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責任主要在於通過製度保障社會的公正運行,就環境問題而言,就是製定環境法規、環境決策,通過環境立法、執法、司法、命令等環節使各行各業遵守環境法規、執行環境決策。企業是受環境法規和環境政策調控的主要對象,是直接與環境資源相接觸的重要主體。因此,“政府和企業對我們的生活起著廣泛的影響;二者都擁有改善或破壞我們的環境的巨大力量;它們對我們的行為都有極大的影響。除非一種倫理學能給人們提供一種道義的理由。使他們能夠去鼓勵和製約他們的政府和企業,否則它們是小完備的、無實際效果的。”講這番話的是美國著名環境倫理學家霍爾姆斯。歲爾斯頓。他的意思是,政府和企業都是社會的主要“集體組織”,是實現環境倫理思想的集體選擇或行動:如果政府的環境製度、環境決策或企業的環境意識、環境行為沒有貫穿環境倫理的理念的話,這樣的環境倫理思想隻能是水中花、鏡中月而已。
現代海洋的環境意識
任何事物的生存和發展都離不開環境,人類與其生存發展環境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因此對環境問題的研究也引起了各學科的關注。而作為人類未來生存發展依靠的海洋,由於人類不合理的開發利用而引發的環境問題日益加劇。
海洋環境問題是人們在開發利用海洋的過程中,沒有同時顧及海洋環境的承受能力,低估了自然界的反作用,因此使海洋環境,尤其是河口、港灣和海岸帶區域受到了人為汙染物的衝擊。這不僅影響了海洋資源的進一步開發利用,甚至對人類生存造成了威脅。海洋處於生物圈的最低位置,有史以來人們就把各種廢物直接或間接地排入海洋,但由於過去排人量小,海洋淨化廢物的能力強,不足為害。隨著工商業的發展,沿海國家人口向臨海城市集中,大量工業與生活廢棄物排入海域,再加上海上油運和油田發展所造成的汙染,大大超過了海洋的自淨能力,使海洋環境遭到了汙染。此外,某些不合理的海岸工程的興建也給環境帶來了損害;而對水產資源的濫捕、紅樹林的濫伐,以及對珊瑚礁的破壞,也嚴重地損害了海洋生物資源,危及生態平衡。
歸根結底,海洋環境問題的產生,其根源在於人類思想深處的不正確的海洋價值觀。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克勞斯·特普費爾說過:“有一段時間人類把海洋視為巨大的和不變的,能夠吸收和稀釋汙染,並似乎可提供無限的魚類和其他海洋生物資源”,他還補充說,“不像土地,其所有權和經營管理的觀念已經建立了幾百年,海洋一直被視為真正的荒地,它不屬於任何人,並對所有人免費”。
“悲劇是人類最好的學校”,它激勵人們從悲劇的災難中學習。當人們從文化的視角思考環境問題時逐步認識到,環境問題作為人類活動的不良後果,是一種落後的文化現象,是人類活動過分幹預自然的結果。這種思考孕育了環境意識或生態意識,它要求人們從人與自然的關係思考人類的生存、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為此,反省人類與自然發生對立的原因,謀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和共生,已經迫切地提上當代的議事日程上來。
人類麵對環境危機引發的全方位的理性反省,以1962年美國生物學家蕾切爾·卡遜發表的《寂靜的春天》為標誌。卡遜在《寂靜的春天》中指出,由於農藥和殺蟲劑汙染了河流、湖泊、地下水、土壤以至森林和“綠色地表”,並經過動植物的“生物濃縮”在食物鏈中引發中毒和死亡的連鎖反應,進而威脅到人類的健康和生命。卡遜那驚世駭俗的關於農藥危害人類環境的預言,不僅受到與之利害攸關的生產與經濟部門的猛烈抨擊,而且也強烈震撼了社會廣大民眾。“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的報紙或書刊,幾乎找不到‘環境保護’一詞。也就是說,環境保護在那時並不是一個存在於社會意識和科學討論中的概念,大自然僅僅是人們征服與控製的對象,而非保護並與之和諧相處的對象。長期流行於全世界的口號是‘向大自然宣戰’、‘征服大自然’。卡遜第一次對這一人類意識的絕對正確性提出了質疑。”卡遜被看做環境保護運動的先驅,在國際社會獲得了崇高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