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人民政府積極參加了新中國中央政府的籌建工作。1949年4月,華北政府在北平開會商議了該政府組織機構並入中央人民政府的問題,10月底,華北政府的曆史使命結束。周恩來受命組閣後,根據當時幹部短缺的情況,決定以華北政府作為中央政府的基本框架,政務院下屬的內務部、財政部、交通部、農業部等部門皆是在華北人民政府各部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從1948年10月起,周恩來已同一些民主黨派代表商討籌建新的政治協商性組織,開始思考起草該組織的共同綱領問題。按照中共中央的最初設想,成立中央人民政府的步驟是先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再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中央政府。10月8日中共中央向在哈爾濱的民主人士發出征求意見稿《關於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草案)》,提出:“新政協所應討論和實現的有兩項重要問題:一為共同綱領問題;一為如何建立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問題。關於共同綱領,提議由新政協籌備會起草,目前可交換有關綱領的各方意見,中共中央已在準備一個草案。”在討論過程中,民主人士章伯鈞、蔡廷鍇提出,新政協即等於臨時人民代表會議,即可產生臨時中央政府,現在對內對外均需要。中共中央讚成並接受了這一意見。同年11月3日,周恩來在為中共中央起草致高崗、李富春的電文中指出:“依據目前形勢的發展,臨時中央人民政府有很大可能不需經全國臨時人民代表大會,即經由新政協會議產生。”
這一中央政府產生程序的變化及時反映在由中共草擬的《中國人民民主革命綱領草稿》第二稿中。《綱領草稿》中規定:由新政協直接選舉臨時中央政府。周恩來對第二稿進行修改時,把第32條“由新的政治協商會議選舉中央臨時政府”更為明確地表述為:“由新的政治協商會議選舉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臨時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人民政府委員,組成人民政府委員會,對內主持國家大計”。隨著中國軍事、政治形勢的變化,特別是1949年初三大戰役勝利後,華北、東北、山東等各大解放區連成一片,組建新中國中央政府的工作急需加緊進行。中共中央對成立中央政府的計劃作了修改,決定由新政協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責,直接產生中央政府。
既然中共中央已決定由新政協代行全國人大職權,產生臨時中央政府。那麼,新政協會議的性質與職權如何界定?臨時中央政府產生後,政協會議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什麼作用?作為中共黨內長期領導統戰工作並直接負責新政協籌備事項的周恩來及時回答了這些將對新中國中央政權機構的組成和運行產生重要影響的問題。
1949年1月16日,周恩來在民主人士座談會上談到:“我們希望從新政協產生出中央政府。政協是中國人民的統一戰線組織,可以作為組織形式長期保存下來,將來有些大問題可在政協會議談。在沒有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前,政協可存在;有了人代會,政協成為參謀部。”
1949年初,中國人民解放軍已取得了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略決戰的勝利,南京國民黨政權瀕臨崩潰。當年春天中共政要齊聚西柏坡,毛澤東、周恩來一邊思考著如何“宜將剩勇追窮寇”,一邊精心籌劃著即將建立的全國政權的雛形,逐漸繪成了清晰的藍圖。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舉行了七屆二中全會。會議批準了召開有別於國民政府的新的政治協商會議及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建議,著重討論了新形勢下中國共產黨的工作重心由鄉村轉移到城市的問題。毛澤東、周恩來等中共領導人清醒地認識到:“從現在起,重新開始了由城市到鄉村,由城市領導鄉村的時期。毫無疑問,城鄉必須兼顧,必須使城市和鄉村、工人和農民、工業和農業密切地聯結起來。決不可以丟掉鄉村,僅顧城市,如果這樣想,那是完全錯誤的。但是黨的工作重心必須放在城市。”而“管理和建設城市的中心關鍵是恢複和發展工業生產,第一是公營企業的生產,第二是私營企業的生產,第三是手工業生產。城市中的其他工作,例如黨的組織工作,政權機關的建設工作,工會工作和各種民眾團體的工作,治安工作,文化教育工作等,都應當為恢複和發展工業生產這一個中心工作而服務。”會議號召“全黨同誌用全力學習工業生產的技術和管理方法,學習和生產有密切聯係的商業工作、銀行工作和其他工作。”並且發出警告說:如果我黨在生產工作上無知,不能很快地學會生產工作,不能使生產事業盡可能迅速地恢複和發展,獲得確實的成績,首先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並使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麼,黨和人民就將不能維持政權,就會站不住腳,就會要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