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在生產中所耗費的各項費用之和。又稱“生產費用”。成本價格原意是特指資本家在商品生產中實際耗費的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價值總和。在社會主義經濟中,產品的生產費用一般使用成本概念。它包括原材料、燃料、電力和折舊等生產資料的開支,還有工資、管理費用等開支。成本或生產費用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濟指標。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利潤,主要依靠降低成本或生產費用。其途徑是:改善經營管理,采用新技術,提高設備利用率,減少固定資產的消耗,節約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提高勞動生產率等。

農產品收購價格

國家商業部門向農民收購農產品的價格。在我國,由於農業的基礎地位,因而農產品收購價格就成為市場物價的基礎,它的合理與否,對於兼顧農民、職工、國家三方麵利益,對於穩定市場、穩定社會、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關係極大。我國對農產品采取統購、派購、議購三種形式。統購價格由國家嚴格掌握,實行固定計劃價。派購由指定商業經營機構按計劃價格收購,收購部門不得壓級壓價。議購由購銷雙方協商定價,議價一般高於牌價。為解決曆史遺留的“剪刀差”,保護農業生產和農民利益,建國以來國家多次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並對農產品內部比價作適當調整。在作價辦法上,是根據全國一萬多個農業成本點的數據平均計算並參照曆史資料確定的,基本上是按中等土地生產成本定價。關於農產品收購價格的定價,目前尚有不少問題有待解決,如:應按哪種生產條件(中等,還是劣等)作價;成本如何科學核算;盈利率如何確定等等。

商業批發價格

指批發商業企業向零售商業企業或按規定可以從批發企業進貨的單位供應商品的價格。一般又可分為產地批發價格和銷地批發價格。前者為產地批發企業向零售企業或向按規定可從批發企業進貨的單位供應商品的價格。它是各流通環節調撥商品、製定價格的基礎。它由工業品出廠價格(或農產品收購價格)及商業進銷差價組成。進銷差價包括商業企業支付的流通費用和應得的商業利潤,在實際工作中,通常按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進銷差事計算:

進銷差率=批發價格-出廠價格或收購價格批發價格×100%銷地批發價格則在產地或進貨地批發價格的基礎上加上適當的地區差價製定。製定批發價格的關鍵是確定進銷差價(銷地批發價中包括的地區差價對銷地批發企業來說也是一種進銷差價)進銷差價的確定應該既保證商業企業在積極經營的前提下得到正常的利潤,又能促進商品的合理流轉,並通過商品流通促進生產的協調發展。

零售價格

零售商業企業向個人或集團出售商品的價格。長期以來,我國大部分生產資料不經市場流通,所以零售價格主要是對生活消費品及供應農村的生產資料而言。零售價格由批發價格和批零差價構成,實際工作中,由國家規定各類商品的批零差率確定。批零差率是批零差價占批發價格或零售價格的百分比。以批發價格為基礎計算的為順加批零差率,習慣上就稱批零差率。以零售價格計算的,為倒扣批零差率,也叫零批差率。零售價格是商品在流通過程中最後一個環節的價格,它直接麵對市場,麵對廣大消費者。它既關係到批發部門與零售部門的利潤分配,也關係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還會影響整個市場和社會的穩定。所以正確製定和管理零售價格就成為價格管理中的重要環節。

調撥價格

國營企業之間調撥商品(產品)的結算價格。按管理係統劃分,有國家統一調撥價、物資部門調撥價、商業調撥價、外貿調撥價等。就商業係統而言,調撥價格是商業批發企業之間調撥商品的價格。它對消費者和生產者卻不發生直接聯係,也不能作為安排各種差價、比價的依據和計價基礎。所以也不決定商品價格水平的高低。但是它涉及各級批發企業之間的關係,影響它們的經濟核算和合理組織商品流通。調撥價格的作價一般采用扣價法,即以進貨地的批發價格(個別商品為零售價格)為基礎,按規定的調撥折扣率倒扣計算調撥價格,折扣率大小依商品經營難易、費用大小而定。一般是經營難、費用大的商品,折扣率要大些。也有少數商品采用加價法確定調撥價格,即按產地工業品出廠價格或農產品收購價格,加上一定的調撥加價率來計算調撥價格。

工業品出廠價格

指社會主義各廠礦企業的商品,出售給商業、物資部門和其他生產企業時的一種價格。出廠價格由生產成本、企業利潤和上繳稅金三部分構成。一般說,出廠價格是以價值為基礎,但在實際製定中,要全麵考慮生產成本、價格政策、國家積累、人民消費水平、各種產品的比價和供求關係等等因素。國營企業商品的出廠價格,是由國家機關中主管物價的部門,根據其管理權限有計劃地製定的。集體企業、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商品的出廠價格,則由各企業根據各方麵情況自行製定。合理的出廠價格,有利於社會主義經濟和企業自身的發展,有利於人民生活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