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學派觀點一覽(4)(1 / 2)

因此,道德情感是大地倫理學的一個重要基礎。利奧波德說道:“不能想象,在沒有對大地的熱愛、尊重和敬佩,以及高度評價它的價值的情況下,能夠有一種對大地的倫理關係。”當然,大地倫理學不僅僅是一個情感問題。大地倫理的進化不僅是一個感情發展過程,也是一個精神發展過程,當倫理的邊界從個人推廣到共同體時,它的精神內容也增加了。大地倫理學把生物共同的完整、穩定和美麗視為最高的善,把共同體本身的價值視為確定其構成部分的相對價值的標準,視為裁定各個部分的相互衝突的要求的尺度。

利奧波德的大地倫理是一種典型的整體主義倫理學。他主張“像山那樣思考”,也就是說客觀地、以整體主義方式思考,而不是隻從人的立場思考。他相信,每一個生命都是有價值的,就像在食物鏈上那樣,都在係統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基於這種認識,利奧波德認為,如果某一存在物屬於道德共同體,那麼就應該給予平等的道德尊重。那種把物種區分為“好”“壞”的觀念,是人類中心主義和功利主義的偏見的產物。他指出,當我們說一個動物是“醜陋的”或“殘忍的”時,我們實際上沒有認識到它是大地共同體的一部分,即大地是個有機整體,每一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

整體主義的基本信念是整體大於部分之和。利奧波德相信,任何一個不可分割的存在,都是一個有生命的存在物。比如,取走狼的心髒,你就毀滅了一個比心髒器官的生命更大的狼的生命。消除了一個生態係統中的狼,你就改變了那個生物共同體(狼作為其組成部分)的本體。由此利奧波德發現,每一生物物種都對生態係統起著重要的作用,它們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與人的好惡無關,而且,人的行為也應該遵從生命共同體的整體平衡和穩定這一最高原則,其行為的善惡取決於該行為對生命共同體貢獻的大小。此外,土壤的侵蝕也會給生態係統帶來類似的變化。

利奧波德的大地倫理學已將道德共同體擴及整個生態係統,宣稱鳥、土壤、水、植物和動物都擁有生命權利。不僅如此,他強調大地共同體具有道德立場,因為大地不僅是土壤,還是流經土壤、植物和動物之回路的能量之源。物種和個體卻隻是“大地共同體”的成員。人類也隻是生命共同體的一員,而不是自然的主宰。利奧波德認為,生態學應使我們把道德思考的焦點由個體轉移到生物整體,即擴大道德共同體並不是簡單地將其他個體(如動物、植物個體)視為道德主體,而是將整個生物共同體,即大地,當作道德主體。他用生態學中的“生命金字塔”去闡釋其生命共同體,也稱之為“大地金字塔”。在利奧波德看來,生態係統或生命共同體的完整、和諧與穩定是其所有成員的福祉,也是對生命最為重要的事情。據此他得出其大地倫理的涵義:“一個事物,隻有在它有助於保持生物共同體的和諧、穩定和美麗的時候,才是正確的;否則,它就是錯誤的。”

大地倫理學把生物共同體的完整、穩定和美麗視為最高的善,並不把道德地位直接賦予植物、動物、土壤和水這類存在物。利奧波德認為,由於多樣性有助於共同體的穩定,因而屬於珍稀和瀕危物種的生物個體理應優先加以關懷。但他並不認為每一個生物都擁有“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也不認為個體是唯一的終極性的“實在”,隻有把整體還原為其個體才可理解。在他看來,並不存在獨立於各種關係和聯係的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