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陣子,葛菊英發現城區跨門營業、流動攤販、無證犬類以及棋牌室等管理不力,既影響市容市貌,也擾亂城區居民生活。於是,她以省黨代會代表的名義,在某次會議上發出呼籲,要求區有關部門必須執行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敦促區政府抓緊製訂實施辦法。在她的全力敦促下,區政府很快落實了管理措施,解決了葛菊英呼籲的上述問題。事後,鎮海區的整治經驗還上了《浙江日報》和《寧波日報》等黨報。
葛菊英擔任了30多年人民代表,她的代表履曆,既有省人民代表,也有市、區、鎮人民代表,無論是省代表還是鎮代表,有一點她清楚肩負的責任同樣重大。
1984年鎮海縣選舉人民代表,葛菊英被選為縣人大代表,名單已經張榜公布了,卻有領導找她談話,希望她能調劑為城關鎮人大代表。其實,領導這樣調劑是有用意的,因為葛菊英工作出色,領導有意要選拔她上任城關鎮領導崗位。葛菊英二話沒說,馬上表態服從組織安排。因為在她心裏,人大代表沒有高低之分,隻要不辜負選民信任,擔任任何一級人大代表都可以為人民辦實事。
這是葛菊英唯一一次擔任的區以下人民代表。當年,領導征求她擔任城關鎮副鎮長意見時,葛菊英卻婉拒了,她的表態是:我覺得最適合我的崗位是街道(社區)居委會……
對別人求之不得的升官,葛菊英卻選擇婉拒,而且在“小巷總理”崗位上一幹就是幾十年——這就是葛菊英的追求!
筆者不便評論葛菊英的做法是否正確。也許,葛菊英如果當初選擇擔任副鎮長,她的天地會更加廣闊,為社會作出的貢獻會更大。但這隻能是一種假設。我們要麵對的事實是,在社區黨委書記這個崗位上,葛菊英做到了最佳,她用畢生的精力和智慧,為中國社區開創了一條嶄新的道路。從這個意義上說,葛菊英實現了人生最大價值,有這個價值鋪底,葛菊英值!
葛菊英終究是一位平凡和普通的社區幹部,但是平凡和普通不排斥高尚和偉大。她對地位、榮譽、利益的淡然藐視,栽下的則是高尚的種子;她能夠幾十年如一日堅守平凡崗位,為之付出全部精力贏得眾人口碑,那麼,偉大離她就很近了。
這就是葛菊英,一位尋常的社區黨委書記,一位屢創社區奇跡的社區幹部,一位為黨的事業不遺餘力的基層工作者,一位在群眾心目中可親可敬的“小巷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