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經典文章選讀(7)(1 / 3)

第五,內在價值與工具價值的比例隨存在物等級的升高而變化,盡管二者總是以某種比率同時出現。隨著自主活動能力的提高(這種提高總是受到特定的生態環境的製約),生物身上的個體性價值逐漸超過了其身上的集體性價值,而到了人類這裏,個體性價值有時甚至取代了集體性價值。因此,草(盡管是自養生物)所具有的主要是工具價值,而人(盡管是異養生物)所具有的則主要是內在價值。

第六,雖然我們不能依據對生態係統的貢獻來評價人的價值,但他們的價值仍將取決於他們是否破壞了他們生存於其中的生態係統。

若無壓倒一切的理由,人們不應糟蹋生物金字塔(人類生存於這個塔的頂端),這會給金字塔底層的存在物——生命個體和生態係統——帶來非常有害的影響,不利於內在價值、工具價值、個體性價值和集體性價值的相互整合。

第七,人身上的高級價值(在人格和文化中展現出來的個性、自主性和內在價值)的實現,依賴於那些在生物金字塔底層扮演著工具價值角色的生物(能進行光合作用、消化纖維素或分解無生命物質的有機體)。獨立性隻能存在於依賴性之中,這是一組辯證的互補價值。

第八,生活於文化中的人,會經常地獲取並轉化自然價值——有機體的、物種的、生態係統的價值,這是允許的,也是必要的;但這需要做出證明,這種獲取和轉化所獲得的價值在比例上要與自然界中的價值損失相稱,因為人們是為了換取文化中的價值才這樣做的。

第九,那些十分稀少、正在遭受過度膨脹的人類文化價值(人口過分稠密、過分發達的社會)所帶來的不可逆變化的威脅的原始自然價值(殘存的荒野生態係統、瀕危物種),理應得到更大的關注。一隻美洲鶴所具有的內在價值當然少於一個人所具有的,但在一個隻有400隻美洲鶴,卻有著40億人的世界上,我們不應為了人的價值而犧牲美洲鶴的價值。人不應為了100萬人而毀滅熱帶雨林中的100萬個物種,人們也不該為了給丹佛市的草坪提供更多的水而毀滅弓形白鮭。

第十,創生萬物的生態係統是宇宙中最有價值的現象,盡管人類是這個係統最有價值的作品。這裏,“有價值的”一詞的淺層含義是,人(當他出現後)是能夠讚賞那個進化出了他的生態係統的;較深層的含義是,生態係統是能夠創造出眾多價值的,人隻是這些價值中的一種。

L·埃斯雷讚歎道:“大自然是一個超越了神秘和虛無的巨大奇跡。”這與密爾對自然的描述——令人惡心的暴力場所,黑暗而殘酷——是何等的大異其趣!這種肯定大自然的光明麵的觀點更接近真理,它認為,大自然不是一片混亂,而是一個創造性地克服混亂的創生萬物的係統。

4.從是到應該:關於生態係統的事實描述與倫理規範

在環境倫理學中,人們關於自然的信念,既植根於又超越了生物科學和生態科學;這種信念與人們的義務信念有著密切的關係。這個世界的實然之道蘊涵著它的應然之道。在人際倫理學中,人們(有時)認為,一個人的世界觀在邏輯上是(或多或少)獨立於其道德觀的,所以基督教相信,上帝創造的是一個美好的世界,但這個世界卻已陷入罪惡的深淵;佛教徒向往的是涅槃境界,他否定上帝的存在,卻信守菩薩關於憐憫所有生命的戒律;自然主義者否定超自然物的存在,他們相信,大自然就是它顯現出來的那個樣子;不可知論者不知道應該相信什麼——然而,所有這些人都同意,應當譴責謀殺、偷盜、對婚姻的不忠,等等。他們的道德觀與其形而上信念並無直接聯係。

不管上述現象在人際倫理學中是如何的真實(盡管仍有爭論),但在環境倫理學中卻不是這樣。當然,環境主義者有時也同意政府的環保政策,盡管二者關於自然的概念相去甚遠。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我們的價值觀得與我們關於(我們生存於其中的)宇宙的觀念保持一致。

我們的義務觀念是從我們關於自然的本質的信仰和我們對自然的評價理論中推導出來的。我們關於實在的存在模式,蘊涵著某種道德行為模式。關於實在的不同模式,雖然有時也蘊涵著某種相同的道德行為模式,但這並不多見。一種認為大自然並不擁有獨立於人的偏好的價值的世界模型,所蘊涵的行為模式肯定不同於這樣一個世界模型,這個模型認為,大自然創造了所有的價值,在這些價值中,有些是客觀的,有些則是人的主體性與客觀自然相互結合的產物。