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虹:我主要是研究德國問題的,曾多年在德國工作和學習。我覺得今天這個議題非常重要。我在不久前曾應邀赴德講學,在德國高校就中歐關係、中國與聯合國關係以及中國人視眼下的西方做專題報告。當時在一所大學有200多名師生參加了報告會,報告之後有很多人提問,最後一個問題更多是一個質疑,指出我報告的核心內容主要圍繞中歐和中德的政治、經貿關係,但很少講到文化領域的交流。我在糾正提問人觀點的同時,也特別指出了我國目前在這方麵正積極反思,大力推出一係列措施來促進現代文化國家的建設。所以,今天的會議對於我來說是一個極為寶貴的學習和交流機會。
下麵我想從三方麵談一下自己的觀點,一是對於文化內涵的理解;二是有關國內文化事業的發展與對外文化政策有效實施的互動性,對此我將以德國為例作一簡單闡述。三是結合國內文化體製的改革與發展,簡要談一個我個人目前對此的思索與建議。
第一,有關文化的定義與內涵。在國際平台上我們現在一般需要從大的視野來考量文化問題,而不是局限於一個傳統的狹義文化領域。我在此特別提出這點,可能與我研究對外文化政策有關。一般來說,文化包含製度、精神、物質和行為文化四個層麵,其中製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會製約也會促進物質文化和行為文化的發展,反向也會如此。我們個人在國外的表現實際上即是精神文化、行為文化層麵的反映,也會是製度文化和物質文化層麵的折射。我之所以提到這點,是因為我覺得聯邦德國在二戰之後所開展的文化外交是非常積極、非常有效的,對於它在全球重塑自己的國家形象作出了重大貢獻。其中一個值得我們關注的特點是德國文化外交的內涵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轉變呈新的。我這裏舉一個例子,2008年開啟的先後在華六個城市舉辦的德國文化年,設有一個明確的議題——“城市化發展”,伴以音樂、藝術、文學等狹義的“傳統”文化;從地域上來看,這次文化年也有拓新之處,則不是把重點放在首都,而是在一些中德活動開展方麵還相對比較薄弱的大城市。這兩點均是比較具有創新性的舉措。我們知道,城市化發展涉及能源、建築、環保和社會等方方麵麵,它與精神層麵理念的轉變以及製度上的配套改革又是密切相關的。德方借助這個活動,實際上是在傳輸德國新時代的新觀念和新製度,巧妙地展現其“文化軟實力”。
第二,文化產業的發展或國內文化事業的發展與對外文化政策發展的互動性。我對中國的發展是比較樂觀的,因為中國現階段發展中出現的一係列問題,在德國發展史上也曾出現過。聯邦德國的對外文化政策在70年代初起開始被納入外交政策範疇。除了傳統外交與對外經濟政策,對外文化政策在勃蘭特總理執政期間成為了聯邦德國外交的第三大支柱。這一決定派生了70年代末西德境內出現的新呼籲和訴求,則要求對已發展成為經濟大國的自身國家是不是一個“文化國家”或者如何建設文化國家進行反思。在兩德統一、德國擺脫四大戰勝國的直接控製之後,德國為了塑造一個追求和平、促進歐洲一體化發展的大國形象,一方麵將對外文化政策逐步拓展成目前的五個範疇,則將語言、文化、教育、科學、媒體這五個內容並列提升為對外文化政策的核心內容,另一方麵,在國內最近幾年也再次湧現出對於“文化民族”與“文化國家性”問題的再思考與討論。
從機構方麵來看,現行的德國對外文化政策的五大分支均有下屬的半官方性的執行機構去做各項具體工作,比如說針對教育方麵和媒體方麵,推動相關文化產業的發展。另外這些機構下麵又有自行的研究機構進行輔助性的研究,包含協助推動新政策的出台。從資金來源看,大部分的資金來源於德國政府,但是有一部分運作則需自負盈虧,這也是一個特點。此外,從權限上來看,德國在希特勒執政期間由於納粹政府濫用文化工具,所以聯邦德國建立之後,文化和教育的主權下放給地方。這點從戰後多年的發展來看,大大促進了一個多元化文化競爭與文化區域自主發展機製的建立與維護,聯邦政府、地方政府、民間各層麵均對文化發展以及對外文化政策的宣傳發揮積極多元化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