自己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它在中間經營就會出很多問題,就是在什麼空間範圍內、什麼業務必須要由第三方來經營,它負責價格和服務的監管,這是美國國家公園的管理方式,但是它做得非常差,像故宮今年連續出這麼多的“門”,被連續曝光出來了。其實故宮管理已經算很規範的了,它隻是今年運氣比較差,出了這麼多“門”,是因為它的經營機製沒有設計好,經營機製沒有設計好,保護和利用的關係就很難處理好,這是一個特別麻煩的事情。
現在提文化產業,我們發展到這個階段了。八十年代初的時候發展文化產業很容易解決,因為要求低、標準低,到現在這個階段以後,你要再找作為發展後進的東西,再找中國作為大國在國際上崛起的東西不是太容易了,文化遺產這個時候要進來的話就有一些獨特的優勢。剛才講了文化遺產相關產業的特殊性,確實在國家增強軟實力的時候,文化產業就應該作為一種國家戰略來推出,前年有一句話非常流行,說中國在沒有輸出價值觀之前不會成為一個大國。確實是這個道理,如果你沒有價值觀輸出的話,那你這個國家的影響力就會非常小。而且軟實力和經濟是緊密掛鉤起來的,還有一句話叫“洋貨不可怕,就怕洋貨有文化”,我們很多洋貨,包括咱們講的奢侈品,從生產工藝上,像勞斯萊斯的廠我去過,那個車我自己也開過,這種車的成本是非常低的,它各個方麵的東西能賣出天價來是非常荒謬的。再講法國拉菲葡萄酒,從它的生產成本、生產工藝來說,比茅台酒差得非常遠,它為什麼能賣出這種價格來?因為有文化。我們很多軟實力和硬實力是要呼應起來,和硬件要互動起來,這樣才能達到名利雙收的效果。因為文化產業的外部性非常強,而且它的傳播範圍會非常大,消費的反複性、範圍都不是普通商品可以比的,所以發展文化產業的時候,國家的領導還是要多一些,爭取要打造一些有引導、有對象的文化商品,同時跟我們的實力、經濟、和硬件結合起來。如果單講文化產業在內容產業上做文章的話,我自己覺得是沒有多大搞頭的,本身它在我們的GDP中占的比例,如果隻講內容產業是比較小的。但是如果把方方麵麵的因素都加起來的話,就知道這個東西非常重要了,從中國可持續發展這個角度來看的話,我覺得我們文化產業是大有可為的,也是希望這個話題在金帝雅論壇上能夠成為常駐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