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沒有見過像詩人伊沙這樣“坦白交代”似的寫小說的。從他的小說合集《俗人理解不了的幸福》中幾乎到處可以找到他的影子。他甚至用了許多真名實姓,使生活中的“真人”充斥在他的小說當中,在他的小說中走動,說話,談戀愛或者哭哭啼啼,以強調他所寫的故事全都是“真的”。
我本人並不喜歡這種實錄式的寫法,太“真實”的小說會使虛幻的空間變小,成為一部自傳或者啟示錄式的東西。但伊沙的小說是個例外,他的這本小說是充滿八十年代味道的小說,坦白,真誠,血性,激情。他那老老實實的敘事方式讓人讀起來頗為輕鬆,一句是一句,決不“偷奸耍滑”,故弄玄虛。他的小說與他的詩比起來似乎少了一些聰明,多了一些拙樸。
《俗人理解不了的幸福》這本書中共收入詩人創作的小說十二篇。其中《哨樓》是他中短篇中懸念感最強的一篇,通篇彌漫著一股“恐怖的舊劇場”(伊沙的詩)情緒。小說的節奏控製得恰到好處,懸念迭起,層層深入。我喜歡這樣的小說,在閱讀的時候你需要提著口氣,不到節骨眼兒上不會吐出來。小說的主人公伊沙和馬非像被人推進了一個處處潛伏著某種危險的恐怖地帶,一會兒撞見一個騙吃騙喝的“雞”,一會兒又殺出個足蹬玻璃絲襪女裏女氣的門衛。隨著故事的逐漸深入,“不對勁”的地方越來越多,他們簡直像走進了一個大陰謀、一場大騙局,但事已至此隻好硬著頭皮走下去了。故事不經意間營造了一種隱喻氛圍,是對生活的某種暗示,讓人讀來欲念橫生,毛骨驚然。小說的成功之處還在於那種身臨其境的感覺,正如作者本人在此書的開場白中所說的那樣:“我要寫一種充滿俗人(低級?)趣味的好看的小說。生活的秘史,驚人的發現。真實感來自於小說營建的親曆感,我的小說杜絕第三人稱——那上帝全知的角度不存在!那機器人般的客觀敘述不存在!高明的敘述不留痕跡……”
小說集中另一個中篇《搖著來兮滾著去》是此書中的點睛之作。伊沙小說帶有他們那個時代(作者最血性、青春、激情、反叛的八十年代中後期)的明顯特質。伊沙詩歌中的“搖滾節奏”在他小說中體現為真實具體的搖滾情節:那個“搖普辦”的主力蔣濤在小說中躥來躥去,充滿活力;那個陰鬱內向的搖滾樂手辛磊,在台上台下的反差是那樣大;還有那個敢“撲”崔健的搖滾女孩向梅梅,神神叨叨,瘋瘋癲癲,但卻可愛之極。這些都被伊沙看上去有些笨拙的筆寫得精彩傳神,極具熱力和美感。伊沙自己說他要寫一種男人的小說,“血性激情與幽默好讀兼有之作”。其實他的小說可以拿來當他的青春史來讀,那一個時代壯烈激情的場麵全在裏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