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找一個比你大的女人?是不是覺得我似曾相識?”我閑閑地問他,不露痕跡。
他的回答讓捉摸不透:“不知道,一看見你我就覺得你是我要找的那個人。你有一種氣場,很自信的氣場,即使在那天你,呃,那個時候,你的背影都那麼堅定。”
這真是一個奇特的理由。
我們以很快的速度同居。自安是個很陽光的男孩。他願意調整自己去迎合我的一些怪癖。比如我一周內必定有一段時間會在我的一間靜室內獨處,起初他會粘著我,要跟我進去。我明確告訴他我不喜歡這樣,我需要自己待一會兒,他便不再堅持。
那間靜室,一麵牆全是櫃子,裏麵一隔一隔裝滿草藥。每隔一段時間,我會打坐靜思,呼吸這些草藥散發出來的獨特氣味。
隔三差五,總有一些熟人朋友輾轉介紹一些病人來拜訪,有些人得了絕症,有些人得了醫生診斷不出的不明之症,我給把脈之後會贈送一些草藥,他們便會留下一隻紅包,裏麵的金錢從八百到幾千不等,全看客人自己的身家。
這是我收入的主要來源,在影視公司的那份工作可有可無,不過是打發無聊的時光而已。
當然這也是我行走千年賴以生存的手段。我是女巫,但是我也需食人間五穀,不能風餐露宿。
我從一個朝代活到另外一個朝代,每隔十年二十年我便要借機搬遷,從城市到鄉間,從鄉間到城市,從一個省份到另外一個省份。我不喜拍照,如果非拍不可,都是躲在人後做背景牆。我費盡心機地改換身份,隱藏身份,怕被人看到那不會老去的容顏。時間對很多人來說是奢侈品,對我已經是巨大的負擔;金錢對我來說是完全的身外之物,不是清高,不是矯情,是全然看穿。
比如劉宏和李自安,劉宏有再多的錢,也買不來李自安二十年的青春。在我的眼裏,二十多歲的心智和四十多歲的心智隻是小巫見大巫的區別,假定他們同等壽命,自安可以多陪我二十年。
劉宏剛跟我交往的時候,以為我二十四五,等到他看到我的身份證上是三十歲,便覺得我是剩女,對我生出居高臨下的憐憫。
雖然他比我大十多歲。
我是活了千年的妖精,什麼沒看過,早就不以為怪。可是我空虛,我寂寞,我閑得無聊,忍不住還是想打擊他取樂一番。
在我走上摩天大樓天台的前一天,我感到厭煩之極,對他說:“我們分手吧。”
他一呆,自尊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看住我。
我笑笑:“你的功夫欠點火候。”轉身離去。
被自安從天台上拖下來,住在一起,有時候會跟他手拉手去吃大排檔,被劉宏撞見,他嘖嘖搖頭:“你竟淪落至此!”
我風淡雲清,一笑而過。
什麼都是過眼煙雲,富貴,權勢,什麼能拚得過時間?所有人的結局都一樣,沒有什麼不同。
隻得我是個例外。
一千多年前母親把我推落山坡的草叢,依依不舍地一再叮嚀:“活下去,不管怎樣要活下去。”
華麗的宮殿裏,一個女人撫摸著我的臉叮囑:“如果你有事,我一定會盡力救你,相信如果我有事,你也會這麼做。但是你要記住的是,一旦有性命之憂,先要自保為上,切切不可忘。”
在歲月的河流裏,每一個人都如螻蟻一般渺小,隨波逐流,生死富貴由別人操縱,今日高高在上,貴為皇親國戚,明日宮廷政變,成為刀下之鬼。
我在搖椅裏閉上眼,自安那英俊的麵孔便浮上眼前。隻不過在我的意識裏,他不是西裝革履,而是金盔鐵甲。
刀劍之聲越來越近,一個聲音呼叫著:“阿草,快跑,不要管我!你要活下去,不管怎樣要活下去。”
活下去,母親對我說過,他也這麼對我說。可是如果這世上沒有我的親人,我的愛人,我還有什麼理由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