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美國經濟學家加勒特·哈丁發表了《公有地的悲劇》。哈丁記述了在一塊公共的牧場裏,牧民每增加一頭牲畜,都能獲得相應的利益,但牲畜的增加必然給牧場的草地帶來損失。牧民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拚命地增加牲畜數。結果,草地因過度放牧而衰竭;“公有地”在人們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過程中走向滅亡,悲劇誕生。因此,哈丁指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果失去法律和倫理對人類行為的製約,那麼人類的盲目競爭必然導致公有地受到災難性的破壞。
1969年,再版的奧爾多·利奧波德的《沙鄉年鑒》向人們展示了這樣的觀點:人類不是自然的征服者,而是自然的一部分、生態係的一員。在人與自然這個共同體中,人類應該遵循人與大地以及人與依存於大地的動植物之間關係的倫理規則。《沙鄉年鑒》成為環境主義運動的思想火炬,被稱為環境主義運動的一本新“聖經”。
伴隨著哲人們一部部關於環境問題論著的誕生,20世紀中葉以來,人們逐漸認識到,世界環境退化,既威脅人類生存,又威脅其他生命在地球上的生存,人類一環境係統危在旦夕。為此,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傳統的價值觀,並從生態良心、生態道德的角度思考問題。
珍愛共同的家園
這一道德要求的提出有三個基本前提:①地球是我們人類共同的家園;②生態環境是相互聯係的,是以流動狀態存在的;③海洋活動將通過對自然的影響最終對社會、對他人產生影響。我們認為在經濟活動中處理一切社會關係的公正原則適合於處理海洋與環境的道德關係,如同任何企業都不能因為自身的經濟利益而傷害社會和他人經濟利益一樣,任何海洋活動也沒有權利、沒有理由因為某項利用和經濟發展而破壞生態、汙染環境、浪費資源,從而破壞人類共同生活的家園,威脅人類共同發展的前途。這一道德要求協調的是海洋活動與社會公眾、與整個人類的利益關係,海洋活動帶來的汙染對環境所產生的影響甚至可以擴展到整個地球。例如大氣汙染造成溫室效應、厄爾尼諾現象、臭氧層空洞等生態問題已經危及人類生存必須的生態、氣候條件。珍愛我們共同的家園,首先要求海洋工作人員具有聯係性的思維認識和全局意識,識大體,顧大局,勇=F麵對和承擔自己的行為後果。無論是以鄰為壑地將汙水直接排放到他人田地,還是將有毒有害氣體排放到大氣中,即無論是直接地造成對他人的傷害,還是間接地造成對他人的傷害我們認為都是不公正、不道德的。也正是基於這樣一個道義基礎,國家提出保護環境是人類共同的社會責任,我國環保政策之一就是tt誰汙染,誰治理”,這就是要求行為者為自己的行為擔當起社會責任,擔當起曆史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