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曾刊載了蕭滌非先生一篇文章,主張後說。我則主張前說。現在談一下我的意見。
從全詩看,杜甫回了家,骨肉團聚,本是高興的事。但由於詩人憂國傷時,以“偷生”為恥,雖與妻兒朝夕相處,也覺得“少歡趣”,因此總不免帶有不悅的神情。孩子對父親原很親熱,自然就慢慢地悄悄地退縮著躲開了。而孩子的行動翻轉過來又增加了詩人“還家少歡趣”的心情。這與下文“憶昔好追涼,故繞池邊樹。蕭蕭北風勁,撫事煎百慮”的寫法是一致的。從前貪涼,常在樹下繞彎兒,現在走到樹下,聽到的卻是北風蕭蕭,反而增加了內心的焦慮。矛盾的心情構成了曲折的詩境。我的這個講法還不全同於仇說,詩中所寫並非“乍見”時情景,也不給人以“久視而畏”的感覺。詩人隻是把初回家時日常生活中的一刹那攝取入詩而已。但仇氏肯定這一句是具體的形象描寫而非幹癟的心理敘述,則是正確的。
照另一種講法至少有兩關通不過。一、杜集中用“畏”字的詩句共二十餘處,沒有一處把它用作“擔心”或“恐怕”的意思,都是作“畏懼”或“畏怯”講的。照金說,“畏”字先不合。二、照金說,隻說“複去”就夠了,句中的“卻”字便毫無著落而成為廢詞,甚至有不通的危險。古人主此說者對此點者回避不談。用仇說,“卻去”是一個詞,意思是“退去”;而“複卻”二字卻從沒有在一起連用的。杜甫最講究用字,絕對不致過不去文字關。況且照金說,“二·三”的句法變成“一·四”,即使在古詩中也是相當別扭的。
蕭先生的文章主要就杜甫為人慈祥這一麵立論,並強調孩子不會怕杜甫。其實照我現在的講法,誰也得不出這樣的結論,說杜甫是“可怕的父親”。因此他未免“過慮”了。
“畏我複卻去”的公案由來已久,從來就有兩種講法。1957年1月號《語文學習》上曾發表拙文《說古典詩歌中的詞義》,即曾涉及這一句詩的講法。到了1961、1962年紀念杜甫時,這個問題乃又被提出。前麵的小文章是1962年1月26日發表在《北京晚報》上的。到了1962年6月,蕭滌非先生在《文史哲》雙月刊上又發表《一個小問題紀念大詩人--再談杜詩“嬌兒不離膝,畏我複卻去”》的駁難文章,對傅庚生先生和我進行反批評。我對這個問題當時已無興趣,也不想再攖固執己見的蕭先生的鋒芒,便聽之任之了。到這年年末,中華書局決定把我的那篇短文收入《杜甫研究論文集》第三輯,讓我再寫幾句話表明態度,我就寫了如下的一段話:
拙文初無與蕭滌非先生爭論之意。後來拜讀蕭先生駁難長文,真是受寵若驚。今既以拙文收入專輯,隻好略作解釋,對讀者有個交代。解詩首重文義。杜甫著“畏我複卻去”一語則詩人之憔悴與嬌兒之神情一時俱見。《羌村》三首皆即景寫實,於此當無例外。徐增與金聖歎說未免求之過深,所以不取。關於“畏”字講法,我曾據《杜詩引得》逐條逐首勘詳其義,並非主觀。有的地方解為“畏避”或轉為狀詞,仍不作“擔心”解。張相說此句本誤,不具論。至“卻”是否作“即”解,尚難臆定。唯雍陶詩“此生無複卻回(《全唐詩》不作”還“)時”,自當以“無複”連讀,而“卻回”亦應作一氣讀無疑。詩句結構為“一·四”或“二·三”,應視全詩用語風格為準,不敢強古人以就我也。1963年3月小如校後附記。
事情就這樣過去了。荏苒至今,已近廿年,最近重讀蕭文,並細繹老杜原詩,感到還有再堅持己見的必要。蕭文過長,不便迻錄,今但再申鄙見如下。
第一,問題確如蕭文所雲,在於對“少歡趣”的理解上。這次重讀,感到“少歡趣”不但是使嬌兒畏己之“因”,而且還是嬌兒畏己之“果”,即拙文所謂“孩子的行動翻轉過來又增加了詩人’還家少歡趣‘的心情”。下文“憶昔好追涼”四句亦正植根於此。如果把“畏我”句講成孩子怕我再離開家,則嬌兒迄未離膝可知。那麼詩人有愛子在膝邊終始徘徊,縱寡歡悰,亦當解顏,既無足以啟下文,亦非承上文的語氣。可見金聖歎等人的說法,似深求而實為曲解,反而不能貫穿上下文義,所以我仍持不取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