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部門的職責
指案件審理工作部門的工作範圍、職能和責任。包括:審理本級紀委檢查部門直接檢查並由本級紀委直接決定處理的案件,審理報上級黨委、紀委審批的案件;審理下級黨委、紀委報送的備案案件,審理下級黨委、紀委報送的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審理領導同誌或上級黨組織交辦的案件,審理本級紀委、同級黨委及上級黨委、紀委批準的案件中黨員對所受處分或結論不服的申訴案件,審理下級紀委對同級黨委處理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請求予以複查或複議的案件,調查研究案件審理工作和執行黨紀的情況,擬定有關案件審理工作規範化的規定,對下級紀委的審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為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選擇典型案例。
歸口審理
指按照處分違紀黨員的批準權限,對提請黨委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批的案件,事先一律經過案件審理工作部門審理。歸口審理的目的,是為了使案件經過檢查和審理互相配合、互相製約的兩道程序,達到正確處理。歸口審理是中央紀委對全黨案件審理工作所作的統一規定,已載入《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條例》,是必須貫徹執行的一項製度。其主要內容是:
上級或本級紀委案件檢查部門直接檢查或與其他單位聯合檢查的案件,檢查結束後,在一般情況下,應將案件的全部材料交由犯錯誤黨員所在的黨組織或紀律檢查委員會審理部門審理,提交黨委或紀律檢查委員會討論決定後,按批準權限報批;在特殊情況下,需由縣級和縣級以上紀委或黨委直接處理的案件,檢查部門應將全部材料,交同級審理部門審理,由審理部門審理後呈報審批。經過審理,如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關人員的責任不明、手續不全或犯錯誤者對事實、結論提出異議需要複核的案件,由審理部門交原辦案單位補辦、補查;凡經審理部門審理呈報的案件,對向上級報批、向下級批複、歸檔以及受理申訴等,由審理部門承辦。
事實清楚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審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之一。即在審理案件時,必須將錯誤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情節、後果、本人應負的責任,以及產生錯誤的主客觀原因等,審核清楚。事實是定案的基礎。因此,如果發現案情事實不清,要責成或協同原報案單位重新查證清楚,要使所認定的錯誤事實符合客觀實際。
證據確鑿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審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之一。證據是判斷事實的依據。要認定違紀黨員錯誤的事實,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充分、不確鑿,不能亂定,如果證據充分、確鑿,即使犯錯誤的人拒不承認,也可以認定。
定性準確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審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之一。指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準確地認定案件事實的性質。準確認定案件性質的標準,主要包括四個方麵的內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章黨規,憲法和國家頒布的法律、法令;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道德規範。在審查處理黨員或黨組織違紀案件時,要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為準繩,正確地辨別是非,準確地判定當事人所犯錯誤的性質,不能主觀臆斷,更不能以感情代替政策,紀檢幹部特別是審理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並熟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嚴格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準確認定案件的性質。不能不顧事實,違背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把本來屬於一般性的問題無限上綱,亂扣帽子,也不能把本來是很嚴重的問題看得過輕。
處理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