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層麵,生態倫理學要求改變目前那種以對能源的巨大消耗為前提的經濟發展方式。有的生態倫理學家對資本主義與環境保護是否相容提出了疑問。比如,羅爾斯頓就認為,資本主義和個人主義的力量不會自發地促進對環境這類公共設施的保護,資本主義那種一味激發人們欲望的經濟模式導致的是某種畸形的經濟增長並提高了人們對環境的消費胃口。為此,生態倫理學要求建立一種更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公平的分配模式。在政治領域,生態倫理學要求以完整的生物區係為基礎劃分行政管理的單位和政治共同體,強調全球意識和基層民主;主張以全球利益作為評判主權國家的外交政策的一個重要標準,反對軍備競賽,倡導和平;反對那些靠鑽法律的空子謀取“合法利益”的損害環境的行為,鼓勵人們以和平的方式抗議那些違背環境道德的行為。
四、生態倫理學中的基本概念
生態倫理學,既沿用了傳統倫理學的許多術語,也創造了一些全新的概念工具。生態倫理學在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各個流派,也都有其明確的主張,形成了各種類別。為了更好地理解生態倫理學,我們有必要對幾個基本概念進行解釋和說明。
1.道德代理人
道德代理人,是指任何一種擁有這樣一些能力的存在物,根據這些能力,該存在物能夠做出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行為來,能夠承擔某些義務和責任,並對其行為後果負責。這些能力包括:判斷正確和錯誤的能力;權衡讚成和反對某些選擇的道德理由的能力;根據這種權衡的結果做出決定的能力;擁有為實現這些決定所需要的決心和意誌,為自己那些尚未履行義務的行為做出解釋的能力,等等。很明顯,並非所有人都是道德代理人;隻有那些心理健全、具有一定理性的人才具備成為道德代理人的資格。那些不能用理性控製其行為的人(如嬰兒、精神病患者、癡呆症患者)不是道德代理人,我們不能要求他們真正理解道德行為的全部含義,也不能要求他們承擔其行為的道德責任。
2.道德顧客
道德顧客,是指那些道德代理人對之負有道德義務和道德責任、且可以對之做出正確或錯誤行為的存在物。大多數生態倫理學家都認為,一個存在物要想成為道德顧客,它就必須擁有自己的利益、價值和目的。但對任何一個存在物的利益,不同的生態倫理學家(特別是非人類中心主義的生態倫理學家)往往有不同的解釋。有的生態倫理學家則認為,一個存在物隻要擁有自己的價值或天賦價值,它就有資格成為道德顧客。泰勒指出:“對道德顧客來說,最具倫理意義的事實或許就是:道德代理人能夠從道德顧客的角度看問題,並能夠站在道德顧客的角度做出應如何對待道德顧客的決定。隱含在這一命題中的倫理含義是:把促進和保護道德顧客的完整存在(而非做出決定的道德代理人的福利)視為判斷問題的標準。”
3.道德地位
道德地位,是指一個存在物在道德代理人的道德生活中所占有的地位。按照湯姆·裏根的說法,“一個存在物擁有道德地位,並且僅當它是這樣一個存在物的時候:在我們決定我們是否應該采取某個行動或接受某項政策時,我們會從道德上考慮這個行動或政策給該存在物所帶來的影響。”也就是說,當我們把某個存在物自身的利益或價值當作判斷一個行為或規則是否符合道德的一個因素時,該存在物就獲得了一種道德地位,成為道德共同體的一個成員。道德王國中的所有道德顧客擁有平等的道德地位,都是道德王國中的成員。一個存在物的道德地位是對道德代理人的一種約束因素,它要求道德代理人必須要用道德來約束其對擁有道德地位的存在物做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