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公博呢?他帶著新婚太太李勵莊住在大東旅社,本來是可以去嘉興開會的,但他卻沒有去嘉興出席中國共產黨“一大”的閉幕會。
陳公博未去嘉興,有三種可能性:
葉永烈采訪王會悟
或許因為他單獨住在大東旅社,又帶著女眷,夜已深,而翌晨出發又早,無法通知他。
或許因為考慮到他和李漢俊曾受過法國巡捕的審問,已經引起警方注意,不便去。
陳公博自己則說,大東旅社突然響起槍聲,使他再度受驚,決定不去嘉興……
大東旅社發生凶殺案
真是多事的夏夜。
等包惠僧走出李公館,過了一會兒,陳公博也起身向李漢俊告辭。
李漢俊把他從前門送出,閂緊,回身又鎖上後門,進屋之後,連忙找出一些文件,在小天井裏焚燒。
陳公博出了李公館,從望誌路拐入貝勒路,轉彎時回頭掃了一眼,見有一個黑影相隨,便知來者不善。
他走得快,黑影跟得快;他走得慢,黑影跟得慢。不言而喻,密探想探清楚他究竟住在哪裏。
他不敢徑直回大東旅社。這時不過晚上10點多,他步入霞飛路一爿燈光通明的大商店,一邊佯裝觀看商品,一邊思索著脫身之計。
他忽地想起去年從北京大學畢業回廣州路過上海時曾到大世界遊玩,知道那裏即使入夜,也很熱鬧,人多的地方,最容易甩掉跟蹤者。
他叫了一輛黃包車。身後的盯梢者,也喊了一輛黃包車尾隨。
當陳公博在大世界下車,“尾巴”也在那裏跳下車。
陳公博以悠閑的步子進入書場,走入戲場。當他來到屋頂的露天電影場,走入那幽暗而人頭攢動的地方時突然加快了步伐,頓時消失在黑壓壓的人群中。
陳公博從另一個門下樓,趕緊又叫了一輛黃包車,朝北駛去。他從車上回頭望著,沒有發現跟蹤的車子,才鬆了一口氣。
他在南京路下了車,等黃包車離去之後急急閃進英華街,來到那掛著“天下之大,居亞之東”對聯的大東旅社,乘電梯來到四樓。
穿白上衣、黑長褲的茶房為他打開41號房間的房門。燈一亮,他的太太醒來了。他關緊了房門,用力擦拭出了一身的大汗。他悄聲叫妻子李勵莊把皮箱打開,取出了幾份文件,然後倒掉痰盂裏的水,把文件放在痰盂中燒掉。
他這才鬆了一口氣,把剛才驚險的經曆講給李勵莊聽……
洗完澡,汗水仍在不斷地溢出。酷暑之中,那大銅床上像蒸籠似的,陳公博索性把席子抽出來睡在地板上。
下半夜,那積聚在天空的烏雲終於結束了沉默、僵持的局麵,雷聲大作,電光閃閃,下了一場瓢潑大雨。涼風習習,陳公博總算得以安眠。
然而,清晨突然發生的一樁命案,把陳公博夫婦嚇得魂不附體,睡意全消。
陳公博在他當年的《十日旅行中的春申浦》一文中,如此記述:
這次旅行,最使我終身不忘的,就是大東旅社的謀殺案。我到上海住在大東旅社41號,那謀殺案就在隔壁42號發生。7月31日那天早上5點多鍾,我睡夢中忽聽一聲很尖厲的槍聲,繼續便聞有一女子銳利悲慘的呼叫……
像這樣一起凶殺案,發生在市中心大名鼎鼎的大東旅社,立即引來好幾位新聞記者。
上海報紙報道了這一社會新聞:
翌日(1921年8月1日),上海《新聞報》便刊登報道《大東旅社內發生謀斃案》。
同日,上海《申報》在第14版刊載新聞《大東旅社內發現謀命案,被害者為一衣服華麗之少婦》。
8月2日,《新聞報》刊載文章《大東旅館中命案續聞》。
就連在上海用英文印行的《字林周報》(創刊於1864年7月1日),也在8月6日發表報道《中國旅館的奇異悲劇》。
綜合當時的這些報道及陳公博的回憶,案情如下:
7月29日,星期五,一對青年男女來到大東旅社,在四樓開了一個房間。
男的叫瞿鬆林,在一個英國醫生那裏當侍役。女的叫孔阿琴,是一家繅絲廠的女工,22歲。
這個瞿鬆林過去因私用客賬,曾坐牢四個月。這次趁英國醫生去青島避暑,便偷了他的一支手槍,和孔阿琴上大東旅社開房間。瞿鬆林在旅館“循環簿”上寫了假名字“張伯生”,職業寫成“商人”。
兩個人不知為什麼不能結婚,相約同死。這樣,在7月31日清晨5時,瞿鬆林用三二式手槍朝孔阿琴射擊。一槍未死,又用毛巾勒死了她。他本想與她同死,後來卻下不了決心。
上午,瞿鬆林隻身外出,意欲他往,茶房因他未付房租,向他索錢。他說他的妻子還在房裏,不會少你房租的。說罷,揚長而去。
到了下午7時光景,那房間仍緊閉房門。茶房生疑,用鑰匙打開了房門,大吃一驚,見那青年女子倒在地板上,鮮血滿地,已死。
經警方查驗,孔阿琴左臂、大腿被槍彈擊傷,並有一毛巾纏在脖頸。
地板上扔著一支三二式手槍和幾粒子彈。
桌子上,有瞿鬆林所寫的五封信,說自己要與孔阿琴同死雲雲……
在十裏洋場、紙醉金迷的上海,像大東旅社這樣的凶殺案,三天兩頭發生,原本不足為奇。
然而,此案過去幾十年,卻引起曆史學家們的濃厚興趣。最早查考此案的便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韋慕庭。遠在太平洋彼岸,他從英文的《字林周報》上查閱那篇報道《中國旅館的奇異悲劇》。他所關心的不是案件本身,卻是案件所發生的時間——因為它是一個時間坐標,確定了案件發生的時間,便可確定法國巡捕騷擾中國共產黨“一大”閉幕的時間,以便大致推定開幕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