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沉重的朝貢(1 / 1)

所謂朝貢,是君主時代藩屬國或外國的使臣朝見君王,敬獻禮物。所謂“稱臣納貢”是也。

本文所言之朝貢,不是泛論,但指黨項人西夏人對中原王朝對宋朝的朝貢。

這裏所說的沉重,不是朝貢者的感受,而是被朝貢者的苦衷。

辯證法在曆史演進中的表現是極為豐富與鮮活的。

據《冊府元龜》等史料記載,黨項諸部對中原王朝的朝貢,以後唐時期最為頻繁。從公元924年(莊宗同光二年)至公元935年(末帝清泰二年),即有朝貢十七次。朝貢的物品主要是馬匹、駱駝。對於這些朝貢,後唐一是要付馬值,按貨付錢,“酬賞增倍”,比一般市場上買的馬、駝要付更多的錢,而且“館穀錫齎”,招待使者,別賜綿彩,“所費甚巨”。據《冊府元龜》記載,“帝(後唐明宗)自臨馭,欲來遠人,黨項之眾競赴都下。嚐賜酒食於禁庭,醉則連袂歌土風以出。凡將到馬,無駑良並雲上進,國家雖約其使價以給之,並計其館穀錫齎,每歲不下五六十萬貫,侍臣以為耗蠹中華無出於此”。期間有大臣進言,陳述這種無序、泛濫的朝貢的危害,並提出了解決的辦法,隻允許首領入貢,對其他人則在邊境置榷場互市。明宗天成四年(929年),後唐也曾下令:“沿邊置場買馬,不許蕃部直至闕下。”但明宗的大腦又短路了,他以為,“嚐苦馬不足,差綱遠市,今蕃官自來,何費之有?外蕃錫賜,中國嚐道,誠知損費,理不可止”。他以為朝貢是對後唐有利的好事,因此那道“不許蕃部直至闕下”的詔令等於自動廢止,朝貢日隆,“蕃部羊馬不絕於路”。這樣做的結果是:“天下嚐支草粟者近五萬匹,見今西北諸蕃部(包括黨項)賣馬者往來如市,由郵傳之費,中估之價,日四五千貫……國力十耗其七,馬無所使,財賦坐銷,朝廷將不濟”。這次,後唐明宗終於明白了,采納了臣子的建議,“敕沿邊藩鎮,或有蕃部賣馬,可擇其良壯給券,具數以聞”。朝貢之風自此衰減。後唐之後,後晉、後漢、後周各朝,鑒於後唐的教訓,隻於沿邊設互市易馬,限製朝貢。

黨項人建立西夏政權之前,李繼遷、李德明時期,朝貢仍是其獲取財政支持的重要內容。李德明時期,黨項人入宋朝的貢使共十四次,李元昊稱帝後,雖然仍有朝貢,但因雙邊關係的變化,戰和交替,朝貢也時斷時續。其後,西夏朝貢的對象主要是遼與金。

向人朝貢,給別人送東西,還能上癮,是曆史奇觀。送東西能將接受東西的人整垮,更是曆史奇觀。

朝貢是一種貿易,一種對蕃人對黨項人有利的貿易。也是少數民族順應形勢,將壞事變成好事的智慧之舉。

在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很長時期,或分布著宗主國與附屬國,或數國並立。其交往的方式,有戰爭,也有經濟、文化等方麵的交流、交通、交融。在這些交往中,竊以為,中原人漢族人更加注重麵子,需要的與得到的,虛的多,實的少。而周邊少數民族,恰好相反,更加務實,所以得到的,虛的少,實的多。這些事,讓後人讀完史籍後,隻能做輕聲的歎息。

200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