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拾人牙慧(8)(1 / 3)

原來如此!地上鋪滿鮮花,就是地上不幹淨!由此可見,林黛玉葬花,隻是為了保持地麵的幹淨,而不是什麼“未若錦囊收豔骨”、“質本潔來還潔去”之類的多愁善感的淒美境界;至於史湘雲“醉眠芍藥茵”,不是酒後失態,就是表明這貴族小姐是個不講衛生的人。如果曹雪芹同我一起散步,看見這一幕,回去之後是不免要對《紅樓夢》進行第六次的修改了。

環衛工人為了避免被扣分扣錢,隻好出此下策,無須特別的苛責。但是,誰製定了這樣的評分標準,又是誰有權來扣分呢?

古人認為,摧花折柳,把鸚鵡煮了下酒吃,都是大煞風景的事情;而采花大盜,摧花魔王,毫無疑問是令人恨惡和不齒的。但是,現在的環衛工人的“摧花”卻是為了飯碗生計的,這不但讓人心酸,更是讓人氣堵。類似的摧花折柳、煮鸚鵡的事情也許還是很不少的,我還能說些什麼嗎?

很顯然,我這裏議論的催花與摧花,都是喻義的。種植業生產方麵也有摧花與催花的技術運用,當是不可與此作等量齊觀的。如此幸甚。

“潛規則”的總則

北京正在召開人大、政協兩個會議,流行的簡稱是“兩會”。“兩會”剛開幕,就有代表和委員發出破除“潛規則、富豪榜、惡俗風”呼聲,說這三種社會現象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三大暗傷。對於所謂的“潛規則”則列舉了五個方麵(行業或領域)的實例:一是學校的收費;二是醫院的“紅包”;三是警察、法官在辦案中收錢;四是工程的招投標;五是簽訂勞動合同。

以上五種的列舉,應該是有充分的根據的。但是,仔細一想,這些當是“潛規則”的各自分則。在這些分則之上,似乎還有一個總則在。

那麼,這總則又是什麼呢?我們可以按圖索驥地來思考這個問題。比如學校收費。現行的政府體製中,學校是有其主管部門的,上到中央的教育部,下到地方的教育廳、教育局等等。而在地方更有地方的行政長官或者通常說的“黨政一把手”在管著各個部門。醫療衛生、警察法官、工程建設、勞動用工,也與此類似。在有著各種“潛規則”存在的單位、行業、部門、領域,一旦出了問題,在處理問題的時候,總是會有一個“追究領導責任”的環節或程序。那麼領導是誰?領導是怎麼產生的?

於是,問題就明朗起來了:最大的腐敗在於吏治的腐敗,各種“潛規則”的總則在於官場的“潛規則”!

《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布實施已經是有許多個年頭了,召開的各種各樣的幹部工作會議的次數也可謂是不計其數的了,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活動看上去也顯得轟轟烈烈的。但是,多年之前形成的官場“潛規則”也如同江海裏的潛流一樣,如今依然是在不停地湧動著。

這官場的“潛規則”在官場內外都是心知肚明的,心照不宣的。民間對此進行了形象生動而又言簡意賅的表述,段子曰:“不跑不送,原地不動;不跑隻送,平級調動;隻跑不送,以後再弄;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看看,這段子寫得多好!句式整齊,韻律和諧,朗朗上口,好記易傳,因此在官場內外就達到了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效果了。

正確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性的因素。這道理,現在全國人民都知道,而且大概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當然,幹部中的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更是“關鍵的關鍵”。盡管這句我們經常聽到的“關鍵的關鍵”的話,可能有些語法或邏輯毛病的嫌疑,但那意思,大家還是清楚的。既然是“決定性”的“關鍵的關鍵”,那麼,破除“潛規則”就應該是從這個總則開始破的。我們已經習慣了的方法論是,抓住要害,綱舉則目張。當年毛主席也曾經諄諄教導過我們,抓住了主要矛盾,其他的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於是,問題的關鍵就在於,這刃是什麼家夥?刃在哪位的手裏?有刃在手的那位敢不敢願意不願意亮出手中的刃呢?“亮刃”之後會不會又有“亮刃”的“潛規則”應運而生呢?

破潛規則,淡富豪榜,阻惡俗風,從而構建和諧社會,這無疑是大得民心的。但是,破除“潛規則”不能從“總則”開始起破,釜底抽薪,而是東一槍西一榔頭地去搞那些分則,就像斬草不除根,總不免要進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循環怪圈的,說到底還是揚湯止沸,治標不治本,瞎忙活一陣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