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地礦物燃料日趨枯竭,環境汙染日趨嚴重,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海洋國家紛紛把目光轉向海洋,加大投入,促進和加快了人類開發利用海洋的步伐,從摸清資源狀況,製定發展計劃,組織科技項目到實用技術的試驗,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如英國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製定了強調能源多元化的能源政策,鼓勵發展包括海洋能在內的多種可再生能源。1992年聯合國環發大會後,為實現對資源和環境的保護,又進一步加強了對海洋能源的開發利用,把波浪發電研究放在新能源開發的首位,曾因投資多,技術領先而著稱。已決定在蘇格蘭西海岸興建一座裝機容量2萬千瓦的固定式波力電站。在潮汐能開發利用方麵也進行了大規模的可行性研究和前期開發研究,並於1997年在塞汝河口建造一座裝機容量為8.64兆瓦,年發電量約為170億千瓦時的潮汐電站。英國已具有建造各種規模的潮汐電站的技術力量,並認為是極有潛力的世界市場。
日本在海洋能開發利用方麵十分活躍,成立了海洋能轉移委員會,僅從事波浪能技術研究的科技單位就有日本海洋科學技術中心等10多個,還成立了海洋溫差發電研究所,並在海洋熱能發電係統和換熱器技術上領先於美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美國把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作為國家能源政策的基石,由政府加大投入,製定各種優惠政策,經長期發展,成為世界上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最多的國家,其中尤為重視海洋發電技術的研究。1979年在夏威夷島西部沿岸海域建成了一座稱為MI-NIOTCE的溫差發電裝置,其額定功率50千瓦,淨出力18.5千瓦,這是世界上首次從海洋溫差能獲得具有實用意義的電力。
法國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投入巨資建造了至今仍是世界上容量最大的潮汐發電站,裝機容量24萬千瓦,年發電量5億千瓦時的朗斯潮汐電站。
印度麵對能源供應不足,電力短缺的困境,在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上加大投入,從減免所得稅和關稅,建立專門貸款機構,吸引外資以及加快折舊等多方麵實施優惠政策,使它在短短的二三年內一躍跨入世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先進行列,2003年還用5億美元在泰米爾納德邦近海引入美國技術,建立一座100萬千瓦的海洋溫差發電裝置。
印尼在挪威的幫助下,從1998年開始在巴厘島建造一座1500千瓦的波力電站,並製定建造數百座波力電站,實現聯站並網的發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