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
競爭是生物交互作用的一種,通常指同種或異種個體間為了爭奪共同資源而相互施加不利影響的現象。競爭主要發生在共同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例如一方對食物的需求得到滿足,就會使另一方麵臨饑餓,一方對配偶的需求得到滿足,也會使另一方得不到機會傳宗接代。也有時資源並不缺乏,但雙方仍互相施加不利影響,如兩個植株都釋放出抑製對方生長的交互作用劑。為了區分起見,稱前者為掠奪式競爭,稱後者為幹擾式競爭。一般說來,後者更多見於較高級的生物種類中。自從達爾文發表進化學說以來,人們越來越認識到競爭在生物進化上的意義。競爭是普遍存在的。同種間競爭的結果是優存劣汰,這使種群得以保持在與資源適應的範圍內而不至降低生活質量。異種生物在有限的共同資源麵前是不會長期共處的,這稱為競爭排除原理。其結果或是一方消滅另一方,或是一方驅走另一方,或是其中弱者改變了對資源的需求,也即雙方選取了兩種不同的資源而回避了競爭。這最後一種情況稱為生態位的分化。
捕食
捕食是生物交互作用的一種,通常指一種動物(稱捕食者)以另一種動物(稱獵物)為食的現象;廣義捕食則包括動物以植物為食的現象(植食)以及茅膏菜、捕蠅草、瓶子草、豬籠草和狸藻等少數植物捕捉昆蟲將其消化以吸取含氮物質的情況。捕食專指種間交互作用,同種動物間相食另稱同種相殘。在植食現象中,動物可僅食植物的非致命部分,食後植物仍存活。但動物食動物時通常必置獵物於死地,這也是捕食與寄生現象的重要區別,因為寄生物通常不傷害寄主的生命。捕食是動物取食行為的一種,捕食的成功依賴於捕食者的特化結構,如尖銳的口器、雄壯的體格及迅速的奔跑能力,這是長期生態適應的結果。
植食
植食是生物交互作用之一,通常指動物(專食植物的稱植食動物,兼食動物的稱雜食動物)以植物為食的現象。植物不能借行動躲避動物的取食,但部分植物演化出堅硬的外皮或具尖刺或毒毛抵禦動物,大部分高等植物體內含有種種次生代謝物質使動物因其不適口或具毒性而不食。一些植物可因動物食掉其大部或致命部分而死亡;但多僅被食去非致命部分,其生存不受影響,還有些高等植物演化出“專供食用”的部分以利傳種,如花蜜和果肉等。
寄生
異種生物交互作用的一種形式:交互作用的一方得益(寄生物),另一方受害(寄主或稱宿主);但通常不置受害者於死地,這是與捕食現象不同之處。某些昆蟲(通常為膜翅目或雙翅目昆蟲)將卵產於另外一種無脊椎動物體內,幼蟲自卵孵出後即以寄主身體組織為食,最後導致寄主死亡。這種現象稱為類寄生或擬寄生,實為捕食現象,有時亦稱捕食寄生。
在常見的寄生事例中,寄生物較寄主為小,並附著於其體表或棲於其體內,雙方形成緊密聯合;寄生物由寄主處取得營養,直接取食其體液或組織,或吸食其排泄物。不過這些情況並非寄生現象的本質特征。有所謂性寄生的現象:生活在深海中的角鮟鱇,雌雄相遇的幾率極小,雄魚體長僅為雌的1/10,長期附生在雌魚體上,由雌體吸取營養。有人根據“一個體與另一較大個體形成緊密聯合,並由後者取得營養”這些非本質特征,把角鮟鱇雌雄間的關係也歸入寄生現象。其實,這種同種雌雄個體相互依附的現象有助繁衍種族,應屬種內合作現象,而不是寄生。
寄生物偶爾也可置寄主於死地,特別是當寄主體內寄生的生物數量過多時。克羅夫頓采取定量方法由種群的角度來分析寄生關係。他指出,體內含有較多寄生物的寄主總少於體內含有較少寄生物的寄主,而寄主體內的寄生物達到一定的數量後就會致寄主於死地,這個數字稱為致死水平,不同的寄生關係有不同的致死水平。這樣死去的寄主雖少,但卻造成大量寄生物的死亡。克羅夫頓認為,寄生物的生殖能力總是大於寄主,便是針對這種情況的一種代償現象。過去隻能籠統地談到寄生物給寄主造成的“損害”,現在這種種群分析為“損害”提供了一個客觀的測度。
由這種種群分析還可看出,寄生與捕食兩種現象間並無截然分界,若寄主種群中大部分個體死亡便稱為捕食,死者甚少則屬寄生,但死亡的個體居中時便很難歸類。由寄生物的角度來看,寄主的死亡對寄生物也不利。寄生現象的進化趨勢是,交互作用的雙方通過相互適應最後建立溫和的共處關係,使寄主死亡例數減至最少。例如,人類患常見的傳染病時一般死亡率很低,可是一旦感染某些主要在動物間傳播的傳染病如狂犬病等,病勢便十分凶險,患者幾乎必死,這是因為寄生物與寄主雙方在進化過程中還未形成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