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立春(3 / 3)

那天一個下午周江紅都沒有找到蘭花,家裏地裏,鄰居那裏,都沒有。周江紅幹脆坐在家裏等了,他越想越可疑,是誰?是誰?他想不出來。他不可能想到大華,那是個地主,不能算人。蘭花是下晚的時候回來的,這個時候她要燒晚飯了,孩子們也快要從學堂回來了。她沒有想到自己男人這會會在家,門上沒鎖,她想,大概我走的時候忘了吧,推門就進去了。她還沒有弄清楚是怎麼回事,一根扁擔就對她攔腰揮了過來,她應聲倒下,沒等她抬頭,周江紅已經踩到她背上了。

說,你這個騷貨,說,奸夫是誰?

蘭花不作聲,不作聲就是認了。

好,你不說,我看你不說。扁擔不大方便,周江紅拿來一根麻繩,當鞭子一樣,沒頭沒腦地開始抽蘭花。

你不跟自己男人睡覺,去送給野男人。你給我戴綠帽子,我讓你騷。

蘭花蜷縮著,一會兒護著肚子,一會兒捂著臉,在地上滾,就是不開口。

你不開口,老子讓你永遠不要開口。我今天勒死你,我勒死你,我看你再偷人。

幸好三個孩子這時候回來了,二女兒大叫一聲,向媽媽撲過去。小女兒一張嘴,哇地哭了出來。周江紅的繩子被大女兒搶過去了。

我先放過你,老子回來的時候你要是還不開口,你個騷貨就不要想活到天亮。

周江紅走了,他又去了酒館,這時候他覺得自己更需要酒了。他有點累了,而且渴,肚子還有點餓,隻有酒,酒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蘭花爬起來,燒晚飯,她居然沒哭,臉上一點眼淚都沒有。她看著三個孩子吃完飯,給她們洗了,安排她們上床睡覺。她又看著三個孩子都睡著了,她坐著看了一會,然後自己穿了件外衣,她要出去了。她剛走出門,就看到大華了,他可能聽說了什麼,什麼也不顧,竟然跑來看她了。她猶豫了一下,讓他進屋了。她讓他進來,關上門,身體就軟了,身上的每一道傷痕都疼起來了,疼到心裏去。她頭一偏,眼淚嘩嘩地流下來。大華用手輕輕地撥開她的衣裳,一道一道,鮮紅的傷口,都要滲出血來的樣子。

“這個畜牲,他不是人,我去找他算賬去。”大華憤怒了,他忘了自己是誰了。他的確一個能撂倒周江紅兩個,他要揍死他。可是,他憑什麼揍他呢?蘭花抱著他不讓走,他慢慢安靜下來了。他抱著蘭花,一動不動地抱著她,他在想事情。

“蘭花,我們走吧!”他終於說了,“我帶你走,我們沿著運糧河走。走得遠一點。我還存著一些錢,夠我們路上用的。再說,我有的是力氣,我可以養活你。”

這個主意,蘭花早就想過走了,可是一想到三個女兒,就算了。今天,剛才,她看著女兒們熟睡的樣子,她想,她們大概已經能照顧自己了。大女兒已經十四歲了,她可以照顧妹妹了。她的肚子裏,現在又有了一個,是大華的。她將大華的手摁到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上,她不能再猶豫了。

麥村的人說,他們遲早要走的,不過那一頓暴打,提前了出走的日期。他們連夜出走了,帶了幾件換洗和防寒的衣服。等周江紅第二天醒過來的時候,他們已經走出了運糧河,一直往西去了。

周江紅終於醒了,破天荒地完全清醒了,天天找這對奸夫淫婦,上房揭了大華家的瓦,罵大華的娘是千刀萬剮的地主婆,早該將他們一家槍斃光。揚言找到這對奸夫淫婦,活剮了他們。他受的刺激太大了,別人倒也罷了,居然是大華。那大華是什麼人?狗都不如的地主崽子。自己居然被一個地主崽子扣了綠帽子,簡直不是一般的丟人。那個賤貨,早曉得那天就勒死她了。那幾天,不僅麥村,整個西鄉鎮都在說這件事情。這一回,他們一起站到了蘭花這邊。他們當然不會說她私奔是對的,他們說蘭花也是沒有辦法,她本是個賢良忍耐的女人;周江紅是自找的啊,現在那副樣子有什麼用?僅僅在說起那三個女兒的時候有些微言,她怎麼舍得拋下?人到了不得已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另有人就來辯護。這樁貨真價實的私奔,竟然戰勝了運糧河固執的倫理觀念,戰勝了對血統的鄙視。我母親的麥村,不喜歡擺上桌麵的男歡女愛,也衷心地擁護“老子英雄兒好漢”。但這次,像這樣的,即使不能為他們那滿是所謂的倫理道德和血統貴賤的腦子所接受的喪風敗俗,他們也不說什麼了。他們,有時候也是善良的。

上個世紀的八十年代,蘭花和大華回來了。他們走了多遠?他們也不知道,反正,那個時候,他們唯一的路就在他們自己的腳下。據說,開始的時候,他們不過是出了運糧河,蘭花不肯走了,想孩子了。曾經偷偷地回到麥村,她不放心小女兒,太小了。寧肯跟著討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爺。她想帶走小女兒。沒想到被我的外公周古賢發現了,連自己都差點走不了。後來,他們越走越遠,走到了安徽、接著又去了江西。在江西的一個小縣,誰也不認識他們的地方,他們的孩子出生了,名字真的叫山青,隻不過不姓周。孩子出生了,他們就隻好先安定下來。大華一身的力氣,果然靠這個好歹養活了三張嘴。孩子大了些,蘭花也能動了,先在一家小飯店幫忙打下手,後來看多了,自己也學了點道道,在街道上搭了個小棚賣起米線來了。生意越來越好,兩三年後弄了個小門麵房,上麵做了個閣樓。他們的孩子便也在當地,上了小學、中學,說一口當地的土話。他們回來的時候,整個西鄉鎮上都轟動了,麥村一個村子的人都跑到鎮上來看熱鬧了。

周江紅在哪裏呢?他還在酒館裏,年紀有些大了,喝不了幾兩就暈忽忽的了。當年,蘭花走了後,有段時間,他差不多戒了酒了,不是他洗心革麵,重新做人了。是酒館裏的人不肯記賬了,蘭花走了,家裏連買油的錢都沒有,誰來還賬?幸好大女兒已經靠得住了。再後來,他的三個女兒陸續地嫁出去了。現在,他的酒錢倒是不用愁了。他不是隻用花生米或者醃菜下酒了,他還是那麼看得開,現在他有錢了,經常來一盤豬頭肉或者幾根豬尾巴,可惜的是總覺得酒還沒有喝夠,頭就暈乎了。那天,他正在酒館,頭又開始暈乎了,他跟一個酒友在說著酒話。他夾了一塊豬頭肉,正準備往嘴裏送,人家說蘭花回來了,他手一哆嗦,肉掉在了桌上。他要再去夾那塊肉,還沒夾住,自己撲地一下趴在桌上了。人家以為他喝醉了,推他,他不動;再一推,滿口的白沫,跟螃蟹一樣。連忙七手八腳地送他去鄉鎮衛生院,醫生說突發腦溢血,沒用了。

周江紅死了,死在蘭花十二年後重新回到運糧河的第一天。

我外婆說,十二年啊,不是十二天。我外婆還說,若是蘭花到現在還沒回來,興許那周江紅還活著。人,有時候,心願了了便了了。

原來,周江紅也有心願。

我寫這個,其實也沒什麼意思,並不真的是為了外婆所說的因果報應。隻是修家譜的時候,周江紅作為江字輩,雖然人懶,又是個酒鬼,但也沒犯什麼大錯誤,可以入譜的,問題是,在他配偶那欄,到底要不要寫上蘭花。有人說不能寫,太丟人了,再說早就不是周家人了。有人說要寫,最多就是弄個括號,寫上(後出)。後來到底如何了,我也不知道。隻是聽說,後出也不對,後出要寫原因的,傳下來的女子“七出”蘭花哪一項都對不上。寫離婚也不對,周江紅和蘭花的婚書一直都在周家的抽屜裏,離婚要寫上具體時間的,這怎麼寫呢?

而這時候,蘭花已經是西鄉鎮上小有名氣的“江西特色小館”的老板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