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朗台先生從來不買肉,不買麵包。每個星期,那些佃戶給他送來足夠的食物:閹雞、母雞、雞子、牛油、麥子,都是抵租的。他有一所磨坊租給人家,磨坊司務除了繳付租金以外,還得親自來拿麥子去磨,再把麵粉跟麩皮送回來。他的獨一無二的老媽子,叫做長腳拿儂的,雖然上了年紀,還是每星期六替他做麵包。房客之中有種菜的,葛朗台便派他們供應菜蔬。至於水果,收獲之多,可以大部分出售。燒火爐用的木材,是把田地四周的籬垣或爛了一半的老樹砍下來,由佃戶鋸成一段一段的,用小車裝進城,他們還有心巴結,替他送進柴房,討得幾聲謝。他的開支,據人家知道的,隻有教堂裏座椅的租費、聖餐費、太太和女兒的衣著、家裏的燈燭、拿儂的工錢、鍋子的鍍錫、國家的賦稅、莊園的修理和種植的費用。他新近買了六百阿爾邦的一座樹林,托一個近鄰照顧,答應給一些津貼。自從他置了這個產業之後,他才吃野味。
這家夥動作非常簡單,說話不多,發表意見總是用柔和的聲音,簡短的句子,搬弄一些老生常談,從他出頭露麵的大革命時代起。逢到要長篇大論說一番,或者跟人家討論什麼,他便馬上結結巴巴的,弄得對方頭昏腦漲。這種口齒不清,理路不明,前言不對後語,以及廢話連篇把他的思想弄糊塗了的情形,人家當做是他缺少教育,其實完全是假裝的;等會兒故事中有些情節,就足以解釋明白。而且逢到要應付,要解決什麼生活上或買賣上的難題,他就搬出四句口訣,像代數公式一樣準確,叫做:“我不知道,我不能夠,我不願意,慢慢瞧吧。”
他從來不說一聲“是”或“不是”,也從來不把黑筆落在白紙上。人家跟他說話,他冷冷地聽著,右手托著下巴頦兒,肘子靠在左手背上;無論什麼事,他一朝拿定了主意,就永遠不變。一點點兒小生意,他也得盤算半天。經過一番鉤心鬥角的談話之後,對方自以為心中的秘密保守得密不透風,其實早已吐出了真話。他卻回答道:
“我沒有跟太太商量過,什麼都不能決定。”
給他壓得像奴隸般的太太,卻是他生意上最方便的遮身牌。他從來不到別人家裏去,不吃人家,也不請人家。他沒有一點兒聲響,似乎什麼都要節省,連動作在內,因為沒有一刻不尊重旁人的主權,他絕對不動人家的東西。
可是,盡管他聲音柔和,態度持重,仍不免露出箍桶匠的談吐與習慣,尤其在家裏,不像在旁的地方那麼顧忌。
至於體格,他身高五尺,臃腫,橫闊,腿肚子的圓周有一尺,多節的膝蓋骨,寬大的肩膀;臉是圓的,烏油油的,有痘瘢;下巴筆直,嘴唇沒有一點兒曲線,牙齒雪白;冷靜的眼睛好像要吃人,是一般所謂的蛇眼;腦門上布滿皺襇,一塊塊隆起的肉頗有些奧妙。青年人不知輕重,背後開葛朗台先生玩笑,把他黃黃而灰白的頭發叫做金子裏摻白銀。鼻尖肥大,頂著一顆滿是血筋的肉瘤,一般人不無理由地說,這顆瘤裏全是刁鑽促狹的玩意兒。這副臉相顯出他那種陰險的狡猾,顯出他有計劃的誠實,顯出他的自私自利,他所有的感情都集中在吝嗇的樂趣上和他唯一真正關切的獨養女兒歐也妮身上。而且姿勢、舉動、走路的功架,他身上的一切都表示他隻相信自己,這是生意上左右逢源養成的習慣。所以表麵上雖然性情和易,很好對付,骨子裏他卻硬似鐵石。
他老是同樣的裝束,從1791年以來始終是那身打扮。笨重的鞋子,鞋帶也是皮做的;四季都穿一雙呢襪,一條栗色的粗呢短褲,用銀箍在膝蓋下麵扣緊,上身穿一件方襟的閃光絲絨背心,顏色一忽兒黃,一忽兒古銅色,外麵罩一件衣裾寬大的栗色外套,戴一條黑領帶,一頂闊邊帽子。他的手套跟警察的一樣結實,要用到一年零八個月,為保持清潔起見,他有一個一定的手勢,把手套放在帽子邊緣上一定的地方。
關於這個人物,索漠人所知道的不過這一些。
城裏的居民有資格在他家出入的隻有六個。前三個中頂重要的是克羅旭先生的侄子。這個年輕人,自從當了索漠初級裁判所所長之後,在本姓克羅旭之上又加了一個篷風的姓氏,並且極力想叫篷風出名。他的簽名已經變做克·特·篷風了。倘使有什麼冒失的律師仍舊稱他“克羅旭先生”,包管在出庭的時候要後悔自己的糊塗。凡是稱“所長先生”的,就可博得法官的庇護。對於稱他“特·篷風先生”的馬屁鬼,他更不惜滿麵春風地報以微笑。所長先生三十三歲,有一處名叫篷風的田莊,每年有七千法郎進款;他還在那裏等兩個叔父的遺產,一個是克羅旭公證人,一個是克羅旭神甫,屬於都爾城聖·馬丁大寺的教士會的,據說這兩人都相當有錢。三位克羅旭,房族既多,城裏的親戚也有一二十家,儼然結成一個黨,好像從前佛羅倫薩的那些梅迭西斯一樣;而且正如梅迭西斯有巴齊一族跟他們對壘似的,克羅旭也有他們的敵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