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春分(1)(1 / 3)

殺戮(三月二十三日)

天未亮,死囚就會被叫醒,被帶過長長的走廊,到監獄的另一頭,先好好吃一頓、喝幾杯,再為他把腳鐐手銬卸下來。

二樓窗前放了一盆高而醜的曇花。高,是因為她屬於我的第二代曇花,與眾多子孫相比,應是曾祖母級的了。所以十幾年來雖然常修剪,也足有兩米高。醜,是因為每年五月一到,我就把她推到陽台上,狠狠地曬太陽,所以處處被曬傷。

長島沒什麼汙染,我家地處山頭,風大,空氣更清新。空氣幹淨有幾個特點:第一,是晴朗時天空不但藍,而且藍得發黑;第二,是“透光率”特別高,汙染的地方曬一兩個小時都沒事,在透光率高的地方可能隻曬三十分鍾就造成傷害。正因此,高山上才會容易曬傷。如果非但空氣幹淨,又在幹禿的山穀或水邊,就更容易曬傷了。因為山穀會輻射,人行其間,好像走在日光能的鍋子裏,三麵幹禿的山穀都把陽光往中間聚,沒十分鍾,已經足以造成傷害。至於水邊,則由於反射光,瀲灩時水光散射,波平如鏡時又仿佛有兩個太陽,威力怎能不大呢?

我的曇花既被上麵的大太陽曬,又有湖麵反射的光芒,所以一個夏天過去,葉麵處處受傷。起先那曬傷的地方不變色,隻是皺,仿佛皮膚起泡,接著變淡、變白,再下來則是幹枯。偏偏葉子都不是整片曬傷,隻有一些特別對著大太陽,與陽光呈九十度角的地方才受損,所以當那些傷處枯黃之後,原本完整的葉子都東凹一塊、西損一截,說多醜有多醜。

我種在屋裏,從不外移的幾盆曇花都長得枝繁葉茂,老葉子是深綠的,肥肥厚厚,十分高貴;新生的葉子則嬌嫩欲滴,那絕對是“欲滴”,因為曇花屬於仙人掌科,葉子為“肉質”,含水多,又不太厚,使光線能透過,逆光望去就成為一片片翠玉。

相反,這盆總在外麵風吹日曬雨淋的曇花,則醜得十分抱歉。所幸“何物老媼,生此寧馨兒”。日子過得愈苦,愈能生,一年最少開四十多朵花,甚至冬天搬進屋裏,外麵風雪交加,還能綻放。

由於她本來就醜,醜習慣了,便不以為意,可是近來覺得好像有惡化的現象,細細檢視,才發現原來生了“蟎”和“介殼蟲”。蟎是一種蜘蛛,有大有小,據說人隻要扯下一根睫毛,就能在上麵找到許多“蟎”。至於床單上、枕頭上、布質沙發和填充玩具上,那蟎更多得數以千萬計。這花上的蟎是比較大的,有些園藝書上稱“紅蜘蛛”,一堆細細小小的紅點子,像是紅沙子一樣附在新生的枝葉上。

至於介殼蟲,本來就愛找仙人掌科的植物,一點一點,像烏龜,外麵頂個殼子,作保護,下麵那個渾蛋則伸出尖尖的口器,不斷吸食植物的汁液。說實話,曇花是很能抗病的植物,無論蟎或介殼蟲,隻有在曇花還幼嫩的時候討得到好處。當那莖葉漸老,它們便無可奈何。這也是我過去知道曇花上有蟲,而始終沒采取行動的原因。

但是今天,我必須行動了,因為那些蟎與介殼蟲已經布滿全株,就算死亡,仍留下斑斑點點,令人看了渾身起雞皮疙瘩,更令我擔心的是怕她感染了其他植物。如果梁山泊的好漢都窩在梁山,還沒問題!而今他們蠢蠢欲動,居然圖謀江山,我就不得不除了!

經過幾日猶豫,終於決定動手。春天將至,趁她還沒冒芽,先作一番“強修剪”,然後好好施肥,讓她在春光中拚命長,說不定新生的葉子還能趕上開花呢!於是拿“花剪”上樓,先把那盆曇花推至走道中間,好像推上刑場,再驗明正身,相好脖頸的最佳處下刀。據說劊子手在下刀之前確實要“相”,那是“量度”,算算由什麼地方砍下去特別順手,也特別省力。還聽說當慣劊子手的人,就如同鞋店的老板,沒生意時總站在店門口,低著頭,盯著路人的鞋子看;劊子手無論到哪兒,是吃喜酒、打麻將還是上廁所,都會情不自禁地“相”。他可能一邊溺尿,一邊斜著眼,“相”旁邊人的脖子。這,叫作“職業習慣”!

我非劊子手,但剪花無數,當然內行。我早知道要由花芽上方落刀,而且斜麵與“芽點”呈90度最好。我也知道這曇花就算是褐色的老莖,也屬肉質,而非木質,所以輕輕鬆鬆就能料理,不好料理的反而是旁邊綁的繩子和支的棍子。於是先為她把原本東綁西拴的繩子剪斷,再將四根支撐的棍子拔出來。如果曇花有知,不曉得她是否會為解除這些束縛高興。對了!應該說那是“腳鐐手銬”,當“行刑”的日子到了,天未亮,死囚就會被叫醒,被帶過長長的走廊,到監獄的另一頭,先好好吃一頓、喝幾杯,再把腳鐐手銬卸下來。“卸下來”,多輕鬆啊!死不也是“卸下來”嗎?一了百了,什麼煩惱都沒了,天大的罪惡都這麼一刀、一繩、一槍、一針就過去了,就不必再說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